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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留卿等诈骗案一审判决书

2021-02-19 15:20: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8)皖 0222 刑初 130 号

公诉机关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谢留卿,男,1×××年6月17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2017 年7月28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9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芜湖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周海洋,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何兵,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艳芳,女,×××3年8月2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总经理,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安阳市。2017年7月29日 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芜湖市女子看守所。

辩护人张大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徐昕,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真真,女,×××8年1月4日出生,汉族,高职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三部总监,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禹州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 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 经本院决定,2021年1月1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李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杜华程,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吴蕉红(化名“吴昕”),女,×××6年1月2日出生, 汉族,中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一部总监。2017年7月29日 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 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1年1月1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李红新,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兴,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珍,女,×××7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本科文 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二部总监,户 籍所在地河南省南阳市。2017年12 月28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 院决定,2018年8月15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 视居住。

辩护人王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张磊,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晓,女,×××0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大专文 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六部总监,住河南省郑州市。2017年7月29 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 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月21日被监视居住,同年7 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雷军,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冯延强,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谢秋艳(化名“谢汶言”、“园园”),女,×××8年12 月23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一部主管,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南阳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7 月27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王涛,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李中伟,山东泉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婷婷(化名“刘天天”),女,×××0年9月12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 客服一部主管,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商丘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 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 月21日被监视居住,同年7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吴寅寅,安徽安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顾铭瑶(化名“李静”),女,×××0年5月4日出生, 汉族,本科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一部主管,住河南省焦作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 留,同年8月18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 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张肃,安徽真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薄小寒(化名“小寒”),女,×××1年3月16日出生, 汉族,高中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一部主管,住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2017 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8月22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 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2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程家宝,安徽春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常玲(化名“常灵”),女,×××9年1月2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二部主管,住河南省新乡市。2017 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9月5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19年12月21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12月28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凌必军,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艳婷(化名“刘菲菲”、“高鹏”),女,×××0年5 月26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 藏有限公司客服二部主管,住河南省郑州市。2017年12月27日因涉嫌犯诈骗罪 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 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黄太卫,安徽宇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徐允青,安徽宇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高慧娟(化名“高圆圆”),女,×××0年4月26日出 生,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三部主管,住河南省商丘市。 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 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月21日被监 视居住,同年7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余松,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赵琮,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郑晶晶(化名”王丽”),女,×××8年7月28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三部主管,户籍所在地河南省信阳市罗山。2017年7月29 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

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月21日被监视居住,同年7 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斌,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丹,女,×××7年3月2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 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三部主管,户籍所 在地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赵固乡元庄村1号,住河南省郑州市。2017 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8月23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 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段轲,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利娟(化名“王菲”),女,×××6年11月8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七部总监,住河南省濮阳市。2017 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9月5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月21日被监视居 住,同年7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李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高克歌(化名“高歌”),女,×××1年7月18日出生, 汉族,本科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四部主管,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唐河县。2017年7月29日因涉 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月21日被监视居住,同年7月20 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邢留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孟翠华(化名“孟菲”),女,×××7年9月3日出生, 汉族,本科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四部主管,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商丘市。2018年1月13日因涉嫌 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 年8月15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祁向洲,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李鹏辉,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何子君(化名“何文文”),女,×××1年4月26日出 生,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 客服四部主管,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安庆市。2018年1月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陈玉玲,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树祥,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威威(化名“李威”),女,×××3年2月1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四部主管,住河南省开封市。2017年7 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8月15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 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5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候洪玉,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童童,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郭丽敏(化名“郭乐乐”),女,×××1年8月16日出 生,汉族,本科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 客服四部主管,住河南省拓城县。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 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5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 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张博,河南子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宋柳燕(化名“柳叶”、“柳燕”),曾用名宋晓燕,女, ×××0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一部客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安阳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 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 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 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马永庆,河南瀛睿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志伟,河南瀛睿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亭亭(化名“尚瑜”),女,×××5年1月29日出生, 汉族,本科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一部客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2017年7月29日 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 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 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杨智慧,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霍伟,河南浩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黄宁宁(化名“黄小宁”),女,×××2年9月5日出 生,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 客服一部客服,住河南省信阳市。 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 留,同年8月15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 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周涌,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黄金生,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方婷婷(化名“方婷”),女,×××9年9月16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一部客服,住河南省新乡市。2017年7 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9月4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

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殷俊,安徽宝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莫春生,安徽宝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何瑞娜(化名“刘昕”),女,×××2年3月22日出生, 汉族,中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一部客服,住河南省开封市。2017年7 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8月22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 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王巨峰,安徽安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温冰,女,×××9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大专文 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一部客服,户 籍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2017 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8月1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 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张苏明,安徽真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费平(化名“王园园”),曾用名费银,女,×××9年 10月15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 收藏有限公司客服一部客服,住河南省信阳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 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3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 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尹飞,安徽真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蔺雪迎(化名“林雪”),女,×××2年12月10日出 生,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 客服一部客服,住河南省新乡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 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5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 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徐艳艳,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方锐,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东丽(化名“李冰”),女,×××4年8月25 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二部客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长葛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 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 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 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李飞翔,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李啟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胜楠(化名”张楠”),女,×××2年3月15 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二部客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西平县五沟营镇袁庄村委一组,住 河南省郑州市。2017 年12月20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 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李艳灿,河南弘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袁秀家,河南弘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梦阁(化名“王梦”),女,×××2年10月15日出 生,汉族,初中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 客服三部客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许昌市。2017 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9月4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 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付精经,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陈煜,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丹娜(化名“刘潇”),曾用名刘学娜,女,×××9 年5月28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 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三部客服,住河南省民权县。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 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 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杨永军,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金滨,山东鲁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魏真(化名“魏小雅”),女,×××5年9月25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四部客服,住河南省郑州市。 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 留,同年9月4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 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闻新华,河南华凌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史清文,河南华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晶晶(化名“张晶”),女,×××2年7月6日出生, 汉族,高中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四部客服,住河南省项城市。2017 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9月4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 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4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喻冉冉,河南昊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李阳,河南昊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月华(化名“苏曼”),女,×××3年2月24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四部客服,住河南省太康县。2017年7 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 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俞力,安徽安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赵小楠(化名“赵阳”),女,×××9年12月5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四部客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开封市。2017 年8月12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 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马翠翠,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吴俊,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牛真真(化名“于静”),女,×××2年3月15日出生, 汉族,本科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四部客服,住河南省鲁山县。2017年7 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8月18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 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吕长宝,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李一洋,河南大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田方方(化名“田雨”),女,×××8年1月21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四部客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荥阳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 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 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 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李露,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郑晓静,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丽娜(化名“郭云”),女,×××8年2月10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四部客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林州市。2017年7 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8月22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 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陈朝霞,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李爱军,山东言洽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孟陆杰(化名“孟悦”),女,×××1年2月10 H出生, 汉族,高中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四部客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项城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 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 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 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李书辉,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陈夏冬,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文迪(化名“王姜楠”),女,×××1年3月21日出 生,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 客服四部客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焦作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 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2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 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7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 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赵阿波,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黄佳德,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孟秋杰(化名“孟依”),女,×××6年9月5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四部客服,住河南省许昌市。2017年10月 1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 决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 居住。

辩护人盛高雅,河南仟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耿宁(化名“周西” “伊一”),女,×××8年2月7日 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四部客服,住河南省安阳市。 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5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 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2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赵振辉,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芳芳(化名“王芳”),女,×××7年1月10日出生, 汉族,中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客服 六部客服,住河南省安阳市。2017年7 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8月1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 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赵明普,河南师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范永梅(化名“范梅”),女,1978年4月7日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人事 部总监,住河南省郑州市。 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 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月21日被监 视居住,同年7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徐净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仲兆庶,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清华,女,×××3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中专文 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策划部员工,住河南省项城市。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 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芜湖市

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16日被取保 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陈凯,安徽国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周霞辉,广东君言(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赵娜,女,×××3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 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策划部员工,住河南省郑州市。2017年10月27 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 1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月21日被监视居住,同年 7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蒋运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冯丹丹,女,×××1年1月6日出生,汉族,本科文 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策划部员工,住河南省社旗县。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 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经 本院决定,2019年4月19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刘新林,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詹小冈,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边红岩,女,×××6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本科 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策划部员工,住 河南省延津县。2017年7月29日因涉嫌犯 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

经本院决定,2019年12月21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12月2

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王金胜,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路畅,女,×××6年4月5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 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接线部总监,住河南省郑州市。2017年7月 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 月5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月21日被监视居住,同 年7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李军,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马丽萍,女,×××2年9月6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核单部总监,户籍 所在地河南省新郑市。2017年7月29 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 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月21日被监视居住,同年7 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左旭光,河南权辞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浩,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改(化名“张瑶”),女,×××7年11月7日出生, 汉族,本科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质检 部总监,住河南省开封市。2017年7 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9月5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月21日被监视居住, 同年7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董一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周雪峰,男,1976年3月7日出生,汉族,高中文 化,系北京东方国宝艺术馆有限公司负责人,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2017年7月 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 月5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7月27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史乃金,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李大东,安徽东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磊,男,×××5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大专文 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户籍 所在地山东省蒲泽市。2017 年7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9月5日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1月21日被监视居 住,同年7月2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蓉蓉,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功辉,男,×××5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大专文 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北京配送点主管, 住河南省南阳市。2017年7月29日 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 被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7月27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佟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张维玉,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谢志辉,男,×××3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 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北京配送点员工, 住河南省洛阳市。2017年7月29日因 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 逮捕。经本院决定,2020年7月27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杨继红,河南威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周立新,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岳万磊,男,×××0年9月3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 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北京配送点配送员, 住河南省周口市。2017年7月28日 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2 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月 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胡磊,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申军伟,男,×××9年4月16日出生,汉族,大专文 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北京配送点配送员, 住河南省林州市。2017年7 月28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8月22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 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裴利娜,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朱登恩,男,×××7年4月12日出生,汉族,大专文 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北京配送点配送员, 住河南省新乡市。2017年7月 28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 月22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 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王克磊,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强力,男,×××0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北京配送点配送 员,住河南省太康县。2017年7月28 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 22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8 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张钟英,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鹏飞,男,×××8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高中 文化,系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北京配送点配送 员,住河南省焦作市。2017年7月 28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 月22日被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8年 8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被监视居住。

辩护人王天培,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以繁检刑诉(2018) 128号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留卿、刘艳芳、张红芳、杨真真、吴蕉红、刘珍、刘晓、谢秋艳、刘婷婷、顾铭瑶、薄小寒、常玲、张胜楠、 高慧娟、陈丹、郑晶晶、王利娟、高克歌、郭丽敏、何子君、孟 翠华、李威威、宋柳燕、张亭亭、方婷婷、费平、何瑞娜、温冰、 黄宁宁、蔺雪迎、李东丽、张艳婷、王梦阁、刘丹娜、魏真、张 晶晶、陈月华、赵小楠、牛真真、田方方、刘丽娜、耿宁、孟秋 杰、王文迪、孟陆杰、王芳芳、范永梅、王清华、赵娜、冯丹丹、 边红岩、路畅、马丽萍、张改、周雪峰、杨磊、张功辉、谢志辉、 张强力、朱登恩、申军伟、岳万磊、李鹏飞犯诈骗罪,于2018 年8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 被告人何瑞娜、刘丹娜、田方方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于2019年 3月11日裁定对被告人何瑞娜、刘丹娜、田方方中止审理,于 2019年9月20日裁定对被告人何瑞娜,刘丹娜、田方方恢复审 理。本院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4日、2019年12 月24日至2020年1月3日对被告人谢留卿等60名被告人公开 开庭进行了审理,于2020年1月8日对被告人何瑞娜、刘丹娜、 田方方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 员骆臣根、盛学楠、马阳艳、闻海哗、李俊出庭支持公诉,被害 人的诉讼代表人秦海龙等、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别到庭参加了 诉讼。被告人张红芳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不能到庭,本院于 2021年2月1日裁定对被告人张红芳中止审理。本案审理期间,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二次,经芜湖市中级人民 法院批准,本案审理期限延长三个月,后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本案审理期限延长一年三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留卿为实施 诈骗活动,先后以他人名义于2012年至2014年在郑州市注册河 南中金典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郑州国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河 南东方信泰商贸有限公司等。上述公司在谢留卿的组织、领导下, 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人员稳定的犯罪集团,并在犯罪集团 内部先后设立人事部、策划部、接线部、客服部、核单部、市场 部、质检部、网络部等部门,各部门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 手段互相配合,并以“北京中金收藏”的名义对外销售虚假产品。 为骗取客户信任,谢留卿以他人名义在北京分别于2015年7月 1日注册北京中金国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7日变 更为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2016年6月20日注册北京东方国宝艺术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国宝艺术馆)。

被告人谢留卿作为董事长,在其领导下,犯罪集团内部分工 负责。被告人刘艳芳作为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人事部负 责招聘员工、培训、“话术”考试等;策划部负责对产品虚假宣 传、设计“话术”、制作宣传画册折页、维护公司网站和微信公 众号等;接线部负责接听公司在电视、网络投放广告的咨询电话, 并登记客户信息反馈给客服部进行开发等;客服部负责利用策划 部设计的“话术”虚构公司名义、产品价值、升值空间,并以冒 充拍卖行、冒充同行、抢名额、承诺回购等欺骗手段向客户推销 产品;核单部负责对已经下单准备购买的客户核实订单、回访客 户等;市场部在北京等地设九个配送点,负责配送产品,在配送过程中,也直接向客户推销产品;质检部负责监督检查客服通话 任务.分流客户信息、对客户的开发和维护进行统计等;网络部 负责公司销售系统维护等。东方国宝艺术馆负责接待客户、不定 期举办各类展会,以让客户相信该犯罪集团位于北京,信赖公司 的实力。

自2013年以来,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 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大肆骗取全国 各地被害人钱款,涉案金额共计17899140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客服部人员的犯罪事实

客服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部门,分为客服一部、二部、三部、 四部、六部、七部,每部设总监一名,总监向客服分配任务,并 组织领导下属主管、客服以公司“话术”为模板,使用化名、隐 瞒工作地点、冒充拍卖行、冒充同行、抢名额、承诺回购等欺骗 手段,向被害人拨打电话推销产品,赚取高额提成。

(一 )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宋柳燕多次以欺 骗手段向被害人刘银楼、黄以万推销产品,涉案金额911030元, 具体如下:

L 2015年6月12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幅“百虾图”,价格为9800元;

2、 2015年6月12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枚“抗战徽宝”,价格为9800元;

3,2015年7月1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套 “中国军邮大全”,价格为9600元;

4、 2015年7月23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幅“清明上河图”,价格为29800元;

5、 2015年9月2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件 “锦绣前程秩琅彩大圆盘”,价格为19800元;

6、 2015年9月2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枚 “申奥徽宝”,价格为13800元;

7、 2015年10月26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套“百年经典大千四绝画作”,2015年11月17日又以欺骗手段 销售一套给刘银楼,每套价格为39800元,共计79600元;

8、 2015年10月26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幅“三峡两岸秋意浓”,价格为24000元;

9、 2015年12月21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件“伟大胜利景泰蓝双耳尊”,价格为39800元;

10、2016年1月20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套“故宫十大珍宝瓷”,价格为39800元;

11、2016年2月17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套“故宫乾隆生肖宝玺”,价格为39800元;

12、 2016年2月20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套“中华龙邮”,价格为3980元;

13.2016年3月12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两 套“翰墨丹青甲天下”,2016年4月6日又以欺骗手段销售一套 给刘银楼,每套价格为59800元,共计179400元;

14、2016年3月14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幅“金猴献寿图”和一套“金猴献瑞一四季福瑞四条屏”,价格 分别为2980元、3980元;

15、2016年4月25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枚“AIIB和玺740G青白玉版”,价格为38800元;

16、 2016年5月19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枚“长征徽宝青白玉版”,价格为39800元;

17、2016年7月15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幅“万山红遍駐琅彩瓷板画”,价格为29800元;

18.2016年8月,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枚“2016 里约奥运会徽宝”,价格为29800元;

19、2016年12月11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 一幅“魏楚予一双鱼跳龙门”,价格为33820元;

20、 2016年,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套“悲鸿 墨韵绘生肖画册”,价格为79600元;

21、2017年1月26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件“七彩飞天景泰蓝瓶”,价格为29800元;

22、2017年3月1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幅“无私工笔画”,价格为27000元;

23、2017年4月9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两 套“一带一路珍藏纪念大全套”,价格为5960元;

24、2017年4月17日,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刘银楼销售一 枚“九州方圆宝玺青玉版”和一枚“九州方圆宝玺碧玉版”,价格分别为3980元和19970元;

25、2017年上半年,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黄以万销售一枚 “一带一路合玺”,价格为15800元;

26、2017年6月,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黄以万销售一幅“龙 乡旺族画作”,价格为5960元;

27、2017年7月,宋柳燕以欺骗手段向黄以万销售一套“建 军大业玉玺”,价格为45000元。

(二)2015年至2017年4月,被告人谢秋艳多次以欺骗手 段向被害人黄中成推销产品,涉案金额395370元,具体如下:

1、 2015年,谢秋艳以欺骗手段向黄中成销售两件“锦绣前 程玦琅彩大瓷盘”,价格共计39600元;

2、 2015年5月,谢秋艳以欺骗手段向黄中成销售一件“富 贵寿考彩瓷屏风”,价格为19800元;

3、 2015年底,谢秋艳以欺骗手段向黄中成销售一套“故宫 乾隆三宝”,价格为138000元;

4、 2016年初,谢秋艳以欺骗手段向黄中成销售一套”故宫 十大珍宝瓷”,价格为39800元;

5、 2016年9月,谢秋艳以欺骗手段向黄中成销售一套“日 月同辉紫砂壶”,价格为18800元;

6、 2016年底,谢秋艳以欺骗手段向黄中成销售一幅“湖山 烟云瓷板画”,价格为00元;

7、 2016年底,谢秋艳以欺骗手段向黄中成销售一件“中华 盛世玦琅尊”,价格为59800元;

8、 2017年2月,谢秋艳以欺骗手段向黄中成销售一件“四

海同心景泰蓝瓷瓶”,价格为39800元;

9、2017年4月,谢秋艳以欺骗手段向黄中成销售一枚“九 州方圆合玺”,价格为19970元。

另被告人谢秋艳在担任客服一部主管期间,对其小组客服宋 柳燕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第21-27项)负责,涉案金额为153470 元,故谢秋艳的涉案金额共计548840元。

(三) 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费平多次以欺骗 手段向被害人袁同兰推销产品,涉案金额153200元,具体如下:

L 2017年2月24日,费平以欺骗手段向袁同兰销售一幅 “无私画作”,价格为36000元;

2、2017年3月10日,费平以欺骗手段向袁同兰销售一幅 “春山烟云瓷板画”,价格为9800元;

3.2017年4月1日,费平以欺骗手段向袁同兰销售一件“万 山红遍景泰蓝中国尊”,价格为29800元;

4、 2017年4月22日,费平以欺骗手段向袁同兰销售一套 “一带一路合玺”,价格为28000元;

5、 2017年5月,费平以欺骗手段向袁同兰销售一件“四海 同心”景泰蓝瓷器,价格为29800元;

6、 2017年7月23日,费平以欺骗手段向袁同兰销售一枚 “建军大业玉玺碧玉版”和一枚“建军大业玉玺青玉版”,价格分别为16000元和3800元。

(四) 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温冰多次以欺骗 手段向被害人廖绍春、宿双强推销产品,涉案金额1619600元,

具体如下:

1、 2016年5月19 0,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廖绍春销售一枚 “长征徽宝玉玺青玉版”和一枚“长征徽宝玉玺白玉版”,价格分别为3980元、39800元;

2、 2016年6月,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廖绍春销售一件“景泰 蓝花鸟兽把尊”,价格为38000元;

3、 2016年8月10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廖绍春销售两枚 “里约奥运会玉玺青玉版”、两枚“里约奥运会玉玺青白玉版”

