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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2014-04-08 23:14:00 来源: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

法律咨询: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昆明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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