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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征烟叶特产税带来的问题

2012-07-14 16:42:16 来源:云南昆明律师网 作者:易德祥律师

如果停征烟叶特产税,将会带来以下一系列问题:

问题1:烟叶产区的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收入将受到较大影响。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烟叶特产税收入全部划归县乡财政。云南省2004年烟叶特产税入库15.94亿元,占乡镇一般预算收入的30.55%;在95个产烟县中,有15个县的烟叶特产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40%以上,占30%至40%的县有20个,占15%至30%的县有60个;在乡镇一级,所占比重普遍在50%以上。贵州2005年烟叶特产税入库6.67亿元,在65个产烟县(市)中,有31个县(市)的烟叶特产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10%以上,其中10个县(市)比例在25%以上。其他烟叶主产区的情况也类似。因此,停止征收烟叶特产税,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烟叶产区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的困难。

问题2:不利于烟叶产区县乡经济和公共事业的发展,影响当地农民增收和“三农”政策的落实。

停征烟叶特产税将直接减少烟叶产区的财政收入,对当地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我国的烟叶产区多数集中在西部和边远地区,受地理、交通等因素制约,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走上快速的工业发展之路,当地经济、公共事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基本上都要依靠地方政府的投入和推动。烤烟生产对发展地方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烟叶主产区的农民增收很大程度上依靠发展烤烟。如果政府扶持烤烟生产的积极性受挫,除当地经济发展要受到影响外,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农民增收,甚至影响这些地区“三农”政策的落实。

问题3:地方政府扶持发展烤烟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不利于卷烟工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长期以来,烟叶产区地方政府在确保烟叶种植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烟叶种植的统一区域规划、规模连片种植、合理轮作要靠政府去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规划、管理等要靠各级政府、财政的支持;各项支持烟叶种植的科技措施要靠地方政府来落实;烤烟收购必须依靠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完成;遇到自然灾害,需要政府调动各种资源保证烟叶的产量等。烟叶特产税是调动地方政府扶持烟叶种植的重要影响因素。如果离开地方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仅靠烟农自发无序地种植烟叶,将难以保证烟叶的种植面积、产量和质量。而烟叶又是卷烟生产的主要原料,烟叶产量和质量的稳定直接影响着卷烟工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曾考虑的烟叶特产税替代措施

2005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赴云南等地进行了调研,一致认为,目前烟叶生产不能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作,主要还是计划种植和实行国家指导价。地方政府在确保烟叶种植和卷烟工业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停征烟叶特产税,应当采取相应的替代办法,既要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又要保持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到地方政府、烟草行业、烟农三方面利益不受影响,同时要符合财税体制的规范化要求。

关于具体的替代措施,曾经考虑过以下几种办法:

替代措施1:适当提高卷烟消费税税率,然后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地方财政进行弥补。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税制变动小,财政分配体制可基本维持不变,地方收入基本上可以得到弥补。但主要问题是,消费税需要由中央向地方政府逐级返还,由于返还级次多,时间相对滞后,容易割断地方政府与烟草种植和收购等直接的经济互动关系,无法达到原烟叶特产税直接调动地方积极性的效果,地方财政支出也无法得到及时保证。

替代措施2:在消费税中增加“烟叶”子税目,征税环节、税率等均保持烟叶特产税的规定不变,收入全部划归地方财政。

其好处是对地方收入、烟叶种植和卷烟生产没有大的影响,主要问题是改变了现行消费税属于中央收入的财政分配体制,会产生收入入库、税款抵扣等许多复杂的问题,不符合税制和财政分配体制的规范化要求。

替代措施3:开征“烟叶税”。在纳税人、征税环节、税率和收入归属等主要方面基本参照原烟叶特产税的规定不变。

开征烟叶税的三大理由

在上述三个替代措施方案中,开征“烟叶税”的方案较为稳妥,主要因为:

理由1:对各方面利益的影响最小,操作简单,有利于改革的平稳过渡。

与烟叶特产税相比,“烟叶税”只是换了一个名称,其收入归属和税制要素均保持了烟叶特产税的基本规定不变,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税制转换,对现行税收制度、财政体制和对地方财政、烟草行业等影响最小。

理由2:有利于为烟叶产区地方财政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烟叶生产和收购带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其税源总额从全国看不是很大,但对于烟叶产区地方财政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设置烟叶税有利于烟叶产区地方财政取得稳定的收入,也符合地方税制建设的要求。