和两枚“里约奥运会玉玺白玉版”,价格共计323560元;

4、 2016年9月28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廖绍春销售一卷“清明上河图大长卷”,价格为19800元;

5、 2017年4月1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宿双强销售一对“万 山红遍景泰蓝中国尊”,价格为59600元;

6、 2017年4月18 0,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宿双强销售一幅 “张介宇大漠情趣图”,价格为200000元;

7、2017年4月26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宿双强销售一套“一带一路合玺”,价格为156160元;

8、2017年5月16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宿双强销售两件“四海同心景泰蓝瓷瓶”,价格为79600元;

9、2017年5月16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宿双强销售两件“福禄万代玦琅彩莲子瓶”,价格为39600元;

10、2017年5月29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宿双强销售一套 “九州方圆合玺”,价格为198000元;

11、2017年6月16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宿双强销售一幅 “硕果香画作”,价格为198000元;

12、2017年6月28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宿双强销售一套 “日月同辉紫砂壶气一套“紫韵东方紫砂太平壶”和一套“福

临五洲紫砂壶”,价格共计59900元;

13、2017年6月28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宿双强销售两件 “紫归牡怀图瓷瓶”,价格为39600元;

14、2017年6月28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宿双强销售一幅 “范曾款道法自然书法作品”,价格为100000元;

15、2017年7月16日,温冰以欺骗手段向宿双强销售一幅 “谿山八骏画作”,价格为64000元。

(五)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刘婷婷多次以欺 骗手段向被害人姚永志推销产品,涉案金额94050元,具体如下:

1、 2017年2月26日,刘婷婷以欺骗手段向姚永志销售一 件“瑞雪兆丰年瓷瓶”,价格为3490元;

2、 2017年4月13日,刘婷婷以欺骗手段向姚永志销售一 组“青山绿水瓷板画”,价格为29800元;

3、 2017年5月26日,刘婷婷以欺骗手段向姚永志销售一 件“四海同心景泰蓝瓷瓶”,价格为29800元;

4、 2017年6月,刘婷婷以欺骗手段向姚永志销售两幅“龙 乡旺族画作”,价格共计11960元;

5”、2017年6月28日,刘婷婷以欺骗手段向姚永志销售一 件“紫归牡怀图瓷瓶”,价格为19000元。

另被告人刘婷婷在担任客服一部主管期间,对其小组客服宋 柳燕、费平和温冰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间,宋柳燕 (第1-20项)、费平(第1-6项)和温冰(第5-15项)的涉案 金额为2105220元,故刘婷婷的涉案金额共计2199270元。

(六) 2017年初至2017年7月,被告人黄宁宁多次以欺骗 手段向被害人马宽亮、张成运推销产品,涉案金额509560元, 具体如下:

1、 2017年初,黄宁宁与方婷婷打配合,以欺骗手段向马宽 亮销售一件“万山红遍景泰蓝中国尊”,价格为59600元;

2、 2017年5月10日,黄宁宁与方婷婷打配合,以欺骗手 段向马宽亮销售一幅“胡杨礼赞横幅画作”,价格为350000元;

3、 2017年7月21日,黄宁宁以欺骗手段向马宽亮销售一 幅“硕果香画作”,价格为89000元;

4、 2017年7月21日,黄宁宁以欺骗手段向马宽亮销售一 枚“建军大业玉玺”,价格为3980元;

5、 2017年3月25日,黄宁宁以欺骗手段向张成运销售一 件“瑞雪兆丰年瓷瓶”和一件“吉祥如意瓷瓶”,价格分别为3490 元和3490元。

(七) 在中金公司工作期间,被告人方婷婷多次以欺骗手段 向被害人肖林艳、李长文、马宽亮推销产品,涉案金额1026600 元,具体如下:

1、2016年初,方婷婷以欺骗手段向肖林艳销售一套“故宫 十大珍宝瓷”,价格为39800元;

2、 2016年7月5日,方婷婷以欺骗手段向肖林艳销售一幅 “万山红遍玦琅彩瓷板画”,价格为29800元;

3、 2017年4月14日,方婷婷以欺骗手段向李长文销售一 件“万山红遍景泰蓝中国尊”,价格为59600元;

4、 2017年4月14日,方婷婷以欺骗手段向李长文销售一 组“青山绿水瓷板画”,价格为39800元;

5、 2017年,方婷婷以欺骗手段向李长文销售一件“宝山养 情瓷瓶”,价格为98000元;

6、 2017年,方婷婷以欺骗手段向李长文销售一幅“胡杨礼 赞横幅画作”,价格为350000元;

7、 2017年初,方婷婷与黄宁宁打配合,以欺骗手段向马宽 亮销售一件“万山红遍景泰蓝中国尊”,价格为59600元;

8、 2017年5月10日,方婷婷与黄宁宁打配合,以欺骗手 段向马宽亮销售一幅“胡杨礼赞横幅画作”,价格为35000。元。

(八)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蔺雪迎多次以欺 骗手段向被害人王远飞推销产品,涉案金额47760元,具体如下:

L 2016年1月14 0 ,蔺雪迎以欺骗手段向王远飞销售一 套“故宫十大珍宝瓷”,价格为39800元;

2、2017年7月24日,蔺雪迎以欺骗手段向王远飞销售两 件“四大名著四方尊”,价格共计7960元。

(九)被告人顾铭瑶在客服一部担任主管期间,对其小组客 服黄宁宁、方婷婷和蔺雪迎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间, 黄宁宁(第『5项)、方婷婷(第3-6项)和蔺雪迎(第2项) 的涉案金额共计1064920元。

(十)2017年1月至7月,被告人何瑞娜多次以欺骗手段 向被害人孙挺、霍久亮推销产品,涉案金额86740元,具体如下:

1、 2017年1月20日,何瑞娜以欺骗手段向孙挺销售一套 “中国十大名家书法真迹”,价格为×××0元;

2、 2017年6月11日,何瑞娜以欺骗手段向孙挺销售一套 “一带一路合玺”,价格为27460元;

3、 2017年7月10日,何瑞娜以欺骗手段向霍久亮销售一 件“紫归牡怀图瓷瓶”,价格为19000元;

4、 2017年7月25日,何瑞娜以欺骗手段向霍久亮销售一 幅“江山多娇书画大长卷”,价格为38300元。

(十一)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张亭亭多次 以欺骗手段向被害人欧鲁山推销产品,涉案金额563760元,具 体如下:

1、 2016年11月,张亭亭以欺骗手段向欧鲁山销售一幅“湖 上仙山画作”,价格为72000元;

2、 2016年12月29日,张亭亭以欺骗手段向欧鲁山销售一 件“山明水静林深泉长瓷瓶”,价格为98000元;

3、 2017年1月7日,张亭亭以欺骗手段向欧鲁山销售一对 “中国飞天宝瓶”,价格为109600元;

4、 2017年6月16日,张亭亭以欺骗手段向欧鲁山销售一 套“一带一路合玺”,价格为156160元;

5、 2017年7月10日,张亭亭以欺骗手段向欧鲁山销售两

幅爱新觉罗。文嘉的字画,分别为“湖畔花鸟”、“清逸八骏”, 价格共计128000元。

(十二)被告人薄小寒在客服一部担任主管期间,对其小组 客服何瑞娜和张亭亭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间,何瑞 娜(第3-4项)和张亭亭(第5项)的涉案金额共计185300元。

(十三)被告人吴蕉红在客服一部担任总监期间,对其部门 所有客服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间,客服一部宋柳燕 (第21-27项)、谢秋艳(第8-9项)、费平(第1-6项)、温冰 (第5-15项)、刘婷婷(第1-5项)、黄宁宁(第项)、方婷 婷(第3-6项)、蔺雪迎(第2项)、何瑞娜(第1-4项)和张亭 亭(第3-5项)的涉案金额共计3200370元。

(十四)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李东丽多次以欺骗手段 向被害人李嘉智推销产品,涉案金额569600元,具体如下:

1、 2013年,李东丽以欺骗手段向李嘉智销售一套 虾图”,价格为16800元;

2、 2014年,李东丽以欺骗手段向李嘉智销售一套 韵永相承”,价格为39800元;

3、 2014年,李东丽以欺骗手段向李嘉詹销售一套 宝”,价格为168000元;

2015年,李东丽以欺骗手段向李嘉智销售三套,价格为179400元;2015年,李东丽以欺骗手段向李嘉詹销售一幅价格为39800元;

6、 2015年,李东丽以欺骗手段向李嘉智销售一幅“工笔百 龙卷画作”,价格为39800元;

7、 2015年,李东丽以欺骗手段向李嘉智销售一幅“金申孤 品•草原小景图”,价格为86000元。

(十五)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常玲多次以欺 骗手段向被害人陈送多推销产品,涉案金额434940元,具体如 下:

1、 2016年8月,常玲以欺骗手段向陈送多销售一套“日月 同辉紫砂壶”,价格为12800元;

2、 2016年8月,常玲以欺骗手段向陈送多销售一套“G20 徽宝”,价格为3980元;

3、 2017年6月,常玲以欺骗手段向陈送多销售一幅“溪畔 六骏图横幅画作”,价格为64000元;

4、 2017年6月,常玲以欺骗手段向陈送多销售一套“一带 一路合玺”,价格为156160元;

5、 2017年6月,常玲以欺骗手段向陈送多销售一套“九州 方圆合玺”,价格为198000元。

(十六)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胜楠多次以欺骗手段 向被害人肖湘生推销产品,涉案金额3652700元,具体如下:

1、 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两枚“抗战徽宝青白玉 版”,价格为19800元;

2、 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两件“锦绣前程彩绘大 瓷盘”,价格为79600元;

3、 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件“国色天香粉彩瓷 板画”,价格为328000元;

4、 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对“天骄龙凤金表”, 价格为698000元;

5、 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四幅“孙菊生-猫画作”, 价格为316800元;

6、 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套“百年经典大千四 绝国画”,价格为79600元;

7、 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套“张若古-小家碧玉 图、弄彩染江天山水画、竹报平安春满枝条屏”,价格为220000 元;

8、 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幅“寒梅傲骨争春横 幅画作”,价格为68000元;

9、 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幅“醉酒桃花潭国画”, 价格为120000元;

10、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幅“美女驯马图”, 价格为120000元;

.11、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套“金申-儒释道- 老子出关、心即是佛、高山流水画作”,价格为59800元;

12、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枚“青奥徽宝龙钮玉 玺”,价格为69800元;

13、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枚“九天揽月宝玺”, 价格为9900元;

14、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枚“虎踞龙盘金圣玺”, 价格为16800元;

15、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套“白玉象耳先换扁 瓶”,价格为26800元;

16、张胜楠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对“大阅兵国玺”, 价格为29800元;

17、张胜楠与张艳婷打配合,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幅 “仿渔樵耕读瓷板画四条屏”,价格为228000元;

18、张胜楠与张艳婷打配合,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套 “王槐治的年华系列瓷板画”,价格为228000元;

19、张胜楠与张艳婷打配合,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套 “阿罗汉陶瓷大口瓶、小口瓶”,价格为396000元;

20、张胜楠与张艳婷打配合,以欺骗手段向肖湘生销售一件 “锦绣河山山水瓶”,价格为538000元。

(十七)被告人张艳婷在客服二部担任主管期间,对其小组 客服张胜楠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间,张胜楠(第 1-20项)的涉案金额共计3652700元。

(十八)被告人刘珍在客服二部担任总监期间,对其部门所 有客服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间,客服二部常玲(第 1-5项)和张胜楠(第1-20项)的涉案金额共计4087640元。

(十九)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王梦阁多次以 欺骗手段向被害人南祥尧推销产品,涉案金额103320元,具体 如下:

K 2016年9月,王梦阁以欺骗手段向南祥尧销售两套“G20 纪念套装”,价格为11920元;

2、 2017年1月19日,王梦阁以欺骗手段向南祥尧销售一 “故宫大吉宝玺”,价格为13800元;

3、 2017年2月19日,王梦阁以欺骗手段向南祥尧销售一 “中国飞天宝玺”,价格为49600元;

4、 2017年5月24日,王梦阁以欺骗手段向南祥尧销售一 “一带一路合玺碧玉版”,价格为15640元;

5、 2017年5月24日,王梦阁以欺骗手段向南祥尧销售一 “一带一路合玺青玉至尊版”,价格为9980元;

6、 2017年5月24日,王梦阁以欺骗手段向南祥尧销售一 “一带一路合玺青玉典藏版”,价格为2380元。

(二十)2017年1月至5月,被告人高慧娟多次以欺骗手 段向被害人崔因泉推销产品,涉案金额434000元,具体如下:

1、2017年1月8日,高慧娟以欺骗手段向崔因泉销售一件“君子情意瓷瓶”,价格为98000元;

2、 2017年1月8日,高慧娟以欺骗手段向崔因泉销售一件“秋叶可观锤形瓶”,价格为98000元;

3、 2017年3月31日,高慧娟以欺骗手段向崔因泉销售一套“故宫乾隆三宝”,价格为138000元;

4、2017年5月24日,高慧娟以欺骗手段向崔因泉销售一 幅“审时度势书法作品”,价格为100000元。另被告人高慧娟在担任客服三部主管期间,对其小组客服王梦阁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第4-6项)负责,涉案金额为28000 元,故高慧娟的涉案金额共计462000元。

(二十一)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刘丹娜多次 以欺骗手段向被害人宋国俊推销产品,涉案金额53600元,具体 如下:

1、 2016年5月11日,刘丹娜以欺骗手段向宋国俊销售一 套“占昌赣瓷板画”,价格为19800元;

2、 2016年10月28日,刘丹娜以欺骗手段向宋国俊销售一 枚“天宫神舟徽宝玉玺”,价格为6800元;

3、 2017年2月7日,刘丹娜以欺骗手段向宋国俊销售一幅 “无私画作”,价格为27000元。

(二十二)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陈丹多次以 欺骗手段向被害人魏斌推销产品,涉案金额80800元,具体如下:

1、 2016年9月,陈丹以欺骗手段向魏斌销售一幅“秋江风 光画作”,价格为30000元;

2、 2016年10月,陈丹以欺骗手段向魏斌;销售一幅“吉果 图”,价格为20000元;

3、 2017年1月,陈丹以欺骗手段向魏斌销售一套“故宫大 吉宝玺碧玉版”,价格为12800元;

4、 2017年2月,陈丹以欺骗手段向魏斌销售一套“故宫大 吉宝玺青白玉版”,价格为18000元。

(二十三)2014年至2017年5月,被告人郑晶晶多次以欺骗 手段向被害人陈贤德推销产品,涉案金额401380元,具体如下:

1、 2014年或2015上半年,郑晶晶以欺骗手段向陈贤德销 售一枚“建国徽宝玉玺”,价格为29800元;

2、 2015年8月,郑晶晶以欺骗手段向陈贤德销售一枚“里 约奥运玉玺青玉版”,价格为3980元;

3、 2015年8月,郑晶晶以欺骗手段向陈贤德销售一枚“里 约奥运玉玺青白玉版”,价格为29800元;

4、 2015年或2016年上半年,郑晶晶以欺骗手段向陈贤德 销售一套“悲鸿墨韵绘生肖画册”,价格为39800元;

5、 2016年1、2月,郑晶晶以欺骗手段向陈贤德销售一套 “故宫十大珍宝瓷”,价格为39800元;

6、 2016年1、2月,郑晶晶以欺骗手段向陈贤德销售一套 “故宫乾隆生肖玉玺”,价格为39800元;

7.2016年3月,郑晶晶以欺骗手段向陈贤德销售一枚“AIIB 和玺”,价格为18800元;

8、 2016年5月,郑晶晶以欺骗手段向陈贤德销售一套“吴 进良款国画三幅”,价格为120000元;

9、 2016年底或2017年初,郑晶晶以欺骗手段向陈贤德销售一件“中国飞天宝瓶”,价格为59800元;

10、2017年5月,郑晶晶以欺骗手段向陈贤德销售一件“福禄万代玦琅彩莲子瓶”,价格为19800元。

(二十四)被告人杨真真在客服三部担任总监期间,对其部 门所有客服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间,客服三部王梦阁(第1-6项)、高慧娟(第1-4项)、刘丹娜(第1-3项)、陈丹(第1-4项)和郑晶晶(第1-10项)的涉案金额共计1073100元。

(二十五)2017年5月,被告人孟陆杰多次以欺骗手段向被害人张启钢推销产品,涉案金额101600元,具体如下:

1、 2017 年 5 月,孟陆杰以欺骗手段向张启钢销售两件“福禄万代駐琅彩莲子瓶”,价格为59600元;

2、 2017年5 月,孟陆杰以欺骗手段向张启钢销售一件“四海同心景泰蓝赏瓶”,价格为42000元。

(二十六)2016年1月至7月,被告人孟秋杰多次以欺骗 手段向被害人冯铁推销产品,涉案金额1370400元,具体如下:

1、 2016年1月,孟秋杰以欺骗手段向冯铁销售两套“故宫十大珍宝瓷”,价格为79600元;

2、 2016年3月,孟秋杰以欺骗手段向冯铁销售一套“翰墨丹青甲天下”,价格为59800元;

3、 2016年3月,孟秋杰以欺骗手段向冯铁销售两件 “伟大胜利景泰蓝双耳尊”,价格为79600元;

4、 2016年4月,孟秋杰以欺骗手段向冯铁销售三枚”AIIB和玺”,价格为206800元;

5、 2016年4月,孟秋杰以欺骗手段向冯铁销售三幅“吴进良款书画作品”,价格为120000元;

6、 2016年5月,孟秋杰以欺骗手段向冯铁销售一套“悲鸿墨韵绘生肖画册”,价格为39800元;

7、 2016年5月,孟秋杰以欺骗手段向冯铁销售一幅“金秋雀跃画作”,价值45000元;

8、 2016年6月,孟秋杰以欺骗手段向冯铁销售一套“粉彩 三绝系列”,价格为19800元;

9、 2016年6月,孟秋杰以欺骗手段向冯铁销售两幅“李 庚款画作”,价格为600000元;

10、 2016年7月,孟秋杰以欺骗手段向冯铁销售一套“粉 彩三绝系列”,价格为120000元。

(二十七)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牛真真多 次以欺骗手段向被害人莫庆推销产品,涉案金额1374340元,具 体如下:

1、 2016 年 11 月

国传世名家典藏大全”

2、2016 年 11 月

鱼跳龙门作品”,价格为39800元;

3、 2016年11月,牛真真以欺骗手段向莫庆销售一堂 如图作品”,价格为60000元;

4、 2016 年 12 月 岭山河东洲云海赏瓶”

5、 2016 年 12 月 兰竹菊四条屏作品”,价格为268000元;

6、 2016年12月,牛真真以欺骗手段向莫庆销售四件 彩飞天景泰蓝赏瓶”,价格为119200元;

7、 2017年1月,牛真真以欺骗手段向莫庆销售一幅“老子

出关图”,价格为360000元;

8、 2017年1月,牛真真以欺骗手段向莫庆销售两件“中国 飞天宝瓶”,价格为119600元;

9、 2017年1月,牛真真以欺骗手段向莫庆销售四件“中国 飞天宝瓶”,价格为168760元;

10、 2017年1月,牛真真以欺骗手段向莫庆销售一套“故 宫乾隆三宝”,价格为138000元。

(二十八)被告人何子君在客服四部担任主管期间,对其小 组客服孟陆杰、孟秋杰和牛真真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 期间,孟陆杰(第1-2项)、孟秋杰(第4-L0项)和牛真真(第 项)的涉案金额共计2627340元。

(二十九)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王文迪多 次以欺骗手段向被害人吴学贞、林治华推销产品,涉案金额 711800元,具体如下:

1> 2016年10月,王文迪以欺骗手段向吴学贞销售一枚“天 宫神州徽宝”,价格为×××000元;

2、 2016年11月,王文迪以欺骗手段向吴学贞销售一幅“韶 山油画作品”,价格为498000元;

