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承揽合同还是雇佣合同的问题?

2014-03-19 17:26:0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法律咨询:

甲某建筑工地有建筑材料一堆,其雇佣乙某将该堆建筑材料运到指定的另一处,完成后由甲某支付报酬3000元。乙某又雇佣了蒋某等五人进行搬运,在搬运过程中蒋某受伤。事发后,蒋某于2008年3月份向利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某给付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

昆明律师回答:

甲某与乙某签订的协议实质上为承揽合同,甲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同样是造成损害,定作人除有过错外,不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