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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合同的效力问题

2016-08-23 15:54:3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那么与高利贷者签订的高利贷合同有效吗?法律是否保护?下文提醒您,法律只保护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超过部分不保护!当签订的高利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则属于无效合同。

一、高利贷合同是否有效?

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

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

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当高利贷是超过正常贷款利率的借贷,则高利贷的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其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据有关规定显示,在发生借贷时,贷款利率如果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因此,在高利贷中,就算是借款人与放款人或机构签订了贷款合同,也同样不受到法律保护,此合同无效。但是,放款人或机构在借款人不还借款时,通常会采取一些手段迫使借款人还款。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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