3、 2017年5月,王文迪以欺骗手段向林治华销售一枚“一 带一路和玺”,价格为15800元。

(三十)2016年至2017年7月,被告人耿宁多次以欺骗手 段向被害人王进喜、葛庆推销产品,涉案金额546580元,具体 如下:

K2016年,耿宁以欺骗手段向王进喜销售一幅“青山油画”, 价格为250000元;

2、 2016年9月,耿宁以欺骗手段向王进喜销售两套“G20 徽宝玉玺”,价格为79600元;

3、 2016年9月,耿宁以欺骗手段向王进喜销售一套“中国 飞天宝玺”,价格为69160元;

4、 2016年,耿宁以欺骗手段向葛庆销售一套“青花三绝瓷 器”,价格为11980元;

5、 2017年6月,耿宁以欺骗手段向王进喜销售一件“满天 云气千峰瓷瓶”,价格为120000元;

6、 2017年7月,耿宁以欺骗手段向葛庆销售一件“紫归牡 怀图瓷器”,价格为15840元。

(三十一)2016年11月、2017年4月,被告人郭丽敏多次 以欺骗手段向被害人魏永利推销产品,涉案金额34580元,具体 如下:

K 2016年11月,郭丽敏以欺骗手段向魏永利销售一套“中 国十大名家典藏”,价格为2980元;

2、2017年4月,郭丽敏以欺骗手段向魏永利销售两枚“一 带一路合玺”,价格为31600元。

另,被告人郭丽敏在担任客服四部主管期间,对其小组客服 王文迪和耿宁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间,王文迪(第 3项)和耿宁(第6项)涉案金额为31640元,故郭丽敏的涉案 金额共计66220元。

(三十二)2017年6月,被告人田方方多次以欺骗手段向 被害人郭映贤推销产品,涉案金额132000元,具体如下:

1、 2017年6月,田方方以欺骗手段向郭映贤销售一幅“柳 荫六骏画作”,价格为64000元;

2、 2017年6月,田方方以欺骗手段向郭映贤销售一幅“秋 香画作”,价格为68000元。

(三十三)被告人李威威在客服四部担任主管期间,对其小 组客服耿宁、郭丽敏和田方方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 间,耿宁(第1-5项)、郭丽敏(第1-2项)和田方方(第1-2 项)的涉案金额共计697320元。

(三十四)2017年2月至7月,被告人张晶晶多次以欺骗 手段向被害人秦海龙推销产品,涉案金额875980元,具体如下:

1、 2017年2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件“吉 祥如意瓷瓶”,价格为3266元;

2、 2017年2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件“花 开富贵瓷瓶”,价格为3266元;

3、 2017年2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件“瑞 雪兆丰年瓷瓶”,价格为3268元;

4、 2017年2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件“七 彩飞天景泰蓝赏瓶”,价格为29800元;

5、 2017年2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幅“清 明上河图邮票”,价格为3980元;

6、 2017年2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幅“无私立轴工笔画作”,价格为36000元;

7、 2017年3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幅 雪兆丰年立轴工笔画作”,价格为65000元;

8、 2017年3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组美林山水瓷板画”,价格为39800元;

9、 2017年4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两件 山红遍景泰蓝中国尊”,价格为59600元;

10、2017年6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两件“福 禄万代瓷器观赏瓶”,价格为39600元;

11、2017年6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幅“老 子出关图”,价格为300000元;

12、2017年5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件“四海同心景泰蓝赏瓶”,价格为59600元;

13.2017年6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幅“胡 杨礼赞作品”,价格为75000元;

14.2017年6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幅“百 龙卷”,价格为39800元;

15.2017年7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对“普 天同庆中华盛世赏瓶”,价格为54000元;

16.2017年7月,张晶晶以欺骗手段向秦海龙销售一幅“六骏图国画”,价格为64000元。

(三十五)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刘丽娜多次 以欺骗手段向被害人郭军推销产品,涉案金额408780元,具体如下:

1、 2016年1月,刘丽娜以欺骗手段向郭军销售一堂“九如 图”,价格为56000元;

2、 2016年1月,刘丽娜以欺骗手段向郭军销售两幅“诗意 山水画”,价格为96000元;

3、 2016年1月,刘丽娜以欺骗手段向郭军销售一套“日月 同辉紫砂壶”,价格为12980元;

4、 2016年4月,刘丽娜以欺骗手段向郭军销售一幅“清明 上河图大长卷”,价格为×××00元;

5、 2016年11月,刘丽娜以欺骗手段向郭军销售一幅“江 山青衡绝壁”,价格为48000元;

6、 2017年2月,刘丽娜以欺骗手段向郭军销售两组“故宫 大吉宝玺”,价格为116000元;

7、 2017年4月,刘丽娜以欺骗手段向郭军销售一件“吉祥 如意瓷瓶”、一件“花开富贵瓷瓶”、一件“瑞雪兆丰年瓷瓶”, 价格共计60000元。

(三十六)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赵小楠多次以欺骗 手段向被害人陈先进推销产品,涉案金额498460元,具体如下:

1、 2015年5月,赵小楠以欺骗手段向陈先进销售七幅“百 虾图”,价格为42000元;

2、 2015年6月,赵小楠以欺骗手段向陈先进销售一套“金 申款立轴画作”,价格为100000元;

3、 2016年1月,赵小楠以欺骗手段向陈先进销售一套“故宫十大珍宝瓷”,价格为39800元;

4、 2016年4月,赵小楠以欺骗手段向陈先进销售一套”翰 墨丹青甲天下”,价格为59800元;

5、 2016年5月,赵小楠以欺骗手段向陈先进销售一件“长 征徽宝”,价格为39800元;

6、 2016年6月,赵小楠以欺骗手段向陈先进销售一只“多 子多福瓷瓶”,价格为88000元;

7、 2016年7月,赵小楠以欺骗手段向陈先进销售两套“长 征雪景瓷板画”,价格为39600元;

8、 2016年7月,赵小楠以欺骗手段向陈先进销售一套“中 华第一奥运冠军金牌表”,价格为59700元;

9、 赵小楠以歎骗手段向陈先进销售一把“中国阅兵第一刀”, 价格为23800元;

10、 赵小楠以欺骗手段向陈先进销售两套“清明上河图邮票”, 价格为5960元。

(三十七)被告人孟翠华在客服四部担任主管期间,对其小 组客服张晶晶、刘丽娜和赵小楠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 期间,张晶晶(第1T5项)、刘丽娜(第1-7项)和赵小楠(第 3T0项)的涉案金额共计1577220元。

(三十八)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陈月华多 次以欺骗手段向被害人任凤琴推销产品,涉案金额129980元, 具体如下:

1.2016年11月,陈月华以欺骗手段向任凤琴销售一套“故宫十二生肖传世名画银钞版”,价格为3980元;

2、 2017年2月,陈月华以欺骗手段向任凤琴销售一幅“无 私画作”,价格为36000元;

3、 2017年6月,陈月华以欺骗手段向任凤琴销售一幅“秋 香画作”,价格为90000元。

(三十九)2016年至2017年7月,被告人高克歌多次以欺 骗手段向被害人蓝均福、吴学贞、倪发生推销产品,涉案金额 1343640元。具体如下:

1、 2017年5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蓝均福销售一枚”一 带一路合玺”,价格为2380元;

2、 2017年5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蓝均福销售一件“四 海同心景泰蓝赏瓶”,价格为29800元;

3、 2017年6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蓝均福销售一幅“百 羊图画卷”,价格为59800元;

4、 2017年6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蓝均福销售两件“紫 归牡怀图瓷器”,价格为39600元;

5、 2017年7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蓝均福销售一幅“清 逸八骏画作”,价格为64000元;

6、 2017年7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蓝均福销售一幅“花 开富贵图”,价格为64000元;

7、 2016年9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吴学贞销售一套“G20 徽宝玉玺”,价格为168480元;

8、 2016年10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吴学贞销售一幅“出谷寒泉图”,价格为56000元;

9、2016年10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吴学贞销售一枚 宫神州徽宝”,价格为×××000元;

10、2016年11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吴学贞销售一幅 山油画作品”,价格为498000元;

11、2016年U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吴学贞销售一套 宫神州徽宝玉玺”,价格为37280元;

12、 2016年,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吴学贞销售一幅“张善 成款《路路通》图”,

13、2017 年 7 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吴学贞销售一幅“张善成款溪山郊游图”,

14、2017年4 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倪发生销售两册“一带一路纯银珍藏纪念章纪念册大全套”,价格为2980元;

15、2017年5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倪发生销售一枚 “一带一路和玺”,价格为2380元;

16、2017年6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倪发生销售一幅 乡旺族画作”,价格为5960元;

17.2017年7月,高克歌以欺骗手段向倪发生销售一套 军功勋纪念章纪念钞”,价格为2980元。

(四十)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王利娟多次以 欺骗手段向被害人任仕平、李希国推销产品,涉案金额170760 元,具体如下:

1、2016年6月21日,王利娟以欺骗手段向任仕平销售一套“青花三绝瓷器”,价格为5990元;

2、 2016年7月23日,王利娟以欺骗手段向任仕平销售一 枚“里约奥运玉玺青白玉版”,价格为29800元;

3、 2016年8月10日,王利娟以欺骗手段向任仕平销售一 枚“里约奥运玉玺青玉版”,价格为3980元;

4、 2016年9月4日,王利娟以欺骗手段向任仕平销售一套 “G20徽宝玉玺”,价格为20680元;

5、 2016年9月27日,王利娟以欺骗手段向任仕平销售一 套“日月同辉紫砂壶”,价格为12980元;

6、 2016年10月23日,王利娟以欺骗手段向任仕平销售一 套“中国飞天宝玺”,价格为18590元;

7、 2017年4月25日,王利娟以欺骗手段向李希国销售一 套“青山绿水四立屏”,价格为29800元;

8、 2017年4月25日,王利娟以欺骗手段向李希国销售一 套“一带一路合玺”,价格为28160元;

9、 2017年7月25日,王利娟以欺骗手段向李希国销售一 套“建军大业玉玺”,价格为20780元。

另被告人王利娟在客服四部担任主管期间,对其小组客服陈 月华和高克歌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间,陈月华(第 1-2项)和高克歌(第7-12项)涉案金额为1045740元,故王 利娟的涉案金额共计1216500元。

(四十一)2017年5月至7月,被告人魏真多次以欺骗手 段向被害人刘学兵推销产品,涉案金额88260元,具体如下:

1、 2017年5月,魏真以欺骗手段向刘学兵销售一件“一带 一路和玺”,价格为16800元;

2、 2017年5月,魏真以欺骗手段向刘学兵销售一件“一带 一路和玺”,价格为2380元;

3、 2017年7月,魏真以欺骗手段向刘学兵销售一件“锦绣 前程大圆盘”,价格为19800元;

4、 2017年7月,魏真以欺骗手段向刘学兵销售一件“四海 同心景泰蓝赏瓶”,价格为28500元;

5、 2017年7月,魏真以欺骗手段向刘学兵销售一件“建军 大业玉玺”,价格为16800元;

6、 2017年7月,魏真以欺骗手段向刘学兵销售一件“建军 大业玉玺”,价格为3980元。

(四十二)被告人张红芳在客服四部担任总监期间,对其部 门所有客服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间,客服四部孟陆 杰(第1-2项)、孟秋杰(第1-10项)、牛真真(第1-10项)、 王文迪(第1_3项)、耿宁(第1-6项)、郭丽敏(第1-2项)、 田方方(第1-2项)、张晶晶(第1~16项)、刘丽娜(第1-7项)、 赵小楠(第1-10项)、陈月华(第1-3项)、高克歌(第1-8、 11-17项)、王利娟(第1-6项)和魏真(第1-6项)的涉案金 额共计7012420元。

(四十三)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王芳芳多 次以欺骗手段向被害人余耀国推销产品,涉案金额79570元,具 体如下:

1、 2016年12月15日,王芳芳以欺骗手段向余耀国销售一 件“七彩飞天景泰蓝赏瓶”,价格为29800元;

2、 2017年5月初,王芳芳以欺骗手段向余耀国销售一枚“九 州方圆宝玺碧玉版”,价格为19970元;

3、 2017年5月19日,王芳芳以欺骗手段向余耀国销售一 件“四海同心景泰蓝赏瓶”,价格为29800元。

(四十四)被告人刘晓在客服六部担任总监期间,对其部门 所有客服在此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在此期间,客服六部王芳芳 (第1-3项)的涉案金额为79570元。

二、人事部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范永梅在犯罪集团中负责人事工作,明知被告人谢留 卿组织实施诈骗活动,仍为该犯罪集团招聘人员、入职培训等。 涉案金额为17899140元。

三、策划部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王清华、赵娜、边红岩、冯丹丹明知被告人谢留卿组 织实施诈骗活动,仍在谢留卿的安排下制作虚假话术,供客服部 使用。涉案金额为17899140元。

四、接线部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路畅在担任接线部总监期间,明知被告人谢留卿组织 实施诈骗活动,仍统筹接线部的全面工作,并将获取的客户信息 反馈给犯罪集团。涉案金额为17899140元。

五、核单部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马丽萍在担任核单部总监期间,明知被告人谢留卿组

织实施诈骗活动,仍统筹核单部的全面工作,并负责核实订单、 回访客户等。涉案金额为17899140元。

六、质检部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张改在担任质检部总监期间,明知被告人谢留卿组织 实施诈骗活动,仍负责监督检查客服通话任务、分流客户、对客 户的开发和维护进行统计等。涉案金额为17899140元。

七、东方国宝艺术馆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周雪峰明知被告人谢留卿组织实施诈骗活动,仍接受 谢留卿的安排于2016年6月任东方国宝艺术馆的负责人,配合 犯罪集团开展展会、举办活动等,涉案金额为10269630元。

八、 市场部的犯罪事实

(一) 被告人杨磊在担任市场部总监期间,明知被告人谢留 卿组织实施诈骗活动,仍协调市场部人员的配送和产品推销。涉 案金额为17899140元。

(二) 被告人张功辉任北京配送点负责人,明知犯罪集团实 施诈骗活动,仍接受犯罪集团的安排,负责接单、派单、伪造产 品证书等。涉案金额为922680元。

(三) 被告人谢志辉明知犯罪集团实施诈骗活动,仍提供自 己的身份信息供被告人谢留卿注册公司使用,并负责北京配送点 的收发货业务。涉案金额为922680元。

(四) 被告人申军伟作为北京配送点配送员,明知被告人谢 留卿组织实施诈骗活动,仍于2017年3月11日、6月11日为 被害人秦海龙配送一幅“瑞雪兆丰年立轴工笔画作”、一幅“胡

杨礼赞画作”,于2017年7月11日为被害人霍久亮配送一件“紫 归牡怀图瓷瓶”,涉案金额为159000元。

(五) 被告人朱登恩作为北京配送点配送员,明知被告人谢 留卿组织实施诈骗活动,仍于2017年4月7日为被害人马宽亮 配送一件“万山红遍景泰蓝瓷瓶”,于2017年7月11日、2017 年7月26日为被害人霍久亮配送一件“紫归牡怀图瓷瓶”、一幅“江山多娇书画大长卷”,涉案金额为116900元。

(六) 被告人岳万磊作为北京配送点配送员,明知被告人谢 留卿组织实施诈骗活动,仍于2017年7月10日为被害人秦海龙 配送一对“普天同庆中华盛世赏瓶”,于2017年7月26日为被 害人霍久亮配送一幅“江山多娇书画大长卷”,涉案金额为92300 元。

(七) 被告人张强力作为北京配送点配送员,明知被告人谢 留卿组织实施诈骗活动,仍于2017年3月11日、5月24日为 被害人秦海龙配送一组“谢美林山水瓷板画”、一件“四海同心 景泰蓝赏瓶”,于2017年4月15日为被害人李长文配送一套“青 山绿水四条屏瓷画”、一件“万山红遍景泰蓝瓷瓶”,涉案金额为 ×××800 元。

(八) 被告人李鹏飞作为北京配送点配送员,明知被告人谢 留卿组织实施诈骗活动,仍于2017年6月2日为被害人秦海龙 配送两件“福禄万代瓷器观赏瓶”、一幅“老子出关图”,涉案金 额为339600元。

被告人谢留卿、刘艳芳、张红芳、杨真真、吴蕉红、刘晓、王利娟、张改、杨磊、路畅、马丽萍、王清华、周雪峰、张功辉、 高克歌、常玲、高慧娟、谢秋艳、刘婷婷、郑晶晶、范永梅、冯 丹丹、边红岩、谢志辉、郭丽敏、王梦阁、蔺雪迎、魏真、李东 丽、张晶晶、陈月华、刘丹娜、牛真真、田方方、何瑞娜、温冰、 刘丽娜、宋柳燕、张亭亭、方婷婷、陈丹、耿宁、黄宁宁、王文 迪、孟陆杰、费平、顾铭瑶、李威威、王芳芳、薄小寒、李鹏飞、 张强力、朱登恩、申军伟、岳万磊于2017年7月28日被公安机 关抓获,被告人赵娜于2017年10月2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 告人赵小楠于2017年8月1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孟 秋杰于2017年10月1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张艳婷 于2017年12月27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刘珍于2017 年12月28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张胜楠于2017年12 月1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何子君于2018年1月9日 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孟翠华于2018年1月13日主动到 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针对上述指控,当庭提供了身份信息、到案经过、 涉案物品照片、工商登记信息等书证;证人杨明萌、张巧利、蔡 琳娜、邵萍、王艳丽、李娟、李粉荣、刘晶晶、王鑫、王宁、李 倩、许晓丽、孙松林、储永军、吴加龙等人的证言;被害人刘银 楼、黄中成、袁同兰、廖绍春、宿双强、姚永志、马宽亮,张成 运、肖林艳、李长文等42人的陈述;被告人谢留卿、刘艳芳、 张红芳、杨真真、吴蕉红、刘珍、刘晓等63人的供述与辩解; 鉴定意见:《价格认定结论书》等;辨认笔录及照片;电子数据 勘验报告、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留卿、 刘艳芳、张红芳、杨真真、吴蕉红、刘珍、宋柳燕、谢秋艳、温 冰、刘婷婷、黄宁宁、方婷婷、顾铭瑶、张亭亭、李东丽、张胜 楠、张艳婷、孟秋杰、牛真真、何子君、王文迪、耿宁、李威威、 张晶晶、孟翠华、高克歌、王利娟、范永梅、王清华、赵娜、边 红岩、冯丹丹、路畅、马丽萍、张改、周雪峰、杨磊、张功辉、 谢志辉等3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 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刘晓、费平、何瑞 娜、薄小寒、常玲、王梦阁、高慧娟、刘丹娜、陈丹、郑晶晶、 孟陆杰、郭丽敏、田方方、刘丽娜、赵小楠、陈月华、魏真、王 芳芳、申军伟、朱登恩、岳万磊、张强力、李鹏飞等23人以非 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数额巨大;被告人蔺雪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 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本案63名被告人是 为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被告人谢 留卿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被告人刘艳 芳、张红芳、杨真真、吴蕉红、刘珍、刘晓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 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谢秋艳、刘婷婷、顾铭瑶、薄小寒、常玲、 张胜楠、高慧娟、陈丹、郑晶晶、王利娟、高克歌、郭丽敏、何 子君、孟翠华、李威威、宋柳燕、张亭亭、方婷婷、费平、何瑞 娜、温冰、黄宁宁、蔺雪迎、李东丽、张艳婷、王梦阁、刘丹娜、 魏真、张晶晶、陈月华、赵小楠、牛真真、田方方、刘丽娜、耿 宁、孟秋杰、王文迪、孟陆杰、王芳芳、范永梅、王清华、赵娜、

