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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

2022-08-16 11:00:3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作者:admin

关于印发《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教〔2022〕161号

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特点,我们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政部 广电总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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