理由3:有利于保持烟草税制的完整和实施必要的宏观调控。

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国家历来对烟叶实行专卖政策,在种植、收购、价格等方面实行计划管理。与之相适应,对烟叶也一直征收较高的税收和实行比较严格的税收管理。停征烟叶特产税,如果没有相应的税收措施加以替代或补充,不仅不利于国家取得必要的财政收入,也不利于通过税收手段对烟叶种植和收购以及烟草行业的生产和经营实施调控。从这一意义讲,设置烟叶税有利于保持烟草税制的完整性和对烟草行业实施必要的税收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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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征管的具体规定

为规范烟叶税征管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烟叶税暂行条例》所称“收购烟叶的单位”,指依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有权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或受其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查处没收的违法收购的烟叶,由收购罚没烟叶的单位按照购买金额计算缴纳烟叶税。

“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对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征税。计算公式为: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指烟叶收购地的县级地方税务局或其所指定的税务分局、税务所。

“收购烟叶的当天”,指纳税人向烟叶销售者付讫收购烟叶款项或开具收购烟叶凭据的当天。

透过烟叶税看维护烟农利益

烟叶作为特殊产品,我国一直对其实行专卖政策,与之相适应,对烟叶也一直实行比较严格的税收管理。在停止征收烟叶特产税后,以烟叶税进行替代,不仅使原有政策得以延续,保障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有利于行业的平稳发展和烟农利益的维护。

《烟叶税暂行条例》出台,维护烟农利益的体现

《烟叶税暂行条例》的出台,没有增加烟农负担。烟叶税实行20%的比例税率,这一税率和原烟叶特产税的税率相同,而且全国统一,不存在地区差异,有利于各地公平竞争,有利于烟叶种植的统一规划和烟叶市场及收购价格的规范管理。烟叶税纳税人是烟叶收购环节的烟草公司,纳税环节、计税依据等都与原烟叶特产税规定相同,因此,开征烟叶税没有增加烟农负担。

用烟叶税取代烟叶特产税,并没有增加烟农负担。

维护了地方政府扶持烟叶种植的积极性,维护了烟农利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烟叶税收全部划归县乡财政,这部分收入在当地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例如,云南2004年烟叶特产税入库15.94亿元,占乡镇一般预算收入的30.55%,玉溪市华宁县2004年烟叶特产税收入占该县财政收入的44%.而在这些地区,种烟收入是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来源之一。开征烟叶税,保障了地方政府扶持烟叶种植的积极性,也维护了烟农的利益。

稳定产区财政收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维护了烟农利益。我国烟叶产区多数集中在西部和边远地区,农业基础比较薄弱,经济结构和财政收入来源比较单一,继续对烟叶征税,有利于当地财政收入的稳定,有利于烟叶产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烟农的生存环境能得到改善,发展空间扩大,自身利益得到维护。

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进一步维护烟农利益

不论是2006年2月废止农业特产税,还是5月用烟叶税取代烟叶特产税,都是国家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减轻农民负担切实有力的举措。我们行业从认真对待“三农”问题、切实维护国家利益、重视行业“三农”问题的角度出发,应不仅仅停留在“特产税”和“烟叶税”名称的变化上,而是要深入贯彻维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要旨,综合采取各项配套措施,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好烟农利益,具体来看,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从思想上高度认识维护烟农利益的重要性。作为卷烟生产的主要原料,烟叶产量不稳定,必然会对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用烟叶税取代烟叶特产税,是国家对行业实际情况的充分考虑及照顾。“三农”问题是我国政府最重视的问题,行业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识到维护烟农利益的重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加强烟叶基层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以烟水配套工程和集约化烘烤工程为主,全面实现水利设施配套,逐步实现烟叶集约化烘烤,加快标准化烟站建设步伐,逐步实现烟叶生产机械化作业,逐步完善烟田路网建设等。二是加强基层烟叶人才队伍建设,以优化烟叶人才资源配置为目的,通过建立和完善人才任用选拔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逐步培养一支素质较高的经营管理者队伍、烟叶技术员队伍和烟农队伍。

完善烟叶生产的各项配套制度。在烟叶生产的产前、产中及产后,都要提高对烟农的服务水平,运用新工艺提高烟叶种植烘烤水平;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规范烟叶生产、收购、调拨全过程;提高收购资金使用率,及时向烟农支付烟叶收购款等。

加大对烟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烟草行业对烟叶生产工作一直非常重视,每年都要开展烟叶监督检查工作。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对烟叶种植、收购及原烟交接的监督检查力度,稳定种植面积,防止烟叶“过热”,减少腐败的滋生。

维护烟农利益,不仅是落实“两个利益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的具体行动体现,也是在新形势下实现全行业平稳发展的重要前提,用实际行动维护好烟农利益,才是真正掌握和理解了国家用烟叶税取代烟叶特产税的精神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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