冯丹丹、边红岩、路畅、马丽萍、张改、杨磊、周雪峰、张功辉、 谢志辉、李鹏飞、张强力、朱登恩、申军伟、岳万磊在共同犯罪 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被告人赵小楠、孟秋杰、何子君、 孟翠华、张胜楠、张艳婷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 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吴蕉红、王利娟、谢 秋艳、刘婷婷、蔺雪迎、何瑞娜、温冰、宋柳燕、张亭亭、方婷 婷、黄宁宁、费平、顾铭瑶、薄小寒、常玲、高克歌、郭丽敏、 魏真、张晶晶、陈月华、牛真真、田方方、刘丽娜、耿宁、孟陆 杰、李威威、刘丹娜、王梦阁、高慧娟、郑晶晶、陈丹、王清华、 赵娜、冯丹丹、边红岩、杨磊、张功辉、谢志辉、李鹏飞、张强 力、朱登恩、申军伟、岳万磊,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上述各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 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谢留卿辩称:中金公司出售的产品都是有正规的供货 商,都是真品,而且有相关的证书及收藏票;公司有完善的质检 机制及畅通的退货渠道;公司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禁止欺诈 销售;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其没有诈骗,其无 罪。其提供郑州国博通讯公司文件、承诺书予以证明。

其辩护人辩护称:本案不构成诈骗集团;被告人谢留卿等人 没有非法骗取、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和行为,涉案收藏品均为真 品;少数员工使用化名,没有明示郑州分公司,以“北京中金收 藏”的名义销售不会导致客户对中金公司的错误认识;没有采用欺骗手段,不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补充的证据包括《价格认定 结论书》来源不合法,不具备证据“三性”,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以刑讯逼供等方式取得的被告人有罪供述和以欺骗方式取得的 被害人陈述,均应依法排除;涉案收藏品登记保存、扣押程序违 法,不能保证涉案产品的同一性。第一次庭审时提供书画、瓷器、 玉玺等同名产品以及采购价格凭证、市场价公证书;第二次庭审 时与被告人刘艳芳、刘珍、谢秋艳的辩护人共同提供同名产品证 书、署名作者情况介绍、展会信息、拍卖纪录等资料以及今日说 法关于路金桥诈骗案的报道、央视3. 15报道的相关行政处罚案 件和刑事、民事判例、退货流程、收藏票管理等证据,证明中金 公司所售产品有正规上游供货商,有明确的采购价格,来源合法, 并且在公开市场流通,中金公司销售价格符合市场价;产品证书 合法且均由上游供应商提供,宣传是正常的企业营销行为,不是 刑事欺诈;涉案产品具备较高艺术价值;销售人员认为产品是真 实的,没有诈骗故意;中金公司是正规经营的合法公司,严格禁 止违规销售,有专门的退货流程等。

被告人刘艳芳辩称:其看到过产品制作者、创作者,与他们 交流过,销售的藏品是真的;其在公司的职务是总经理,主管客 服部,管理对象是总监,是按照公司管理规定管理的,对员工违 规销售其是禁止的;其也没有组织、指使任何员工作任何违规销 售行为。请求公正判决。

其辩护人辩护称:本案不构成犯罪集团;被告人刘艳芳不构 成诈骗罪,中金公司销售的艺术品为真,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当,被害人没有产生损失,刘艳芳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经营管理, 并未安排、唆使、支持、纵容或者默许员工采取违规销售方法, 而且对发现的个别违规销售员工积极查处、罚款等;公诉机关补 充的《价格认定结论书》等证据违法;刑讯逼供的证据应予排除; 涉案收藏品登记保存、扣押程序违法。提供对中国美术家协会等 系合法组织、同名产品具备艺术价值网络查询过程的公证书,退 货凭证,含有客户须知的收藏票,14本员工笔记本,有关通报 批评、罚款通知等内容的电子数据,以及民警搜查、扣押的相关 视频等证据,证明中国美术家协会等艺术类协会系官方合法组织, 个别未经民政部登记的单位也有合法的渊源;涉案作者具有很高 艺术成就,所创作作品具备较高艺术价值;中金公司系严格管理 的正规公司,营销方案不存在虚构情况,严格禁止和处罚违规销 售,有专门的退货流程,积极办理退货;本案存在违法搜查、违 法扣押情形等。

被告人杨真真辩称:其在当总监之前,员工就使用了化名; 其没有要求员工违规销售;起诉书指控销售的产品是真的。请求 公正判决。

其辩护人辩护称:本案不构成犯罪集团;指控杨真真犯诈骗 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杨真真无罪;杨真真副总身份系 口头任命,其不负责人员招聘、不介入营销策划,无人事任免处 罚权力,在共同犯罪中不是主犯;杨真真作为业务三部负责人, 完全按照公司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总监提成比例是部门销售业 绩的1%,剩余金额全部由中金公司或者谢留卿所得,故应由谢 —61 — 留卿本人承受与其获利金额相当的刑罚,而减轻对包括杨真真在 内的被告人的量刑;有关公诉机关补充的证据包括《价格认定结 论书》问题、非法证据排除的意见同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意见。

被告人吴蕉红辩称:其是2017年2月份任职总监,起上传 下达的作用,其没有使用过违规销售手段,也没有教唆员工使用 违法销售手段。请求公正判决。

其辩护人辩护称:吴蕉红及客服一部员工没有实施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的行为,没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被害人没有 产生错误认识,更没有遭受损失,指控吴蕉红构成诈骗罪不成立; 指控吴蕉红为主犯不当;吴蕉红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等;有关 公诉机关补充的证据包括《价格认定结论书》和非法证据排除的 意见同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和自 愿性有待进一步查明。提供刘艳芳、张改的笔记本,网上查询的 文化部办公厅在2011年8月关于撤销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 艺术品评估委员会的公告,供应商丁炜、冯延明、姜满兵以及涉 案产品署名作者赵世文、张善成、张志远、占昌赣、黄云鹏、李 英保、李砚祖、金申、戴嘉林、吴进良、魏楚予的证言,证明涉 案产品由供应商(作者)提供,价格真实,来源合法,没有虚假 宣传作者资历和地位,公司严格禁止违规销售。

被告人刘珍辩称:公司有严格完善的管理制度,其部门大部 分员工用的是真名,没有使用违规销售手段;其作为总监,没有 组织和使用违规销售手段向客户销售产品;其不是主犯;其是自 首。请求公正判决。

其辩护人辩护称: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珍犯诈骗罪并对其部 门销售产品的数额承担责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刘珍对财物 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涉案产品货真价实,被害人没有财产损失; 被指控的销售手段没有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刘珍不是主犯, 应认定为自首;刘珍的犯罪数额认定错误,能够印证的销售价格 为3185940元;认定诈骗金额时应将鉴定认可的产品价值予以扣 除。提供客服二部使用本名的12名员工名单、郑州市北林路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单、同被告人吴蕉红的辩护人提供的11名 署名作者的证言,证明客服二部员工没有使用化名、刘珍的身体 状况,证人证言的目的同吴蕉红辩护人的举证目的。

被告人刘晓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本案不具备犯罪集团的构成要件;刘晓不 构成犯罪;刘晓不应被认定为主犯,系初犯,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公诉机关新补充的证据违法,《价格认定结论书》不应被采信, 检方的认罪认罚程序违法。提供有关七彩飞天景泰蓝赏瓶产品销 售清单、供应商薛波的证言,证明七彩飞天景泰蓝赏瓶供应商提 供的进货价,涉案产品作者有艺术成就,产品具有价值。

被告人谢秋艳辩称:其作为主管没有管理权限,执行的是总 监的决策,其作为销售员没有使用违规销售手段。其没有卖过四 海同心景泰蓝产品,价格也不是39800元,向客户黄中成销售富 贵寿考和故宫珍宝瓷产品其不知情。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本案不属于犯罪集团;指控谢秋艳犯诈骗 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谢秋艳销售藏品时主观动机只是促成交 易,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谢秋艳作为宋柳燕的主管,主要责任是 督促宋柳燕完成公司分配的销售任务,对宋柳燕在销售过程中使 用何种销售方法不全部知晓,也不能够反对,不应当对宋柳燕涉 嫌诈骗行为负责;公诉机关未移送全案证据、物证未移送法庭等 违法。被告人刘婷婷认罪认罚,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起诉书指控刘婷婷犯诈骗罪的罪名和基 本事实不持异议;起诉书指控刘婷婷涉案金额中有关宋柳燕、温 冰的销售金额计算错误,宋柳燕的销售金额应为521560元;刘 婷婷是从犯,依法只对自己的涉案金额负责,指控刘婷婷对三个 组员的诈骗金额负责,于法无据;刘婷婷系坦白,亲属已代为退 赃,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供有关“紫归牡怀图瓷瓶” “四 海同心景泰蓝” “青山绿水瓷板画”销售合同、产品证书等,供 应商李红艳、胡雪玉、谢美林的证言,证明刘婷婷销售的四海同 心景泰蓝瓷瓶远低于市场指导价。

被告人顾铭瑶辩称:其只对任职期间的小组成员金额负责。 其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请求从轻处罚。

其辩护人辩护称:顾铭瑶三个月主管试用期未满即被抓获, 尚未从组员诈骗数额中获利;顾铭瑶的涉案金额应为450940元; 顾铭瑶系初犯,有坦白情节,应依法认定为从犯,认罪认罚并积 极退赃。提供河南省修武县城关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西关村委 会证明、修武县人民医院疾病诊断书、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证明顾铭瑶在2017年5月-6月期间不在公司,不应对 该期间小组销售的产品承担责任,顾铭瑶患有多种疾病且处于哺 乳期,不宜羁押。

被告人薄小寒辩称:其案发前二十几天才担任部门主管,没 有拿到实际薪酬,已退出提成。请求公正判决。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公诉机关指控薄小寒犯诈骗罪的事实不 持异议;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何瑞娜、张亭亭销售的藏品金额合 计185300元发生在薄小寒担任主管期间,即使认定,单纯以交 易时间、金额认定也不当;薄小寒系初犯、偶犯、从犯,到案后 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悔罪,愿意提前缴纳罚金。

被告人常玲认罪认罚,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本案不构成电信诈骗犯罪;本案所有电子 数据的扣押和提取都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常玲 系坦白,愿意退出提成。

被告人张艳婷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本案不构成诈骗犯罪;张艳婷没有诈骗的 主观故意,本案也无证据证明其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根据“疑 罪从无”的原则认定张艳婷无罪;起诉书指控的涉案金额有误, 应当扣除不在扣押清单中的“国色天香粉彩瓷板画”“白玉象耳 先换扁瓶” “仿渔樵耕读瓷板画四条屏”“王槐治的年华系列瓷 板画”四件产品,扣除张胜楠独自向肖湘生销售产品的涉案金额; 张艳婷系自首、从犯,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价格认定结 论书》系二次侦查权用尽后补充侦查,无鉴定人员签名及相关资质证明,伪作及无收藏价值认定超出鉴定范围。

被告人高慧娟辩称:指控的金额部分不对。请求从轻处罚。

其辩护人辩护称:中金公司不属于犯罪集团;现有证据不能 证明高慧娟有非法占有目的,其销售的产品真实、来源合法,销 售行为没有虚构事实,合买本质是一种价格欺诈,属于行政法处 罚的行为,崔因泉从未向高慧娟提出过退货请求,高慧娟及中金 公司不存在逃避返还骗取的财物的行为,高慧娟不构成诈骗罪;

《价格认定结论书》没有鉴定人员签名,且越权对真伪及收藏价 值进行了鉴定;量刑方面,高慧娟作为销售员向崔因泉销售,均 由主管索永欢教授或帮助完成,业绩也是索永欢提取,高慧娟仅 是联系人而已,作为主管,其组员王梦阁销售的28000元不应计 入其名下,高慧娟系初犯、从犯。

被告人郑晶晶自愿认罪,已退出提成。请求从轻处罚。

其辩护人辩护称:郑晶晶被公司明确告知产品为真,主观上 无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没有使用违规销售手段,陈贤德的涉案 物品没有经过其辨认,不排除陈贤德从他处购买,故郑晶晶不构 成诈骗罪;郑晶晶的供述及陈贤德的陈述均系非法取得,对《价 格认定结论书》证据“三性”有异议,对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的“三 性”有异议,且没有证据证明该电子数据内容系虚假宣传;郑晶 晶涉案金额与客观事实不符,主观恶性明显较小,系从犯、坦白, 自愿认罪,王动退赃。

被告人陈丹辩称:其和客户联系时发现客户有收藏意识,有 一定的鉴赏能力。其没骗人,没有违规销售,已退出提成。请求宽大处理。

其辩护人辩护称:中金公司不属于犯罪集团;陈丹本人未实 施任何诈骗销售手段,更无非法占有目的,指控陈丹犯罪事实的 证据明显不足,涉案产品无法证明与中金公司、陈丹的关联性, 应当依法作出无罪判决;本案属于民商事纠纷,不适宜适用刑事 规范调整;若认定陈丹犯罪,陈丹主观恶性低,无前科,系坦白。 提供来源于中金国际GJ和其他网站有关“故宫大吉宝玺” “秋江 风光画作” “吉果图”产品的相关信息打印件;来源于陈丹手机 中微信朋友圈截图,有关魏斌下载的关联产品图片打印件;来源 于侦查卷供应商吕建军的证言及其提供的藏品证明文件,证明中 金公司所售产品系货真价实,有正规的上游供货商,具备艺术价 值,没有虚假宣传;魏潰具有收藏经验,经常在其他地方购买产 品,魏斌持有涉指控的产品不是中金公司所销售。

被告人王利娟认罪认罚,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王利娟在本案中的作用较小、地位较低, 仅起到辅助作用,属于从犯;王利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 坦白;已退还相关赃款,认罪认罚;王利娟系初犯,对王利娟宣 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请求对王利娟宣告缓刑。

被告人高克歌辩称:吴学贞购买的两件藏品不是其销售的。 其认识到错误,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起诉书中有两件价值约70万元的产品实 际不是高克歌销售的,高克歌仅有可能获得了分成,这部分不构 成诈骗;高克歌应当仅对其实际销售的647640元承担责任;高克歌系从犯、坦白,且全额退赃,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 适用缓刑。

被告人孟翠华辩称:赵小楠的第6、9、10项以及张晶晶的 第15项都是其离职之后的业绩,不应由其承担责任。其自愿认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被告人孟翠华涉嫌的罪名不持异议;对 张晶晶的第15起以及赵小楠的第9起、第10起指控不应当计算 至孟翠华名下,且应当扣除相应产品的进购价格及合理利润;孟 翠华系自首;在本案所涉犯罪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属于 偶犯、初犯;孟翠华愿意认罪认罚并同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退赔全部涉案赃款;请求法庭对孟翠华适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何子君辩称:其不应承担其他人的金额。其自愿认罪, 已退出提成。请求从轻处罚。

其辩护人辩护称:何子君在担任客服四部主管一年里,由于 母亲生病和本人学习驾驶,多次请长假,加上怀孕,根本没有对 组员进行管理,其自身没有一单销售业绩,其不应对没有参与的 销售行为负责;何子君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是从犯;主动投 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坦白;系初犯、偶犯;退还提成,愿意 接受罚金刑;建议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被告人李威威辩称:其只承担自己的涉案金额,其余金额不 应该承担。其自愿认罪,已退出提成。请求从轻处罚。

其辩护人辩护称:同意李威威的意见;李威威对价格认定结

论不持异议,请求法庭依法核实;田方方在2017年6月销售的 数额是132000元,不应记在李威威小组;李威威系初犯、偶犯, 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此外李威威尚在哺乳期;请求法庭对其 免予刑事处罚或适用缓刑。提供郑州大桥医院出生医学证明,证 明李威威处于哺乳期。

被告人郭丽敏辩称:其不应承担2017年5月份王文迪的销 售数额。其没有使用欺骗手段,已退出提成。请求公正判决。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郭丽敏担任主管期间的涉及耿宁的数额 应当扣除,郭丽敏销售金额应为34580元;郭丽敏系初犯,从犯, 坦白,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建议 对其免予处罚。提供郭丽敏大学期间部分荣誉、来源于中金公司 公众号有关“一带一路和玺”新闻发布会的文章及照片,证明郭 丽敏一贯表现良好,一带一路和玺系客户自愿购买。

被告人宋柳燕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公诉机关指控宋柳燕犯诈骗罪不持异议; 对指控宋柳燕的犯罪数额有异议,虽然藏品与实际价格有差距, 但其本身也具有相应的价值,应当扣除其成本价来认定宋柳燕的 涉案金额;宋柳燕系初犯、从犯、坦白,认罪态度良好;请求法 庭对宋柳燕减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提供宋柳燕母亲的住院病 历材料、安阳市妇幼保健院诊断证明,证明宋柳燕的母亲身体状 况及宋柳燕处于孕期。

被告人张亭亭辩称:没有使用欺骗手段,已退出提成。请求 宽大处理。

其辩护人辩护称:指控中金公司是有组织的犯罪不能成立; 指控张亭亭犯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张亭亭的行为不构成 诈骗罪;若法庭认为谢留卿等人构成犯罪,亦应认定为单位合同 诈骗罪,张亭亭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具有坦白、退赃等情 节,建议法庭对张亭亭减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提供有关“一 带一路和玺”发布会信息打印件、黄美尧、周金山的百度百科网 上打印件、欧鲁山手机有关木化石的微信图片,证明欧鲁山是出 于爱好和认可才购买产品,且主动联系购买,张亭亭没有违规销 售和诈骗。

被告人黄宁宁自愿认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指控黄宁宁犯诈骗罪的定性不持异议; 对涉案金额有异议,黄宁宁的涉案金额应当扣除进货费用;黄宁 宁主观恶性不大,是被动介入犯罪;黄宁宁系偶犯、初犯、从犯、 坦白,当庭认罪认罚并退赃;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在三年以 下量刑并适用缓刑。提供罗山县龙山街道常岗村委会证明、黄宁 宁女儿病历材料,证明黄宁宁一贯表现良好及女儿体弱多病。

被告人方婷婷辩称:马宽亮不是其客户,其没有拿他的提成。 其没有使用欺骗手段,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尊重方婷婷认罪认罚的意愿;起诉书指控 方婷婷的涉案金额与事实不符;方婷婷系初犯、偶犯、从犯、坦 白,当庭认罪认罚;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减轻并适用缓刑。提供 虞城县闻集乡郭方庄村委会证明、方婷婷女儿病历材料,证明方 婷婷一贯表现良好及女儿体弱多病。

被告人何瑞娜辩称:没有主观犯罪意图,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何瑞娜系普通员工,对艺术品无鉴别能力, 其只是按照公司要求的手段进行销售,主观上无诈骗犯意,没有 证据证明何瑞娜在销售中有承诺回购及拍卖的行为;现有证据不 能证明使用化名、话术系欺诈手段;艺术品的价值或真假,实际 上在流通过程中是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提供杞县邢口 镇于佰岗村委会证明、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报告单,证明何瑞娜平 时表现、现处于哺乳期。

被告人温冰自愿认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温冰犯诈骗罪的定 性没有异议;温冰系初犯、偶犯、从犯、坦白,有认罪认罚悔罪 表现;建议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提供新密市妇 幼保健院报告单、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证明温冰处于哺乳期, 不宜羁押。

被告人费平自愿认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起诉书认定的事实与罪名无异议;费平 系初犯、从犯、坦白,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获利非常有限并已退 赃,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提供桐乡市妇幼保健院医学诊断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证明费 平处于哺乳期,不宜羁押。

被告人蔺雪迎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案件事实没有异 议;蔺雪迎主观恶性不大,获利不多,系初犯、偶犯、从犯、坦白,自愿认罪,愿意退赃;蔺雪迎女儿尚年幼,请求法庭判处其 缓刑。提供孟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证明材料,证明蔺雪迎处于 哺乳期,不宜羁押。

被告人李东丽辩称:对使用的销售手段有异议,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起诉书指控李东丽犯诈骗罪事实不清、证 据不足,李东丽不构成诈骗罪。提供李东丽之子出生医学证明、 有关“荷蟹群虾图” “文邮瑰宝” “百羊图画卷”网上查询的销售 信息、网上查询的“悲鸿墨韵永相承”宣传的信息、金申及其作 品的信息,证明李东丽处于哺乳期,不宜羁押,李东丽向李嘉智 销售的产品价格与市场价相符。

