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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的收费标准及受损车辆的处理

2014-05-01 17:20:1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谁也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是,近年来由于车辆的不断增多和驾驶人、行人等没有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进行行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时常出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双方来讲是非常的痛苦的事情,交通事故处理的收费标准,交通事故的受损车辆该如何处理呢?

如果遇到交通事故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免费咨询我们的交通事故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收费标准

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

(1)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

(2)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

(3)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4)发生重、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影响交通事故调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二倍收取。

(5)对确有实际困难、无能力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

(6)交通事故处理费由缴纳人(方)在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一次交清,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增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

二、交通事故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

三、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如何处理

对车辆的维修、伤者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双方在交警部门所交押金中支取或自己先垫付,车辆维修完好或人员康复后,双方当事人与交警联系,解决交通事故事宜。交警大队事故组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价格鉴证报告》及有关规定解决双方的损失赔偿问题。

参保车辆在理赔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价格鉴证报告》、住院费票据等相关材料。

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所出具的《价格鉴证报告》具有法律效力,车主与各保险公司有价格争议的,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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