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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时间的确定

2016-04-10 10:12:30 来源:http://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

(一)传唤、拘传的时间一般为12小时,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二)拘留最长37天

(三)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

1、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1个半月。

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每次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每次1个半月。

(四)一审(法院)6个月

检察院申请延期审理,两次,每次1个月。

(五)二审(法院)4个月(其中二审开庭的,检察院阅卷时间一个月不计入审理期限)

(六)死刑复核(法院),无限期

综合以上,一个普通刑事案件(不包括死刑复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长可能被羁押的期限为40个月加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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