被告人张胜楠辩称:起诉书中指控的“锦绣前程玦琅彩大圆 盘”其卖了一件,配送员卖了一件;起诉书指控的第12、13、 14项都不是其卖的。其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公诉机关指控张胜楠构成诈骗罪不持异 议;起诉书指控的第12、13、14项中所涉产品不是张胜楠卖给 肖湘生的,指控的第2项中,张胜楠只卖给肖湘生一件“锦绣前 程彩绘大圆盘”售价为39600元,另一件是配送员直接销售给被 害人的,指控的第4项中涉及的“天骄龙凤金表” 一对共计30 万元,不是指控的698000元,销售孙菊生的“猫”画作是4幅, 不是8幅,且肖湘生自述价格是30. 8万元;张胜楠系初犯、偶 犯、从犯、自首,当庭认罪且积极退赃,愿意接受罚金刑;请法 庭依法对张胜楠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王梦阁辩称:“G20”套装实际价格是2980元。其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请求宽大处理。

其辩护人辩护称:结合整个案卷情况应认定王梦阁的涉案金 额为92000元;王梦阁作为中金公司的员工,无犯罪故意,按公 司要求所销售出去的产品经鉴定是真品,王梦阁与受害人南祥尧 之间电子证据并未显示王梦阁采取了欺诈手段向南祥尧销售产 品。

被告人刘丹娜辩称:其没有向客户作出过承诺回购。其自愿 认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本案不存在犯罪集团;公诉机关指控刘丹 娜构成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刘丹娜当庭认罪,其系初犯、偶犯、从犯、坦白,愿意退赔、退 赃,涉案金额仅为45200元,本案被害人宋国俊有明显过错,当 庭对刘丹娜的行为表示谅解;本案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 程序存在严重违法等。提供兰考县妇幼保健院生产记录等材料、 谅解书,证明刘丹娜处于哺乳期,不宜羁押,已取得被害人谅解。

被告人魏真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起诉书指控中金公司是犯罪集团不能成立; 魏真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故意,客观上没有采取隐瞒事实以及起 诉书指控的违规销售手段,魏真不构成诈骗罪;起诉书指控魏真 向刘学兵销售6件商品涉案数额应为68460元;魏真系从犯且认 罪、悔罪、认罚,自愿退还违法所得。提供来源于侦查卷的物证 照片、登记保存清单、被害人刘学兵的陈述,证明锦绣前程大圆 盘销售金额应从魏真涉案金额中扣除。

被告人张晶晶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公诉机关指控中金公司系集团犯罪不能成 立;作为公司的客服,张晶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和欺骗客户的 故意,亦没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涉案物品均为真 品,“被害人”并没有遭受实际损失,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晶 晶构成诈骗犯罪;如果最终认定张晶晶构成犯罪,张晶晶系初犯、 从犯、坦白,被害人自身存在过错,张晶晶现处于哺乳期。提供 项城市城郊卫生院报告单,证明张晶晶处于哺乳期,不宜羁押。

被告人陈月华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陈月华按 照公司规定进行销售,没有向客户承诺过拍卖、回收客户购买的 藏品;陈月华事前没有与他人形成诈骗犯罪的共同故意;陈月华 系初犯、从犯、坦白,本人愿意退赃。

被告人赵小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中金公司是从事艺术品销售的企业,不是 为诈骗而组织起来的犯罪团伙,所售产品都是具有艺术价值的艺 术品,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宣传商品具有收藏价值、升值空间属 于虚构事实,即使个别销售人员在推销时存在违规销售的情形, 属于个别行为,与公司意志相背离,公诉机关指控赵小楠犯诈骗 罪不能成立;如果认定赵小楠有罪,其具有初犯、从犯、自首等情节。

被告人牛真真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公诉机关指控牛真真构成诈骗罪没有异议;本案相关鉴定结论及部分言词证据存在真实性及合法性问题; 牛真真的涉案金额应扣除莫庆第一次看到广告后主动联系被告 人购买的、参加了北京作者画展购买的、经鉴定产品为真的以及 指控第9、10起销售方法不构成刑法意义上诈骗的产品金额,扣 除后的涉案金额为485600元;牛真真主观恶性较小,获利较少, 系初犯、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已退岀违法所得,自愿缴 纳罚金;请求法庭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提供鲁山县Y襄河 乡陈楼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牛真真一贯表现良好。

被告人田方方辩称:其没有主观犯意,如果其构成犯罪,其 没有主观犯罪故意,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中金公司不属于犯罪集团;田方方无非法 占有目的,未实施诈骗销售手段,指控田方方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田方方无罪;本案属于民商事纠纷,不适宜适用刑事规范调 整;若认定田方方构成犯罪,田方方主观恶性不大,系初犯、偶 犯、坦白,处在哺乳期;《价格认定结论书》系非法证据,不能 作为定案的根据。提供郑州大桥医院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网上查 询北京中金公司河南分公司的企业登记信息打印件,证明田方方 处于哺乳期,没有隐瞒公司地点。

被告人刘丽娜辩称:产品销售时间有出入。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其辩护人辩护称:针对公司构成诈骗集团的相关指控,同第 一”第二被告人辩护人的观点;从证据角度讲,指控刘丽娜犯诈 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指控的第L 3、5、6、7起 产品没有收藏票,不能证明与中金公司的关系,指控销售“清明 上河图大长卷”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金额应予以扣除,指控 周金山作品“诗意山水”认定数额错误且不存在欺诈销售;刘丽 娜主观上只是谋求一份工作,目的是促成交易,不存在非法占有 目的,交易物有合理市场价格,郭军不存在损失,不符合诈骗罪 的构成要件,指控刘丽娜犯诈骗罪没有依据;如认定刘丽娜有罪, 刘丽娜系初犯、偶犯,系从犯、坦白,仍在哺乳期,建议免予刑 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公诉机关补充的四本证据系非法证据,不 得作为定案依据。提供安阳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证明刘丽娜处于哺乳期,不宜羁押。

被告人孟陆杰辩称:其销售给张启钢的藏品在销售时打了七 折。不懂哪些手段是违规手段,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中金公司及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属于正常 的市场经营行为,不构成诈骗集团的意见,同第一和第六被告人 辩护人意见;孟陆杰无非法占有目的,销售产品是为了获取提成, 客观上没有实施欺骗手段,故不构成诈骗罪;起诉书指控孟陆杰 的涉案金额错误,打折后涉案金额应为48580元;若认定孟陆杰 构成犯罪,其主观恶性小,系初犯、偶犯、坦白,自愿认罪。

被告人王文迪辩称:吴学贞是高克歌的客户,其没有向吴学 贞销售过产品,其工作电话18519779001,高克歌也经常用该号 码向客户打电话、发信息。没想过骗人,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鉴于王文迪自愿认罪认罚,作罪轻辩护; 对指控王文迪涉及吴学贞的两件价值69.6万元产品以及向林治

华销售的价值L 58万元“一带一路合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应予扣除;王文迪主观恶性小,系初犯、偶犯、从犯,自愿认罪 认罚,积极退赃,请求法庭对其免予刑处或适用缓刑。提供巩义 瑞康医院出生医学证明,证明王文迪处于哺乳期,不宜羁押。另 一名辩护人辩护称:证明王文迪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严重不足, 王文迪不构成犯罪;王文迪销售给林治华的“一带一路合玺”系 真品,无违规销售行为,指控王文迪向吴学贞销售产品证据不足, 无违规销售行为;芜湖市《价格认定结论书》严重违法,且超出 鉴定范围,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被告人孟秋杰辩称:大多数产品没有使用违规销售手段,自 愿认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公诉机关指控孟秋杰犯诈骗罪没有异议; 对指控孟秋杰的涉案金额有异议,应以销售的产品是否有鉴定结 论、银行转账凭证、收藏发票相互印证以及销售行为是否有具体 的诈骗方法两个方面予以认定,孟秋杰符合上述条件的涉案金额 应为166800元;孟秋杰在销售部分产品时采取冒充拍卖行不正 当手段导致冯铁产生错误认识,是在公司及主管知情并默许的情 况下不得已使用的,所起的作用较小;孟秋杰系初犯、偶犯,系 自首,愿意积极退还违法所得,缴纳罚金,建议法庭对其判处有 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提供项城市莲花办事处大张营社区居民委员 会证明、被害人冯铁购买李庚画作的现场照片,证明李庚画作系 冯铁在展会现场购买,孟秋杰不存在欺骗行为,其家庭困难具有 深刻悔罪意识。

被告人耿宁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耿宁涉嫌诈骗罪无异 议;对指控耿宁涉案金额有异议,应扣除王进喜主动联系求购的 产品金额以及耿宁主观没有诈骗故意等销售的产品金额410740 元;耿宁在销售起诉书指控的第1、4项的产品时未满十八周岁, 应当减轻处罚;耿宁系从犯、初犯,认罪悔罪认罚并已退赃,现 耿宁处于哺乳期;请求法庭对耿宁免予刑处或适用缓刑。提供滑 县人民医院报告单、出生医学证明,证明耿宁处于哺乳期,不宜 羁押。

被告人王芳芳认罪悔罪,已退出提成并预缴罚金。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起诉书指控王芳芳构成诈骗罪的事实和 罪名无异议;王芳芳系初犯、从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 已退赃款5000元及预缴罚金15000元;王芳芳犯罪情节较轻, 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正处于哺乳期,请求法庭对王芳芳适用缓 刑。提供滑县留固镇沙窝村委会证明、滑县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 明,证明王芳芳一贯表现良好,处于哺乳期,不宜羁押。

被告人范永梅辩称:其实际再次入职时间是2016年6月1 日。其不是总监,没有参与培训,不负责人事,对客户销售手段 不知情,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谢留卿成立一系列公 司是为了实施诈骗犯罪;范永梅不是人事部总监或者负责人,指 控范永梅明知中金公司是诈骗集团且实施犯罪行为,负责招聘工 作、入职培训没有事实和证据基础,范永梅不构成诈骗罪;《价

格认定结论书》不能作为定案证据,有关本案存在的程序违法问 题同第一、二被告人的辩护人意见;部分销售人员违反中金公司 管理制度,在销售过程中违规销售的性质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不具有刑事违法性;不能因为部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就认定被告人 有罪;如认定范永梅构成犯罪,起诉书指控的数额有误,应按其 入职时间2016年6月1日起计算;其系初犯,没有参与具体的 策划、销售,培训等工作,地位作用相当轻微,当庭认罪认罚, 建议法庭在2年10个月以下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定罪免刑。

被告人王清华认罪悔罪。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王清华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定性不持异议; 王清华系初犯、坦白,有立功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庭对 王清华适用缓刑。提供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 证明王清华有立功情节。

被告人赵娜认罪悔罪。

其辩护人辩护称:赵娜所在的策划部制作用于宣传、介绍藏 品的资料来源于上游厂家,没有义务和能力逐一核验厂家发来的 资料,客户购买行为与策划部的工作内容无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 系,指控赵娜犯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赵娜的行为不构成 诈骗罪;赵娜不属于犯罪集团的共犯;若判决赵娜有罪,赵娜系 初犯、偶犯,认罪悔罪。

被告人冯丹丹辩称:对指控的数额和营销方案有异议,已退 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本案应以单位犯罪定罪量刑,只处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冯丹丹是2016 年9月入职,不能按总的涉案金额认定其犯罪金额;冯丹丹系初 犯、从犯,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犯罪所得较少并积极退赃,请 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或判处与羁押期相同的实刑。提 供社旗县郝寨镇胡庄村委会的请求书及附件、退赃凭证,证明冯 丹丹一贯表现良好,母亲患病,以及退赃情况。

被告人边红岩辩称:其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公司违法,一 直是按公司领导要求工作,负责平面设计。其认罪认罚,已退出 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策划部制定的话术均是正常的营销手段, 不存在指控的打配合、冒充拍卖行、承诺回购等手段,即使有这 些手段,目的也是为了促成交易,本案产品是货真价实的;本案 的证据既不合法,也不确实充分,相反,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的 证据非常充分,请求法庭宣告包括边红岩在内的所有被告人无罪。 提供河南省人民医院病历材料、单位证明、伤残等级鉴定书,证 明边红岩车祸手术离职休养期间公司销售行为与其无关。

被告人路畅辩称:其系2015年5月任接线部总监,之前的 客户购买金额不应计入其涉案金额;其未参与客服部销售分成和 奖金;不知道公司诈骗;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路畅主观上无犯罪故意,客观上未实施犯 罪行为,路畅不构成诈骗罪;涉案的17198612元与路畅无关, 其余70余万元也不能证明是路畅的涉案金额;路畅的第五份讯 问笔录存在非法取证,应予排除;本案无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系公安机关取证程序错误;即使判处路畅有罪,路畅系初犯、偶犯、 从犯,70余万元不是路畅实施的,建议法庭判处与其羁押期相 同刑期,适用缓刑。提供医院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证明路畅 患病情况。

被告人马丽萍认罪认罚,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中金公司各被告人的销售行为不符合诈骗 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诈骗罪;指控各被告人构成犯罪集团证据 不足;指控被告人马丽萍明知他人犯罪证据不足,不应认定为诈 骗犯罪;起诉书指控马丽萍的犯罪数额有误,4274900元与马丽 萍无关;马丽萍系从犯、坦白,平时表现良好,社会危害性小, 请求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被告人张改辩称:其是按照公司规定抽听录音是否违规,其 没有拿分红和提成,不能把所有金额认定在其头上;没有被任命 为总监,已退出工资。请求公正判决。

其辩护人辩护称:本案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张改系质检部 员工,其主观上没有希望客服犯罪、也没有帮助客服犯罪的故意, 不构成诈骗罪共犯;请法庭对《价格认定结论书》依法认定;张 改当庭认罪认罚,系从犯、坦白,无前科劣迹,所得较少,已退 赃。

被告人周雪峰辩称:自己不是东方国宝的负责人,东方国宝 是独立公司,自负盈亏。其无罪。

其辩护人辩护称:东方国宝艺术馆是独立运营的企业法人, 不是中

金公司的展厅;周雪峰不是东方国宝艺术馆的负责人,在

主观上不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共同犯罪行为, 公诉方指控周雪峰系谢留卿等其他62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的共 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法庭宣告周雪峰无罪。提供东方 国宝艺术馆的工商登记档案、盛世公司的工商档案、有关周雪峰 职责的公证书,证明东方国宝艺术馆是独立的公司,周雪峰不是 负责人。

被告人杨磊辩称:其涉案金额应扣除通过快递投送的涉案产 品金额、其请假5个月期间的涉案产品金额、客户在展会现场购 买的产品金额。其是正常工作,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中金公司是一家合法经营的企业,不是起 诉书指控的犯罪集团;杨磊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市 场部及杨磊未实施诈骗犯罪行为,指控杨磊犯诈骗罪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即使杨磊构成犯罪,其无前科劣迹,系从犯、坦白, 诈骗数额应当以最终核减数额1448520元的1%计算。

被告人张功辉辩称:在证书上打码不影响产品的真实性。

其辩护人辩护称:公诉机关补充的新证据中的《价格认定结 论书》没有证明力;中金公司销售涉案产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 侦查机关没有向合适的部门和单位核实涉案单位的存在;公诉机 关所举证据只能证明中金公司销售过程中存在诈骗的个例,不能 证明中金公司是一个犯罪集团;张功辉只是按照公司的指示配送 产品,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张功辉构成诈骗罪;本案的物证、电脑、 服务器等应当移交法庭;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和辩护人的有罪辩护 不影响法院做出无罪判决;如果认定张功辉有罪,张功辉系从犯、 坦白,当庭认罪悔罪。

被告人谢志辉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异议。

其辩护人辩护称: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公司的成立是以实施诈 骗犯罪为目的,没有证据证明公司自上而下63名员工存在以非 法占有为目的犯罪主观故意,个别员工实施的欺诈性销售手段不 能代表公司整体意志,认定诈骗犯罪集团缺乏事实和证据支持; 谢志辉在中金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因其主观上没有和其他被告 人共同实施诈骗的犯罪故意,故其不构成犯罪集团的共犯;《价 格认定结论书》没有证据效力,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谢志辉无前 科劣迹,系从犯、坦白,无非法获利,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建议 法庭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岳万磊辩称:其不知道公司犯罪,没有主动骗客户, 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本案不构成诈骗犯罪集团;岳万磊作为中 金公司市场部配送员,根据公司安排配送产品,其配送行为不构 成犯罪;岳万磊在主观上没有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其与公司客 服之间也没有配合销售的意思联络,在客观方面没有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指控岳万磊犯诈骗罪不能成立。

被告人申军伟辩称:其不构成犯罪,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瓣护称:申军伟客观上对客户无任何欺骗行为,其 配送藏品的行为无社会危害性,主观上没有诈骗故意,无非法占 有的目的,更无和谢留卿共谋诈骗的意思联络,申军伟的行为不 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不成立诈骗罪。

被告人朱登恩辩称:对指控事实有异议,不知道公司有诈骗 行为,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关于中金公司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同第一、 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朱登恩不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 证明其向被害人送货的证据不足,对公司客服的销售行为不明知, 且证明以谢留卿为代表的诈骗集团构成诈骗的证据不足,请求法 庭判决朱登恩无罪。

被告人张强力辩称:不知道公司违法诈骗,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中金公司不构成集团犯罪;张强力无非法 占有的主观目的,没有采用非法手段配合客服销售产品的行为, 也未携带产品进行销售,张强力不构成犯罪;张强力系初犯、偶 犯,系从犯、坦白。

被告人李鹏飞辩称:对指控的事实有异议,其不知道公司犯 罪,主观上没有诈骗故意,已退出提成。

其辩护人辩护称:李鹏飞客观上没有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 相的欺诈行为,使客户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并且配送的产品 “货真价实”,被害人没有遭受损失,主观上没有诈骗故意,并 与谢留卿等人没有意思联络,不构成共同犯罪,李鹏飞的行为不 构成诈骗罪;李鹏飞当庭认罪认罚,其系初犯、偶犯,系从犯、 坦白,获利较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留卿以他人名义分别于2013年5月、 2014年5月在河南省郑州市注册成立郑州国博通讯设备有限公 司、河南东方信泰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在北京注册成立北京中金国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7日公司名 称变更为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 公司)。谢留卿在上述公司内部先后设立人事部、策划部、接线 部、客服部、核单部、市场部、质检部、网络部等部门,要求客 服部员工在推销产品过程中使用化名及公司统一办理的北京地 区电话号码,以“北京中金收藏”的名义对外销售书画、瓷器、 玉器、景泰蓝等产品。2016年6月20日,谢留卿又以被告人谢 志辉名义在北京与他人共同注册成立北京东方国宝艺术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宝艺术馆)作为中金公司的展厅。

被告人谢留卿实际控制上述公司全部活动。被告人刘艳芳自 2015年4月起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行政 事务并主管客服部、行政部。客服部分客服一部、二部、三部、 四部、六部、七部,每部设总监一名、小组若干,总监管理小组 主管及客服销售工作,主管督促小组客服完成销售任务并自己销 售产品,客服推销产品并从销售业绩中赚取提成,主管从自己及 其管理的小组客服销售业绩中赚取提成,总监从其管理的部门销 售业绩中赚取提成。2015年以来,部分客服为提高销售业绩赚 取非法提成,使用“冒充拍卖行” “承诺回购”手段诱骗客户购 买公司产品。“冒充拍卖行”即当客户没有购买产品意愿时,客 服使用公司提供的外地号码并具有变声功能的”小手机” 一人分 饰两种角色或相互配合,冒充拍卖行的工作人员联系客户,虚构 相关产品可以拍卖出高价或者拍卖行正在高价征集相关产品拍 卖等事实,诱骗客户购买其推销的产品。“承诺回购”即客服明知中金公司没有回购产品的制度,在推销过程中向客户虚假承诺 公司可以回购,诱骗客户购买产品。为提高销售业绩,获取非法 利益,客服部总监、主管,组织实施上述手段的客服到其部门交 流分享“冒充拍卖行” “承诺回购”等销售手段,谢留卿、刘艳 芳以召开公司大会的形式推广上述销售手段,客服冒充拍卖行使 用“小手机”产生的话费由公司承担。2016年下半年,谢留卿、 刘艳芳在公司大会上要求客服不准使用“冒充拍卖行”等手段推 销产品,收回客服部的“小手机”,但发现影响公司销售业绩, 又将“小手机”发回客服部继续使用。

