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2014-02-20 12:54: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法律咨询:小王在某单位工作,开始的时候工作岗位是A岗位,后来由于单位与之协商把她换到B岗位,小王在B岗位工作了六年之后,单位又想把她调到A岗位,若小王不同意,单位就要开除小王。此时小王已经在B岗位工作很长时间了,并不想再调换岗位,那么小王能否不同意单位的调岗安排?若单位开除小王,小王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昆明律师解答:如果小王要求赔偿金的话应该根据她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单位要付给小王两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是指小王在解除合同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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