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昆明律师网 > 公司法 > 公司变更 > 正文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4-03-20 18:40: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 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保证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 天之内一次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应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意外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由甲方负责实施,乙方享有股东的监督权。

第五条 公司的收益分配

甲、乙双方各享有公司收益的50%比例分配。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受让的股权转让与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担任公司股东期间不得从事和本公司相同的商业活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 ,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该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补充性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年 月 日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