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谢留卿、刘艳芳等人釆取“冒充拍 卖行” “承诺回购”手段销售产品,金额合计5794060元。具体 事实如下:

一、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客服一部被告人宋柳燕(化 名“柳叶” “柳燕”)多次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被害人刘银楼 销售产品,金额合计180130元。期间,被告人刘婷婷、谢秋艳 分别担任宋柳燕主管,刘婷婷从宋柳燕销售的第1-3起金额合计 93420元中赚取提成,谢秋艳从宋柳燕销售的第4-7起金额合计 86710元中赚取提成。被告人吴蕉红自2017年1月起担任客服 一部总监,从宋柳燕销售的第4-7起金额合计86710元中赚取提 成。具体如下:

1、 2016年7月15日,宋柳燕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刘 银楼销售一幅“万山红遍玦琅彩瓷板画”,金额29800元。

2、 2016年8月,宋柳燕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刘银楼销

售一枚“2016里约奥运会徽宝”,金额29800元。

3、 2016年12月11日,宋柳燕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刘 银楼销售一幅“魏楚予一双鱼跳龙门”,金额33820元。

4、 2017年1月26日,宋柳燕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刘 银楼销售一件“七彩飞天景泰蓝瓶”,金额29800元。

5、 2017年3月1日,宋柳燕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刘银 楼销售一幅“无私工笔画”,金额27000元。

6、 2017年4月9日,宋柳燕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刘银 楼销售两套“一带一路2017纯银纪念章大全”,金额合计5960元。

7、 2017年4月17日,宋柳燕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刘 银楼销售一枚“九州方圆宝玺”青玉版和一枚“九州方圆宝玺” 碧玉版,金额分别3980元和×××7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1、 证据保存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明涉案产品 来源于本案被害人刘银楼等事实。

2、 涉案产品照片、中金公司收藏票、银行账户交易清单、 交易凭证、监制证书、鉴定证书等,证明涉案产品系被害人从中 金公司购买以及购买时间、产品名称、价格等事实。

3、 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9号 FC-WA-2017091313被告人宋柳燕手机信息,证明2017年1月4 日,“中金谢秋燕”在微信群7496595527 @chatrooma一部B组” 中分享所卖产品已在拍卖行拍出高价的话术。

4、 辨认笔录,证明被害人刘银楼辨认出宋柳燕,被告人宋 柳燕辨认出刘银楼。

5、 被害人刘银楼陈述:2015年夏天,一个自称北京中金收 藏顾问“柳叶”(手机号18810491835 )的女子打电话向其推销 各种收藏品,其陆续在“柳叶”处购买80多万元收藏品,有“锦 绣前程玦琅彩大圆盘” “百年经典大千四绝画作” “万山红遍景泰 蓝致琅画” “魏楚予-双鱼跳龙门”等大概三十余件。期间,其告 诉“柳叶”其没有钱了,不要再推销产品。2016年6月份,其 接到一个自称南京雅昌拍卖行姓魏的女子(手机号13218088118 ), 以及一个自称是北京艺术网拍卖公司姓顾的女子(手机号 17743588893 )的电话,这两人称可以帮助拍卖其收藏的藏品, 表示其藏品价值很高。其当时问过这两个人是怎么知道其有收藏 品的,她们说因为其购买的是国家发布的收藏品,所以会有收藏 者的个人信息,当时其就相信了。过了 一段时间后,“柳叶”再 向其推销藏品时,除了说收藏品有非常高的价值外,还说有客户 买的收藏品在拍卖会卖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还有“柳叶”寄 来的收藏品宣传册,上面有一些收藏品拍卖的价值宣传,加上其 接到的拍卖行的电话,其便更相信其买的收藏品可以在拍卖行卖 高价格,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购买的藏品都是在这种心理 下买的藏品,后期其多次借钱买。每当其向拍卖行的人说要卖“锦 绣前程秩琅彩大圆盘” “百年经典大千四绝画作”,拍卖行的人劝 其不要拍卖,几年后可以卖更高的价格。后来由于购买很多藏品, 实在没钱,2017年其想找“柳叶”拍卖,但“柳叶”自称在英 国,回来后带其到香港拍卖,之后再联系,“柳叶”就表示藏品 要过三、五年再卖。其文化程度不高,对收藏品也不了解。其丈 夫因为中风在家卧床不起,其现在无业在家。其买收藏品的钱很 多都是找朋友借的。如果没有“柳叶”这样向其推销,其肯定不 会购买。

6、被告人供述

(1 )被告人宋柳燕供述:其2015年3月入职公司,在客服 一部刘婷婷小组,2017年1月被分配到谢秋艳团队,总监吴蕉 红。公司在2017年5月之前要求必须使用艺名,被要求办北京 电话号码,其化名“柳叶”“柳燕”,手机号码13071038832、 18810491835. 18611339026. 15321859607 (绑定座机),微信名 “柳叶”。其用公司话术向刘银楼销售藏品,在推销大额度藏品 前会邮寄一些画册给刘银楼,每次推销以类比一些差不多藏品拍 卖信息,加上宣传画册上拍卖信息,让刘银楼相信可以去拍卖,其 有用过冒充拍卖行话术让刘银楼相信真的有拍卖行在收集藏品。 2016年6月,刘银楼告诉其说她没有钱了,问其能不能联系拍 卖行卖出1、2件藏品,其便用部门的一部南京号码的手机联系 刘银楼,其让同事牛晓贺(已离职)自称是“南京雅昌拍卖行” 的员工,说南京最近有拍卖会,问刘银楼有没有收藏品可以拍卖, 刘银楼说要卖“锦绣前程瓷盘”,牛晓贺便劝她再等等,到三五 年后可以卖出更高的价格,后来刘银楼把这个情况都告诉了其。 2016年8月,其与牛晓贺打配合冒充雅昌拍卖行来推销“2016 里约奥运会徽宝”,其主管知道。其在卖了 “里约奥运会徽宝” 后,怕刘银楼怀疑,不再冒充拍卖行。刘银楼让其联系拍卖行, 其先说香港拍卖行可以拍卖,但要等到明年春拍会、秋拍会,2017 年其又说出国了,等回国再关注香港拍卖会,之后其就不接刘银 楼电话了。其使用冒充拍卖行等手段,有的是主管安排,有的是 自己直接找同事,主管和总监知道。其工资是底薪加销售提成, 2万元以下提成4%, 2万元至7万元提成5%, 7万元以上提成5. 5%, 40万元以上提成8%。主管和总监都拿其销售额的提成。

(2 )被告人刘婷婷供述:其于2014年10月入职,部门总监 或者是主管建议其起一个艺名方便做业务,其起艺名“刘天天”, 工作手机号15910491569,微信号13027763205,微信名%.天 天向上” “小婷子”。2015年6月其任客服一部主管,宋柳燕是 2016年调到其小组,2017年元旦调到谢秋艳任主管的超凡队。

“冒充拍卖行” “承诺回购”等特殊话术是总监苑晓婷请其他部 门有这方面经验的员工来分享的,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知道这些 特殊话术,总经理、董事长经常给她们开大会,会上说公司的产 品没有问题,让她们放心去卖。其小组有一部南京号码的白色平 板手机,其对小组成员使用特殊话术,会有商量,经过商量的, 其可能会帮她们打个电话。刘银楼这个客户一直是宋柳燕负责联 系的,刘银楼购买过哪些藏品其也是知道的,其知道宋柳燕对刘 银楼使用了冒充拍卖行这种方式。其不关心队里客服打电话具体 说的内容,其关心的是让她们把藏品卖出去,其拿小组卖出去藏 品的提成。2017年出台“五不准”规定后,还有人私底下使用, 公司高层知道,但没有禁止,公司高层知道这种手段可以卖出更多的藏品,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利润。

(3)被告人谢秋艳供述:其于2013年8月入职,公司要求 每个人起化名,其工作中使用艺名“园园” “谢汶言”和北京电 话号码,工作手机号 18600515593. 18501232165. 15321399647, 微信号yiyi526674814微信名“秋-果果”,对外说是北京的公司, 公司授权指导其假借离职的业务员留下来的果果、小雨、陈扬、 小薇、杨柳的名字和客户联系。宋柳燕是2017年1月到其小组 的,宋柳燕2017年1月份之后卖给刘银楼的东西都是在其做主 管期间卖的。宋柳燕以前在刘婷婷组的时候好像用过特殊话术, 有段时间刘银楼缠的比较紧,宋柳燕跟刘银楼说她出国了,还让 其帮她把刘银楼安抚一下。冒充拍卖行等特殊话术都是四部总监 张红芳想出来的,在四部使用效果很好,后来在公司内部分享会 上逐渐流传开。2016年有半年左右时间,客服部每个部门的每 个小组都有一到两部外地号码的手机用来冒充同行,其小组的手 机是南京的号码,170开头的。像打配合这种特殊话术的使用, 客服一般要得到总监的同意,主管和总监都是知道的。刘艳芳和谢留卿肯定知道,因为打配合使用的外地号码手机费用部门缴纳 后到公司报销。外地号码手机一开始在员工手里,后来公司收上 去检查一次,又还给各个部门,但交由总监保管,客服人员使用 要找总监,所以说这些事情公司领导都是知道的。其作为主管, 除了自己做销售外,还会协助总监督促整个小组完成销售任务, 轮流主持部门晨会,让销售任务完成好的人来分享销售心得,有 时总监也会安排别的部门销售做的好的员工来分享。2017年1 月吴蕉红作为一部总监,督促、施压让其推销公司的藏品,其知 道部门跟客户推销时使用的方式方法、手段,其部门业绩好,她 就可以多拿提成。

(4)被告人吴蕉红供述:其于2016年6月入职中金公司客 服一部做客服,联系电话1861217860L 2017年1月1日其被任 命为客服一部总监,职责主要是分配公司下发的任务、部门员工 的日常管理和销售业务指导等。其工资是底薪加提成,提成是部 门总销售额的1%,如果完不成销售任务,只能提成0.5%。中金 公司客服一部分四个小组,主管分别是顾铭瑶、刘婷婷、谢秋艳、 薄小寒。公司以前有一些特殊话术,其听公司老员工说过,通过 这些特殊话术提高销售业绩。公司对销售业绩比较高的部门员工 会进行各种方面的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大会表彰,这些销售比 较好的员工和部门应该都使用了特殊话术,这表明谢留卿和刘艳 芳对员工使用特殊话术是默许和认可的。

二、2015年3月至2016年4、5月,客服二部被告人张胜 楠(化名“张楠”)多次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被害人肖湘生 销售产品,金额合计1998000元。期间,被告人张艳婷担任张胜 楠主管,被告人刘珍担任客服二部总监,从张胜楠销售金额 1998000元中赚取提成。具体如下:

L张胜楠与张艳婷配合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肖湘生销 售一对“天骄龙凤金表”,金额300000元。

2、张胜楠与张艳婷配合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肖湘生销 售四幅“孙菊生-猫画作”,金额308000元。

3、 张胜楠与张艳婷配合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肖湘生销 售一幅“仿渔樵耕读瓷板画四条屏”,金额228000元。

4、 张胜楠与张艳婷配合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肖湘生销 售一套“王槐治的年华系列瓷板画”,金额228000元。

5、 张胜楠与张艳婷配合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肖湘生销 售一套“阿罗汉陶瓷大口瓶、小口瓶”,金额396000元。

6、 张胜楠与张艳婷配合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肖湘生销 售一件“锦绣河山山水瓶”,金额53800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L证据保存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明涉案产品 及手机一部来源于本案被害人肖湘生等事实。

2、 涉案产品照片、鉴定证书、监制证书等,证明涉案产品 状况。

3、 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张胜楠辨认出被告人张艳婷、刘 珍。

4、 电子数据

(1)从被害人肖湘生手机中提取的电子数据,证明2016年 8月11日、22日、24日,肖湘生先后打过五次电话给张楠

(18600072989 ),电话未接通;2016 年 8 月 11 日、22 日、24 日,先后打过四次电话给刘菲菲(13758258142 ),电话未接通。

(2)短信记录,证明2016年2月20日,肖湘生与“高鹏” (18511303681 )的聊天内容;肖湘生与微信名“淡雅★奢华”的聊天内容。

5、被害人肖湘生陈述:2013年左右北京有一家叫做中金公 司的一个叫做“张楠”的女性工作人员经常打电话向其推销产品, 还加了微信好友,微信名叫“淡雅★奢华”,称其公司的藏品有 很高的价值,投资回报很大。其听了 “张楠”的介绍,以为她们 公司的藏品真像她说的一样能投资赚钱,从2013年开始到2016 年陆续在中金公司购买了有600多万元的藏品。有一对故宫博物 馆出品的“天骄龙凤手表” 30万元、四幅孙菊生的画“猫” 308000 元、一套王槐治的瓷板画“渔樵耕读四条屏” 228000元、一套 王槐治的瓷板画“年华系列四条屏” 228000元、两件李砚祖的 窑变花瓶“阿罗汉大、小口”各一个×××000元/件、一件李砚 祖的窑变花瓶“锦绣河山” 538000元、一件王槐治的瓷板画“雨 水青山共作舞” 75万元等。期间,一个自称杭州的拍卖行工作 人员叫“刘菲菲”的打电话让其将收藏的藏品报一个目录给她, 称可以帮助拍卖,其将从中金公司买的藏品报给对方,对方称这 些藏品非常好,可以在拍卖会上拍卖出很高的价格(比购买价格 高出很多倍),听“刘菲菲”这么说,其对中金公司的藏品有信 心了。“天骄龙凤金表”是在“张楠”冒充拍卖行的情况下买的。 2016年的一天,“张楠”向其推销王槐治的瓷板画,其当时没钱 买。没过几天,有个自称是拍卖行的“高鹏”的男子打电话给他, 其听他说话声音像女的,他称瓷板画越大越贵,如果是名家的话 会更贵,还列举了王槐治的例子,称如果有这么大的大师的瓷板 画的话有多少可以帮忙拍卖多少,至少能卖好几百万。杭州的拍 卖行的“刘菲菲”说的意思和“高鹏”差不多。其觉得如果买了 王槐治的瓷板画,虽然价格很高,但是能挣很多钱。其想从“张 楠”那里买下王槐治大师的瓷板画再通过“高鹏”或者“刘菲菲” 高价卖出去就能很快赚很多钱,于是其找到“张楠”,分别以22. 8 万元购买了 一套王槐治的瓷板画“渔樵耕读”、一套王槐治的瓷 板画“年华系列”(也叫美女四条屏)。之后其又在“张楠”那里 花了 75万购买了王槐治大师的瓷板画“雨水青山共作舞”。过了 一段时间,“张楠”打电话向其推销李砚祖的窑变花瓶,价格也 非常高,其没买。没过几天,“高鹏”给其打电话说听说其可以 拿到窑变花瓶,他们买不到,这个窑变花瓶很值钱,如果有的话 马上可以上拍卖会,拍卖价格至少上千万。“刘菲菲”也打电话 来说的和“高鹏”说的意思差不多,保证能帮其把李砚祖的花瓶 高价拍卖出去,让其感觉这个窑变花瓶非常值钱也非常抢手。其 想如果在“张楠”那里买了这个窑变花瓶可以马上拿到嘉德拍卖 行或者杭州的那家拍卖行高价卖出去,这样就可以赚很多钱。于 是其找“张楠”花了每件19.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两件李砚祖的 阿罗汉(宽口和小口各一个),以53.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 一件李 砚祖的锦绣河山窑变花瓶。花瓶拿到手,其感觉做工比较差,没 有之前见过的窑变花瓶做工好。其电话联系“高鹏”和杭州那家 拍卖行让他们帮忙拍卖,他们说过段时间有藏品拍卖会,现在拍 卖不起来,后来再找他们,他们以各种理由推脱。2016年,“张 楠”还向其推销了吴进良的画,其买了 3套吴进良的画“当代名 家真迹”。之后其的确没有钱了,没有再买藏品。其感觉王槐治 的瓷板画和李砚祖的窑变花瓶做工不行,不值那么多钱,想退货,

就和“张楠”联系要求退货,“张楠”不予理睬,之后就不回信 息联系不上了,拍卖行的“刘菲菲”和“高鹏”也联系不上了。 其购买藏品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投资,其是一名在医院工作多年 的医生,因为其孙女有白血病,治疗花费非常大。所以其听“张 楠”介绍藏品能投资升值后,就想通过这个方式赚钱,结果不但 自己一辈子的积蓄没有了,还找朋友借了 200多万,欠的钱也没 办法还。

6、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张胜楠供述:其2015年3月到中金公司上班, 分到客服二部张艳婷组,化名“张楠”,手机号18600072989. 15038006794 (微信号),微信名“淡雅★奢华” ,2016年4、5 月离职。肖湘生是其大客户,从2015年到2016年之间,在其手 里购买了总共有500多万元的藏品,其提成30余万元,其主管 张艳婷、总监刘珍都会有相应的提成。其销售的产品有一对故官 博物馆出品的“天骄龙凤手表”698000元;四幅孙菊生的画“猫”, 合计316800元、王槐治的“渔樵耕读瓷板画四条屏” 228000元; 两件李砚祖的窑变花瓶“阿罗汉大、小口”各一个共39600元; 一个李砚祖的窑变花瓶“锦绣河山” 538000元;王槐治的“年 华系列瓷板画四条屏” 228000元;王槐治的“雨水青山共作舞 瓷板画” 750000元等。其第一次对肖湘生使用拍卖行这个打配 合的方式是主管张艳婷提出来的,后期使用这个方式有时候是张 艳婷提出的,有时候是其提出的。具体方法是张艳婷使用部门的 外地号码手机(有可以变声的软件),以嘉德拍卖行工作人员“高 鹏”(男)以及杭州拍卖行工作人员“刘菲菲”的名义,向被害 人打电话,谎称被害人收藏的藏品具有很高的拍卖价值,可以帮 助拍卖。二人使用冒充拍卖行打配合向肖湘生卖出的产品有:“天 骄龙凤手表”,孙菊生的“猫”画两幅,王槐治的“渔樵耕读四 条屏” “年华系列四条屏” “雨水青山共作舞瓷板画”,李砚祖的 “阿罗汉窑变花瓶” “锦绣山河窑变花瓶”。张艳婷在冒充“高鹏” 给肖湘生打电话的时候都是在总监(刘珍)办公室打的,当时刘 珍就在旁边;有时候张艳婷冒充“刘菲菲”给肖湘生打电话的时 候也会在总监办公室打。总监刘珍有时候也会针对一些大客户, 帮她们打电话,督促她们加大力度推销藏品。

公司每个客服部都有两个公用的小手机,一个蓝色,一个好 像是粉色的,两个手机都可以设置魔音,也就是可以变声,将女 声变成男声。其辞职的时候那些手机仍然在用,冒充拍卖行这些 打配合的方式也都还在用。在2016年公司大会上,公司董事长 谢留卿将公司客服向客户推销藏品时发的不合格的话语都放在 会议室大屏幕上一一点评,客服冒充拍卖行对客户发短信说“我 是某某拍卖行的,你有藏品要拍卖吗?我们可以合作”,谢留卿将 “拍卖”两个字圈出来,点评说不能直接说“拍卖”,可以换成 “我们拍卖行正在征集作品”等等,其实他是鼓励客服使用拍卖 行话术的。谢总还说不要和客户说公司购买的藏品会升值十倍或 者二十倍,但可以说会升值很多倍,其实就是不明确的和客户说 升值多少倍,不向客户做出承诺,防止以后藏品没有升值,客户 找公司麻烦。对于要求退货的客户,她们一般都是按照公司的话 术跟客户说藏品非常好,一定要长期持有之类的,总之就是一边 拖时间,一边继续忽悠,让客户买了藏品之后不要出手。

