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建筑伤害事故的间接损失问题

2015-08-09 12:53:05 来源:http://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

1、受伤工人工作效率的降低。受伤工人回到工作岗位后,由于身体刚刚恢复,工作的熟练程度会降低;由于受伤的事实会对工人心理造成一定影响,他的工作会更加小心谨慎,这都会影响工作效率。

2、作业班组的工作暂时停止。当一名工人受伤后,作业班组的其他人员会忙着照顾他,先进行急救,并联系有关人员安排交通工具将其送往医院。受伤工人离开现场后,其他工人也会就刚才的事故讨论一阵。自工人受伤后的这一段时间内,整个作业班组的工作都会完全停止下来。

3、整个作业班组工作效率的降低。一是由于受伤工人的离开会造成人手短缺,生产率一般会低于正常的水平;二是由于工友受伤,工人的心理会产生波动,会产生不安的情绪,也会导致生产率的降低。

4、对其他作业班组的影响。建筑行业施工作业一般都是流水作业,一个班组作业完毕后另一个班组开始作业。如果一个班组由于伤亡事故停止作业,则会影响后面所有的班组。

5、补充新职工的费用和培训费用。如果受伤工人伤势严重或者死亡,则公司就需要重新招聘新的工人,招聘新工人将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以及时间。对新工人又需要进行培训,还要花费一定代价。

6、对项目负责人的影响。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需要安排急救并派出人员陪护受伤工人;接下来他需要调查事故原因,拟出汇报材料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他还需要向总公司打报告并作解释;而由于事故的发生政府和相关部门会加大对这个项目的关注,会有更多的检查,项目负责人都要妥善处理。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有大量的事务需要项目负责人处理,将会占用他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自然会影响他对整个项目的宏观管理。

7、对公司形象的影响。若一起伤亡事故较严重,还会引起媒体的注意,媒体若对事故进行报导自然会影响该公司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由以上分析可见,建筑伤亡事故的间接损失是很严重的,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下面介绍我国目前实施的部分间接损失项目的计算方法,以供参考:

(1) 停产、减产的损失V产。停产、减产损失是指如下情况造成的价值损失:停产整顿,设备、机械不能正常运转而造成的产量损失,设备、机械恢复运转后一段时间内不可避免的产量损失。

V产=计划产值-实际产值

(2) 工作损失VL。工作损失是指受伤人由于丧失一定程度的劳动能力而少为企业创造的价值。

VL=DLP/(NH)

式中:DL为事故总损失工作日数;P为企业上年税利;N为上年度平均职工人数;H为企业上年规定工作日数。

工作损失又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VL=DLP1

式中:DL为事故总损失工作日数;P1为受伤工人日工资。

(3) 工作效率影响V效。工作效率影响是指由于事故造成了职工心理的影响,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工作效率的降低而造成的损失。

V效=DPN(1-K)

式中:D为影响时间(天);P为工作效率(产值/(天·人));N为影响职工的人数(人);K为现在的生产率。

(4) 补充新职工的费用和培训费用。可按下列情况计算:工人培训费用按2000元计算;技术人员培训费用按1万元计算;其他补充人员的培训费用,视补充人员情况参照以上情况酌定。

(5) 非受伤工人的时间损失L时1。非受伤工人的时间损失是指事故发生时,非受伤者由于同情、好奇、围观或帮助受伤者而发生的时间上的损失。

L时1=P∑T

式中:P为工人的平均工资;T为工人的时间损失。

(6) 管理人员的时间损失L时2。管理人员的时间损失是指管理人员由于事故的发生而产生的时间损失。

L时2=P∑Ti

式中:P为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T1为慰问受伤工人的时间;T2为调查及处理事故的时间;T3为准备事故报告,材料归档所用的时间;T4为其他时间损失(如陪同上级检查,向业主报告)。

(7) 资源损失L资。资源损失是指矿产、水源、土地、森林等遭受破坏的损失。

L资=损失(破坏)量×资源市场价格

(8) 变动费用L变。变动费用是指除上述损失外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运送受伤工人的费用、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事故调查的费用、诉讼费用、加班费用和违约罚金。变动费用的各部分损失按实际开支统计。

本文由昆明律师提供,需要法律咨询、请律师、找律师、打官司,免费律师咨询,律师在线咨询,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资深律师提供咨询确保需要法律服务的人都有所获,知名律师不断努力让本网成为云南最优秀、最权威、最全面的律师网站,确保你在本网站找对律师、打赢官司。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