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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的处理流程

2019-12-11 18:04:2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一、交通事故官司案例处理流程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诉讼时效为3年,该时效从侵权行为发生时开始计算。

流程: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列名被告和诉讼请求,

2、法院立案后在7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

3、被告在15天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不递交也不影响法院的审理),

4、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开庭时原告必须到庭,否则按自动撤诉处理。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通过一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附:理赔资料——本车保单复印件、驾驶证(报案人的)、行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维修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单。 如存在三者车,三者资料包括:交强险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保险公司定损单和维修发票。(如果三者无损,还是要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和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 以上介绍的是买全保的情况,如果有的险种没买,则会相应扣除那部分的赔款(即属于此险种责任的)。

交通事故官司案例在处理的时候是按照一定的流程的,具体的流程在上文中也已经列举出来了。我们除了流程需要知晓外,交通事故处理的视乎是怎么样进行赔偿的,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会根据双方的责任的大小来确定赔偿范围,一些简单的赔偿直接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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