(2)被告人张艳婷供述:其2015年担任客服二部的主管, 总监是刘珍,其小组成员有张胜楠等人。主管的职责是除了自己 销售藏品外就是带好小组,开晨会交流成功推销经验。其工资除 了自己销售提成(4%-6%左右)夕卜,还有小组总业绩的千分之五 提成(前提是完成每个月的任务量)。其知道张胜楠有一个客户 叫肖湘生,对二部很重要,购买了好几百万藏品,2015年底到 2016年初的时候,肖湘生不愿意购买中金公司的藏品了,刘珍 比较着急,催促使用冒充拍卖行的话术推销藏品,于是她们对肖 湘生使用了冒充拍卖行的方式。具体就是其和张胜楠其中一个冒 充拍卖行的工作人员给肖湘生打电话,问他手中有没有某件藏品, 如果有的话可以帮助他高价拍卖,这个藏品其实之前张胜楠就己 经用客服的身份推销过了,这时他就会觉得张胜楠向他推荐的这 件藏品很值钱,觉得购买过来的话马上就会通过拍卖行高价拍卖 赚很多钱,于是就会购买这件藏品。这个话术的成功率非常高。 其和张胜楠对肖湘生使用了两个拍卖行的身份,一个是冒充嘉德 拍卖行的工作人员“高鹏”,一个是冒充杭州一个拍卖行的工作 人员“刘菲菲”。当时其和张胜楠还使用了手机上的魔音软件将 自己的声音变成了男人的声音。其和张胜楠对肖湘生使用冒充拍 卖行的方式涉及的藏品有:“天骄龙凤”手表、王槐治一系列的 瓷板画、李砚祖的2个花瓶、好几幅孙菊生的“猫”画,大概有 80、90万左右,以张胜楠说的为主。对肖湘生使用冒充拍卖行的话术时,总监刘珍一直都在场。之所以冒充两个拍卖行的工作人员,是总监刘珍请客服四部 的一个员工到二部来分享这方面的经验,能让客户更加相信推销 的藏品有市场,能拍出高的价格,从而更快的下单购买。每个客 服部都有两个公用的小手机,一个蓝色的,一个粉色的,都可以 设置魔音(将女声变成男声),一个是杭州的号码,一个是北京 或者上海的号码,话费都是部门的经费交的(经费是部门超额完 成任务的奖励)。2015年底以及2016年初的时候,几乎公司的 所有客服部门都在使用冒充拍卖行营销技巧。公司高层肯定是知 道的,因为公司害怕使用这种话术会出事,所以在开大会的时候 刘艳芳要求不要使用。后来公司让每个客服部的总监还收过(冒 充拍卖行使用的)小手机,手机收上去没几天,总监刘珍就又将 小手机发下来了,客服就继续用小手机使用冒充拍卖行的话术, 而公司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3)被告人刘珍供述:其担任客服二部的总监,职责主要 是监督、督促部门的销售情况,其作为总监的提成是整个部门销 售业绩的1%, —年收入是30多万元,有一年的收入是50多万 元,平均一年收入40多万。客服二部下面有张艳婷等为组长的 四个小组。特殊销售手段是其邀请其他部门的客服向其部门的客 服分享经验的时候教的,目的是提髙推销成功率,从而提高整个 部门的业绩,分享的时候其不在场。2015年底至2016年初的一 段时间内,公司发了两部外地号码的小手机(蓝色和粉色),一 个号码是杭州的,一个号码是上海的,手机话费由部门经费(每 —99 *

个月超额完成任务的奖励)缴纳。其知道二部客服使用这两部外 地号码小手机是用于冒充拍卖行等特殊的营销手段。对于这些特 殊营销手段,公司没有因为使用了被开除的情况,公司没有绝对 禁止。外地号码小手机被没收后,客服反映客户还需要联系,没 有小手机就联系不上了,公司知道后就又把小手机发下来了。其 部门有上海姓肖的老头子要求退一件70多万的藏品,其上报过 公司,可能是公司拖着不愿意退。

(4)被告人常玲供述:总监刘珍手里有两张外地手机卡, 是杭州及上海的卡,是给业务员打配合用的。刘珍知道业务员使 用冒充同行、抢名额等销售手段。

(5)被告人李东丽供述:总监刘珍那里有两部外地号码手 机,每次需要使用这个手机的时候,都是主管打这个冒充电话或 者发送信息,其他部门也都有这种专门冒充拍卖行的手机,各个 部门及各个小组冒充拍卖行都不一样。上海的医生肖笑声(音) 是客服二部的问题客户,李嘉智被列为问题客户的原因是李嘉智 儿子是公安局的,公司怕他闹事。

三、2016年1月至7月,客服四部被告人孟秋杰(化名“小 孟”)多次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被害人冯铁销售产品,金额 合计926800元。期间,被告人何子君担任孟秋杰主管,从孟秋 杰销售金额926800元中赚取提成。具体如下:

1、 2016年4月11日,孟秋杰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冯 铁销售三枚”AIIB和玺”,金额206800元。

2、2016年4月27日,孟秋杰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冯 铁销售三幅“吴进良款书画作品”,金额每幅40000元,合计 120000 元。

3、2016年6月,孟秋杰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冯铁销售 两幅“李庚款画作”,金额合计60000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1、证据保存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明涉案产品 来源于本案被害人冯铁等事实。

2、涉案产品照片、中金公司收藏票、资质证书、银行转账 记录等,证明涉案产品系被害人从中金公司购买以及购买时间、 产品名称、价格等事实。

3、微信截图(来源于被害人冯铁的手机),证明页面显示微 信名是“上海朵云轩拍卖刘娟”的信息;显示微信名是“东方明 珠”(自称“刘娟”)与冯铁的微信聊天记录,冒充拍卖行征集 李庚、吴进良、曹书铭等作品、亚投行和玺、长征徽宝、景泰蓝 等产品,告知春拍、秋拍中吴进良作品的拍卖价、亚投行和玺的 拍卖价等信息;显示微信名是“宁静致远”(自称“李佳”)与 冯铁的微信聊天记录,冒充陕西“亮宝楼拍卖行”名义征集吴进 良作品富李庚作品、亚投行和玺产品、长征玉玺等,告知上述产 品的拍卖价以及拍卖会延期等信息。

4、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孟秋杰辨认出被害人冯铁,辨认 出被告人何子君;被告人高克歌辨认出孟秋杰。

5、 被害人冯铁陈述:其接到了 一个自称北京中金公司收藏 顾问“小孟”的电话,”小孟”通过手机18510952057以及微信

号:mengl8510952057联系向其推荐各类的收藏品。在2014年 至2016年8月期间,其通过“小孟”在北京中金公司陆续购买 各类收藏品十九次,总价值大概170多万元,其中玉玺类藏品有 亚投行合玺一套等,字画类的藏品有李庚画作等,瓷器类藏品有 故宫十大珍宝瓷等。在2015年其购买收藏品的时候,有两个自 称是拍卖行的人与其联系,她们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有了其微信 的联系方式,通过加微信与其取得联系,她们一个自称是西安亮 宝楼拍卖行的“李佳”(微信-§: Aliang-baolou,昵称:宁静致 远)、还有一个是自称上海朵云轩拍卖行的“刘娟”(微信号: dux2219,昵称:东方明珠)。“李佳”和“刘娟”加其微信后就 问其手里有没有藏品拍卖,其就把从“小孟”那里购买的部分藏 品信息告诉了她们,有亚投行的玉玺、吴进良的画作等,然后她 们就回复说其买的藏品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可以拍到很高的价格, 其将购买过的方凤富的8平尺画作发给“李佳”,“李佳”看过后 说这幅画的起拍价格是50万,当时其买这幅作品的价格大概是 十几万元,让其感觉先前在中金公司购买的藏品买的很值得,更 加相信在中金公司购买的收藏品是比较值钱的,有巨大的升值空 间,所以其才会继续在中金公司购买收藏品。其在犹豫的时候也 会主动联系她们询问购买某件藏品以后有没有升值的空间,能不 能拍卖出好价钱,如在购买亚投行合玺的时候,当时“小孟”推 荐的时候是23万元多一套大概四个玉玺,其在犹豫要不要购买 时,就想先咨询一下她们看看亚投行合玺是否有升值空间,当时 联系的是“李佳”,其把亚投行合玺发给她看,“李佳”对其说亚投行合玺是在国家重大事件背景下发布的作品,都是给各国元首 收藏的作品,很珍贵,320万起拍,其听她这么一说觉得亚投行 合玺能拍出很多钱,有巨大升值空间,所以就决定在“小孟”那 里购买这件藏品。像这种情况决定购买的藏品还有里约奥运徽宝 等藏品。有时候拍卖行的人联系其时,正在其对“小孟”推荐的 藏品犹豫是否购买的时候,她们所说到的藏品信息比如会有很大 的升值空间等,都正好与“小孟”推荐其购买的藏品种类吻合。 其现在怀疑是“小孟”将其准备购买的藏品信息或者是其正在犹 豫是否购买的藏品信息透露给了拍卖行的人。其向“李佳”和“刘 娟”她们提出拍卖手中的藏品,但她们都是口头答应,事后找各 种理由推脱,一件藏品也没有通过她们卖出去。其向“小孟”提 出能不能帮忙拍卖部分藏品,拍卖后可以给她一定提成,“小孟” 说其想法很好,承诺以后可以帮忙联系拍卖行拍卖藏品,但是她 一直没有帮忙联系过拍卖行。2017年初的时候,有一次想让她 们帮其拍卖变现,结果“小孟”电话打不通了,一直到现在联系 不上。现在想想她们肯定都是骗子。如果不是中金公司的这种推 销手法,其是不可能购买这些藏品的,希望严惩这些骗子。

6、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孟秋杰供述:其刚进公司的时候公司规定起化 名,其化名“小孟”,一直使用直至案发当天,2015年上班的 时候用的是400座机,2017年5、6月份换成了公司用其身份证 办的北京号码,手机号18611286390. 18510952057(微信号meng, 昵称“小孟”)。2016年火4月其主管换成何子君,2017年6、

7月份其主管换成高克歌,总监一直是张红芳。其底薪1800元 加上卖出藏品6-10个点不等的提成,主管拿小组业绩量0. 5%-1% 的提成,总监拿整个部门业绩量的1%的提成。

2016年4月份的时候,其和何子君商量准备对冯铁使用冒 充拍卖行的话术,这样就能出大单。冒充拍卖行的手机一直都由 主管何子君保管,微信公众号“宁静致远”(自称李佳)对应的 是陕西“亮宝楼拍卖行”,微信公众号“东方明珠”(自称刘娟) 对应的是上海“朵云轩拍卖行”。其一开始用“宁静致远”的号, 加了冯铁好友,自称是陕西亮宝楼的工作人员“李佳”。当时冯 铁已经在其这购买了亚投行玉玺青白玉版(AIIB),当时其就用 “宁静致远”的微信对冯铁说如果凑齐了亚投行玉玺大全套的话, 拍卖价格很高,其实就是引导他去购买亚投行玉玺其他价格高的 版本,冯铁问起如果凑齐一套的话能卖多少钱,其用“宁静致远” 的微信对冯铁说,凑齐一套可以在其拍卖行拍卖几百万。冯铁听 了后以为再买其他的玉玺可以值大价钱,就在其这购买了亚投行 玉玺白玉和碧玉版,准备凑齐一套通过其假冒的拍卖行拍卖。 2016年5月份左右,冯铁先在其这下单订购了吴进良的吉祥三 宝,货款未付,因为冯铁经常下单但最后没有付钱购买,正好冯 铁在微信上问“宁静致远”的微信号吴进良作品拍卖行情,其和 何子君商量了下,为坚定冯铁购买这款藏品的信心,其用“宁静 致远”的微信谎称说这款作品拍卖价格350万元起,这让冯铁觉 得这作品价值很大,买了后马上就能以很高的价格拍卖出去,就 付钱购买了藏品。还有一次冯铁在其这买了长征玉玺、李庚、米 振雄的作品后,特意把这些作品的照片发到“宁静致远”的微信 号上,让其给他估个价。为了让他觉得其公司藏品价值很高,升 值快,何子君和其商量了下,其用“宁静致远”的微信号故意对 冯铁说这三样作品拍卖价格很高,基本上是他购买价格的十倍到 几十倍不等。另外其小组还有一个冒充拍卖行的微信号,微信名 叫“东方明珠”,是冒充上海朵云轩工作人员“刘娟”的身份, 也是登陆在一个使用外地号码的手机上,小组谁要用就拿去用, 当时不是其就是何子君用这个微信号加了冯铁,冯铁问了好几次 他在中金公司购买藏品的拍卖价格,比如说李庚的、长征徽宝、 吴进良的作品,其和何子君主要是通过这个微信号去印证亮宝楼 拍卖行微信号的话,从而让冯铁相信中金公司藏品价值很高,能 马上拍卖出很高的价格。“李佳”和“刘娟”是她们虚构出来的 人。2016年7月份的时候冯铁在微信上多次联系这两个拍卖行 的微信号,其以何子君在香港出差为由进行推脱,2016年8月 份其就不回他的信息了。

冒充拍卖行、承诺公司回购等特殊话术是总监张红芳请有这 方面经验的员工分享给她们学习使用的。主管将客服每天对客户 使用什么话术汇报给张红芳。谢留卿和刘艳芳早就知道客服中普 遍存在使用冒充拍卖行的话术,对此一直没有制止,其觉得谢留 卿和刘艳芳是默许这样做的。真正不给使用冒充拍卖行的话术是 在今年路金桥案件后,公司专门出台了 “五不准”。2017年4、5 月份的时候总监张红芳把这两部手机都收走了 o公司针对客户要 求公司回收或者拍卖有专门的话术,给客户灌输公司的藏品价值 高,升值空间大,应该长期持有,其实就是要客户买了后不要卖。

(2 )被告人何子君供述:其2016年4月份起担任客服四部 主管,小组成员有孟秋杰、陈楠楠、牛真真等人。其作为主管, 自己要推销藏品,同时也要监督督促小组成员推销藏品。小组客 服使用销售的手段也经常和其商议,客服使用的销售手段其也会 向总监张红芳汇报。其提成除了自己销售提成(4%-8%)夕卜,还 有小组销售额度的提成。冒充拍卖行等特殊话术是总监张红芳请 一些其他部门的员工来分享经验,教她们使用的,其所在部门大 部分客服都使用过,用这些手段可以推销出更多的藏品。其部门 的外地手机有几个,一个是上海的号码,一个是陕西的号码,外 地手机的话费是部门的经费出。孟秋杰向一个叫冯铁的客户推销 了藏品有几十万,有玉玺,还有长征题材的作品,米振雄大师的 作品等等,当时与冯铁联系的微信(微信名称“宁静致远”)是 孟秋杰在使用。其也帮助小组其他人员使用过如“冒充拍卖行” 话术。微信名叫“宁静致远”的微信号,其有见过,也确实是其 小组成员使用的,不是其使用的。一般情况下,客服会将聊天的实质性情况反馈给其。总监张红芳对客服使用冒充拍卖行的销售手段肯定知道,如果像莫庆这样的大客户一直没有出单的话,就 直接要求其小组用冒充拍卖行手段,而且工作进展情况还要其直 接向总监汇报。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对客服使用冒充拍卖行的 销售手段是知道的,也是默许这样的销售手段的。在2016年下 半年的时候,公司把外地号码的手机没收了,没过多久公司又把 这手机发了下来,明摆着告诉客服们还可以使用,公司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无非是想规避法律责任,公司高层知道这 样的销售手段可以提高公司销售业绩,获得更高的利润。

谢留卿负责公司藏品货源,开会的时候总是讲货源是没有问 题的,都是正规的有价值的。后来听说许昌的一家公司被查了, 然后中金公司出台了 “五不准”的制度,不让客服们使用冒充拍 卖行等销售手段。针对要求回收或拍卖的客户,公司有专门的话 术不允许回收或者拍卖,说藏品有很大的升值空间,劝说客户不 要急于出手,要长期持有。

四、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客服四部被告人牛真真 (化名“于静”)多次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被害人莫庆销售 产品,金额合计786360元。期间,被告人何子君担任牛真真主 管,从牛真真销售金额786360元中赚取提成。具体如下:

1、 2017年1月,牛真真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莫庆销售 一幅范曾画作“老子出关图”,金额360000元。

2、 2017年1月,牛真真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莫庆销售 两件“中国飞天宝瓶”,金额合计119600元。

3、 2017年1月,牛真真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莫庆销售 四件“中国飞天宝玺”,金额合计168760元。

4、 2017年1月,牛真真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莫庆销售 一套“故宫乾隆三宝”,金额13800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L证据保存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明涉案产品 来源于本案被害人莫庆等事实。

2、 涉案产品照片、中金公司收藏票、资格证书等,证明涉 案产品系被害人从中金公司购买以及购买时间、产品名称、价格 等事实。

3、 电子数据

(1)被害人莫庆提供的手机微信截图,证明被告人牛真真 向莫庆推销范曾、张善成作品等,经牛真真确认系其与莫庆的聊 天记录;微信昵称为“宁静致远”、微信号Aliangbaolou>手机 号15249265022,经牛真真确认,是其主管何子君对客户莫庆使 用冒充拍卖行手段时使用的微信号,向莫庆征集“燕京四绝”等。

(2)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8号 FC-WA-2017090802. 0803被告人牛真真手机信息,证明牛真真 使用化名“于静” “何静” “刘娟” “高红”等向客户推销产品, 冒充拍卖行、同行(上海指引收藏、南京藏品阁)欺骗客户。2016 年11月,牛真真以“亮宝楼”名义向客户征集书画、海派精品 瓷器、古玩杂件、文房用品等产品。2017年2月,牛真真以“上 海朵云轩”名义向客户征集书画、瓷器、精品玉雕、杂项等产品。 2017年2月、3月,牛真真与同事聊天,同事要牛真真以上海嘉 禾拍卖公司的名义给客户打电话,没有魔音没关系,牛真真答应 了。2017年4月牛真真向客户推销产品,称“一带一路纪念大 全套”是由商务部一带一路委员会发行的。

4、 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牛真真辨认出被告人何子君。

5、 证人郭素婷(系中金公司四部客服)向公安机关作证称: 客服四部的外地号码手机每组有一部直板小手机,其主管何子君 都使用过这种手机。主管何子君用过这种手机冒充过上海朵云轩、 嘉德拍卖行等。

6、被害人莫庆陈述:其在中金公司客服叫“于小静”(女) 那里购买了 200多万的藏品。其与微信昵称为“宁静致远”,微 信号Aliangbaolou,手机号15249265022,自称是陕西亮宝楼拍 卖行的员工的聊天记录,是从2016年12月24日开始的。2017 年1月6日,“宁静致远”问其有没有范曾的作品,说范曾是当 代画家中最牛的,说范曾的作品是安排4月份国际专场拍卖,拍 卖数据绝对惊人,这个时期内“于小静”向其推荐这个藏品,其 把图片发给“宁静致远”,对方说起拍1100多万,又说给其备 案了(意思肯定可以拿去拍卖了),其听了后觉得这个利润很大, 便购买了范曾的一幅“老子出关” 36万元。2017年1月5日, 其把“于小静”向其推荐的“中国飞天宝瓶”的图片发给了 “宁 静致远”,“宁静致远”说60万起拍,其让“宁静致远”帮其 备案,1月6日上午“宁静致远”发个微信信息“恭贺我亮宝楼 征集到广西莫先生〜中国飞天宝瓶青白玉一尊,起拍价60万”, 其觉得利润很大,便买了 一对“中国飞天宝瓶” 119600元。2017 年1月14日开始,“宁静致远”向其征集故宫题材的作品,说 “飞天宝玺” “乾隆三宝”都是这个题材的,还发了一些图片给 其,上面的内容是某收藏者卖的故宫题材作品价格(有90万、 135万、180万的),其把“于小静”发给其的“飞天宝玺” “乾 隆三宝”的图片给“宁静致远”,对方说“乾隆三宝”的玉玺起 拍180万,又说给其备案了(意思肯定可以拿去拍卖了),其觉 得利润空间很大,便于2017年1月底购买了 4个“中国飞天宝 玺”168760元、一套“乾隆三宝玉雕”138000元。送货的人没 有提示其去看收藏票背面的内容。其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买这么 多的藏品的钱都是找亲戚朋友借的。

7、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牛真真供述:其于2016年7月入职中金公司, 培训的人说用假名字,其化名“于静”,手机号18519798101 (绑 定微信号)、18518951527 (座机),QQ号794294197。其向莫 庆推销产品,除了使用常规的话术如夸大产品价值、虚构藏品有 巨大升值空间,还使用过冒充拍卖行的话术等特殊话术,都是经 过主管何子君、总监张红芳同意和要求的。莫庆在其手中先后买 了 100多万的收藏品,其拿了提成至少有8万元。客服每推销出 去一件藏品,主管和总监都有一定比例的提成,总监张红芳一个 月应该有好几万。总监张红芳经常给客服开会传授销售方法,如 冒充拍卖行(这个主要针对已买过大订单的客户)、承诺公司会 回收等特殊话术,要求和督促她们使用冒充拍卖行的话术。其小 组的两部外地号码手机都是由何子君保管的,冒充拍卖行的工作 主要就是由何子君去完成,包括给受害人打电话冒充陕西亮宝楼 工作人员和上海朵云轩的工作人员,给莫庆等受害人发微信使用 微信昵称:“宁静致远”的微信号。其后来的主管高克歌,其也 曾经听说她使用过北京的号码冒充北京嘉德拍卖行的工作人员 给客户打电话的事情。冒充的拍卖行的具体人物名字都是瞎取的。 总监张红芳保存冒充拍卖行的手机,听说这两部手机是公司给办

的,然后发给各部门使用。公司老总谢留卿肯定也是知道,因为 他曾经在公司大会上讲,公司的藏品没有任何问题,都是真的, 不允许客服使用冒充拍卖行的特殊手段推销藏品。2017年4月 份谢留卿开公司大会通报路金桥事件,后来公司推出了 “五不准”, 还把时间提前写成公司是2012年出台的“五不准”。但是公司 根本不会制止员工使用这些欺骗方法,包括副总张红芳还在开会 的时候继续给大家传授这些欺骗方法。公司有专门针对客户要求 公司回收或者拍卖藏品的话术,目的就是忽悠客户藏品很好,有 巨大升值空间,希望客户不要急于出手,要长期持有。

(2)被告人何子君供述:牛真真向莫庆推销的产品有飞天 玉玺好几个、范曾的画、李英保的画、牙雕作品、景泰蓝的瓶子、 乾隆玉玺等等,有100多万。当时与客户莫庆联系的微信(微信 名称“宁静致远”)是牛真真使用的,牛真真对莫庆使用了冒充 拍卖行的方式这个事情其是知道的,但是牛真真具体怎么使用其 就不知道了。其余供述同前。

五、2017年6月,客服四部被告人田方方(化名“田雨”) 使用承诺回购的手段向被害人郭映贤销售产品,金额合计132000 元。期间,被告人李威威担任田方方主管,从田方方销售金额 132000元中赚取提成。具体如下:

1、2017年6月,田方方使用承诺回购的手段向郭映贤销售

一幅“柳荫六骏画作”,金额64000元。

2、2017年6月,田方方使用承诺回购的手段向郭映贤销售

幅“秋香画作、金额6800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1、 证据保存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明涉案产品 来源于本案被害人郭映贤等事实。

2、 涉案产品照片、中金公司的收藏票,证明涉案产品系被 害人从中金公司购买以及购买时间、产品名称、价格等事实。

3、 被害人郭映贤陈述:一个自称北京中金收藏公司的收藏 顾问叫“田雨”(电话号码1861049×××8 )的女子打电话向其推 销收藏品,在2017年6月中旬,“田雨”打电话向其介绍爱新觉 罗•文嘉是中国故宫文化研究院院长、中国诗书画研究会理事、 北京国宝书画院副院长,说现在有一幅爱新觉罗•文嘉的画“柳 荫六骏”很有升值空间,“田雨”说:“这幅画如果是假的,或者 在拍卖行卖不出去,我们公司可以回收”。听了 “田雨”的话, 其下定决心买下这幅画。大概3天后送货员将画送到其家中,画 里面有创作证书、润格证明、品鉴证书,其当时就觉得画作是真 迹,就支付了 6.4万元现金。过了半个月后,“田雨”向其推荐 方凤富的画“秋香”,向其保证说,这幅画以后的升值空间很大, 以后价值几十万、上百万。如果到时画卖不出去她们中金公司可 以回收。其听了之后信以为真,就定了这幅画。没过几天送货员 将画送到其家中,里面有收藏证书、方凤富的简介以及一张方凤 富的照片,其向送货员支付了 6. 8万元现金。“田雨”给的承诺 没有兑现,当其问“田雨”有没有拍卖行的电话时,“田雨”就 说不知道。其对收藏品不了解,都是听“田雨”向其介绍的。其 希望公安能够把这些骗子抓到,追回其损失。

4、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田方方供述:公司让新员工起化名,一是为了 客户更好记忆,另一方面在出现问题客户的时候隐瞒自己身份, 让客户找不到她们,系统内也是以化名登记,其起化名“田雨”, 一直使用到案发。其手机号码18610491988. 18638124719,微 信号是18610491988. 2017年6月,其主管换成李威威,总监一 直是张红芳。其用化名“田雨”联系客户郭映贤,主管李威威主 动跟其说使用抢名额这种方法试试。其跟郭映贤说爱新觉罗•文嘉的“柳荫六骏”这幅画的名额比较少,事后其让孟陆杰冒充公 司的贵宾部打电话给郭映贤,跟他说有其他客户想要,能不能让 给其他的客户。之后郭映贤就主动联系其,其告知郭映贤“这幅 画非常具有收藏价值,非常具有升值空间,如果这件书画将来没 有价值的话,你可以直接来公司找我,公司可以给你退货”,后 来郭映贤花费6. 4万元购买该件书画。在2017年6月底7月初 的一天,当时推销方凤富的书画“秋香”,其让孟陆杰联系了郭 映贤,还是冒充公司贵宾部的,说是否可以把名额让出来给其他 的客户,后郭映贤主动联系其,询问关于该画的情况,其跟郭映 贤说这幅画别人无法模仿,以后升值空间非常大,如果以后没有 升值的话可以给他退货。就这样,郭映贤花费6. 8万元购买了该幅画。

关于退货,在路金桥事件前,公司要求员工将问题客户也就 是要求退货的客户统计给公司,公司会选择一些客户,安排相关 部门的人员直接将这些问题客户拉黑,指挥这个事情的应该是刘艳芳。路金桥事件后,公司让员工将问题客户提交给公司,公司 退货流程是一件产品一件产品的退货。往往完成一件产品的退货, 流程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有些客户购买了很多产品,往往会没 有耐心,所以对于退货欲望不是很大的客户,他们觉得流程麻烦, 也就不退了。其实路金桥事件后,虽然说公司关于退货有过改变, 但是实际上也并没有退过多少货。

(2 )被告人李威威供述:其2017年5月被任命为四部主管, 小组成员有田方方(化名“田雨”)等人。其工作职责是监督小 组成员背诵营销话术,把总监下发到小组的任务再下发到各个小 组成员,自己也要进行销售。其工资是基本工资加提成,提成有 自己的销售提成和小组销售额的提成。要名额这个手段,同事配 合过其,其也配合过同事。

总监张红芳在四部开会时传授一些推销策略,其中就包括冒 充拍卖行、高价回收、拍卖等五种推销手段,目的就是早点让客 户付钱购买藏品。其是在2016年8月张红芳给四部传授方法的 时候知道的。她是公司领导,她亲自传授的方法应该是公司知道 的。公司通报批评就是做样子,比如四部的张晶晶和李亚楠被通 报批评的最多,但是她们的销售业绩也是最好的,谢留卿和刘艳 芳在公司大会、小会上表扬李亚楠她们组和销售业绩好的员工, 张晶晶还是公司的销售冠军,奖励也是最多。公司实际在鼓励和 组织员工使用特殊话术。

公司告诉她们产品是真的。在许昌事件之前,有的客户发现 藏品价值不是她们宣传的一样,还有的因为个人家庭急需使用钱要求退货的,公司是尽量不退货,如果客户还是要退货,公司一般只同意退一部分藏品。路金桥事件后,公司给许多原来一直拖 着不退货的客户退了货。

六、2017年2月至7月,客服四部被告人张晶晶(化名“张 晶”)多次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被害人秦海龙销售产品,金 额合计875980元。期间,被告人孟翠华担任张晶晶主管,从张 晶晶销售的第1T2起金额合计757980元中赚取提成。具体如下:

1、2017年2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销 售一件“吉祥如意瓷瓶”,金额3266元;一件“花开富贵瓷瓶”, 金额3266元;一件“瑞雪兆丰年瓷瓶”,金额3268元。

2、2017年2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销 售一件“七彩飞天景泰蓝赏瓶”,金额29800元。

3、2017年2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销 售一幅“清明上河图邮票”,金额3980元。

4、2017年2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销 售一幅“无私立轴工笔画作”,金额36000元。

5、2017年3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销 售一幅“瑞雪兆丰年立轴工笔画作”,金额65000元。

6、2017年3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销 售一组谢美林瓷板画“青绿山水四条屏”,金额39800元。

7、2017年4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销 售两件“万山红遍景泰蓝中国尊”,金额合计59600元。

8、2017年6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销

售两件“福禄万代駐琅彩莲子瓶”,金额合计39600元。

9、2017年6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销 售一幅范曾的“老子出关图”,金额300000元。

10、2017年5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 销售一件“四海同心景泰蓝赏瓶”,金额59600元。

11、2017年6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 销售一幅“胡杨礼赞作品”,金额75000元。

12、2017年6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 销售一幅“百龙卷”,金额为39800元。

13、2017年7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 销售一对“普天同庆中华盛世赏瓶”,金额为54000元。

14、2017年7月,张晶晶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秦海龙 销售一幅“六骏图国画”,金额为6400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1、 证据保存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明涉案产品 来源于本案被害人秦海龙等事实。

2、 涉案产品照片、中金公司收藏票、鉴定证书等,证明涉 案产品系被害人从中金公司购买以及购买时间、产品名称、价格 等事实。

3、 微信聊天记录(来源于被害人秦海龙手机),证明上海 朵云轩(自称小高,微信号:shanghail3148103305 ).陕西亮 宝楼(电话号15249265022).上海嘉德(微信名:互利共赢@ ) 三家拍卖公司以征集部的名义与秦海龙联系,向秦海龙征集范曾、 吴进良、张善成等大师作品,征集玉玺类、瓷器类名师之作,承 诺拍卖,并告知经专家鉴定产品价值高。经被告人张晶晶确认系 其使用冒充拍卖行给秦海龙发的信息。

4、 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张晶晶辨认出被害人秦海龙。

5、 被害人秦海龙陈述:2017年1月初一个自称中金公司的 顾问叫“张晶”(手机号18612189315,微信号:zjJ1126911558, 微信名:亮晶晶)的女子打电话联系其,说她们公司有一个宝贝 叫“国宝双绝气有非常高的收藏价值,其说要考虑一下,后“张 晶”就加其为微信好友,不停的打电话和发微信介绍这个“国宝 双绝”收藏价值很大,其就答应买了。过了几天,一个自称朵云 轩拍卖公司叫“高鹏”(手机号:13148103305,微信号 shanghail3148103305,微信名:朵云轩)和一个自称陕西亮宝 楼拍卖公司的人(手机号:15249265022 ,微信号: wxid-jiaochzturhi22,微信名:亮宝楼)都主动加其微信,在 微信上说他们拍卖公司拍卖藏品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拍卖后才 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叫其把藏品拍照给他们看,其就把“国宝双 绝”拍照给他们了,他们跟其说藏品经过专家估价值好几十万, 其当时信以为真。后来“张晶”陆陆续续给其推销了近二十件藏 品,其每次买过“张晶”推荐的藏品后就拍照给那两个自称拍卖 行的人的微信,叫他们帮忙估价,他们给的估价都是其购买的价 格的好几倍甚至好几十倍,其当时信以为真,所以每次“张晶” 向其推销东西其都买了。期间,其手里没钱了,就联系那两个自 称拍卖行的人,想叫他们帮忙拍卖,结果他们都回复说,现在没 有其拍卖东西的专场,要等到年底才行,当时其也相信了。后来 其在别的公司买了一件藏品,用微信联系那两个自称拍卖行的人, 叫他们帮忙估价,他们都说其买的藏品不值钱,没有拍卖价值, 其当时就以为只有中金公司的藏品是真的,有收藏价值,所以更 加相信“张晶”。直到2017年7月初,有一个自称嘉德拍卖公司 叫“林霞”(微信号:wyd-0123456789,微信名:互利共赢@ ) 的女子加其微信,叫其把藏品拍照给她看,其就把在中金公司买 的藏品拍照给她看,她都说很有价值,拍卖后能赚很多钱,有一 次她还说其有一件藏品值110万,她可以私下帮忙联系买家,其 就同意了,叫她帮其联系买家,后来她说想买这个藏品的老板在 美国,等回国了就能卖了。一直到2017年7月底,突然“张晶” 不给其打电话了,打她电话关机,微信上面说的那三个拍卖行的 人也联系不上了,其感觉有点不对劲,就在互联网上找到了嘉德 拍卖行的电话,打电话找到了林霞,林霞和其说没有这回事,其 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6、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张晶晶供述:在2015年底左右,其在四部孟翠 华组一直工作到2017年6月份。其在公司原来用固定电话 4007176033,接通率太低,后来绑定了一个开头为185的手机号, 再后来公司用其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卡,号码为18612189315.2017 年1月,秦海龙通过新媒体打电话给中金公司后成为其新的客户, 其按照公司的话术向秦海龙推销了一套“国宝双绝”,秦海龙没 钱不想买,其就和孟翠华使用冒充拍卖行的引导话术,孟翠华分别用“亮宝楼”和“朵云轩”的微信号加了秦海龙,说最近她们 拍卖行要征集哪些题材的作品(其实就是中金公司最近卖的作 品)。秦海龙在微信上问“亮宝楼”占昌赣的“富贵花开”的估 价,其和孟翠华撒谎说专家估价9. 5万元,以坚定他在其这里继 续购买藏品的信心。之后秦海龙在其这里以29800元的价格购买 了一件“七彩飞天景泰蓝瓶”,秦海龙在微信上问“亮宝楼” “七 彩飞天景泰蓝瓶”估价多少钱,其和孟翠华回答秦海龙“亮宝楼” 对“七彩飞天景泰蓝瓶”估价36万到40万之间。期间他还拍了 在别的公司买的两幅画问“亮宝楼”估价多少钱,其和孟翠华故 意说这两件作品价值不高,这样让他认为中金公司卖的藏品值钱, 别的公司卖的藏品不值钱。秦海龙在其这里买了 “清明上河图邮 票” “普天同庆中华盛世秩琅双尊”等藏品。这些藏品都是其在 孟翠华组的时候销售给秦海龙的。期间,秦海龙用微信问“亮宝 楼”和“朵云轩”范曾的画、占昌赣瓷器、“七彩飞天景泰蓝瓶” 专家估价多少钱,其和孟翠华商量用“亮宝楼”和“朵云轩”微 信号以秦海龙购买价格的十几倍的价值回复了他,这样确定了他 觉得中金公司的藏品拍卖可以升值许多倍,可以赚钱的信心。有 一个“一带一路福禄万代玦琅莲子瓶”,其和孟翠华是用冒充拍 卖行的话术引导了他,其和孟翠华用“朵云轩”的微信号故意说“一带一路福禄瓶”如果和“一带一路四海同心瓶”凑成一对拍 卖的价格是188万(其知道秦海龙手里有只“四海同心瓶”),这 样引导他再买一个“一带一路福禄瓶气秦海龙买的最后一个藏 品是爱新觉罗旳文嘉的“六骏图”,价格是64000元,这时其已经被调到李亚楠组。李亚楠当时和其商量决定用冒充拍卖行的话术, 李亚楠用上海的号码注册的昵称为“互利互赢@”冒充上海嘉德 拍卖行的微信号加了秦海龙的微信。然后其和李亚楠用话术引导 秦海龙,说最近她们拍卖行要组织秋季拍卖,征集宫廷画的作品 (其实指的就是最近北京中金公司卖的爱新觉罗•文嘉的作品)。 因为北京中金公司宣称爱新觉罗斯文嘉就是宫廷画的传承人,这 样就引导秦海龙找其买了爱新觉罗•文嘉的“六骏图”。发送的冒 充拍卖行的内容都是其和李亚楠商量好由李亚楠发的。其在孟翠华组冒充拍卖行的手机是翻盖的蓝色老人机,陕西 的号码冒充的是陕西亮宝楼拍卖行,上海的号码冒充的是上海朵 云轩拍卖行,同时这两个号码都注册了微信,微信昵称分别叫“亮 宝楼”和“朵云轩”,都是主管掌握着。李亚楠组冒充拍卖行的 手机也是一部直板老人机,冒充的是上海嘉德拍卖行,注册的微 信昵称叫“互利共赢@”,还有一个手机其没见过,冒充湖南湘 楚拍卖行,注册的微信昵称是“湖南湘楚”,这两个手机都在李 亚楠那保管。一般都是主管打这个冒充电话或者发送信息。“亮 宝楼”、“朵云轩”、“互利共赢@”的微信客服四部的人几乎都使 用过。客服四部有4部外地号码的手机,由总监张红芳统一保管。 公司高层对冒充拍卖行的推销手段及手机使用情况知情。公司提 出不准冒充拍卖行的制度是在2017年路金桥公司事件后提出来 的,总监把各小组的外地号码手机收上去了,没过几天,因为不 使用这个话术对业绩影响大,总监又把手机发回来了。公司每次 开大会,谢留卿、刘艳芳他们都没说这个事情,他们其实就是默许这个事情。公司没有售后部门,总监就是最终的售后。当出现 问题客户,一般是上报总监,很多人也不上报,上报总监后,总 监将客户收回客户室,让卖货的客服部不理睬客户,客服就把客 户拉入黑名单了。要求退货或者出手的客户联系不到客服,就会 不停的拨打公司的座机号码,公司就不停的更换座机号码。

(2)被告人孟翠华供述:其于2016年初当主管,小组的成 员有赵小楠、刘丽娜,魏真、张晶晶等人,总监是张红芳。其工 资是基本工资加提成,提成包括自己的销售提成和小组总业绩的 提成。其任主管期间,赵小楠向陈先进销售了大概80万元的藏 品,刘丽娜向郭军销售了几十万的藏品,张晶晶向秦海龙销售了 几十万的藏品。上述藏品销售时,都有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方式。 冒充拍卖行等特殊话术主要针对的是大客户,具体的客服会找其 商量,还有小组的其他成员也会参加帮忙打电话(后来有的客服 直接用变声设备打电话联系客户)。在编辑起拍价格的时候,客 服会问其,其一般会定在销售价格的顼倍左右。其了解客服使 用拍卖行销售的结果,然后反馈给张红芳,张红芳也会直接过问, 有时候还指定客服对某客户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方式,客服只能照做。

冒充拍卖行等特殊话术会让客户再次对公司的藏品产生信 心,认为公司的藏品马上就可以拍出非常高的价格。部门总监请 其他部门有这方面销售经验的客服来分享经验。四部有两部外地 号码手机,一个上海号码、一个陕西号码,这个手机还有变声的 设备,将女声变成男声,谁用的时候说声就能拿到,话费都是部门经费出的。2016年下半年,公司将外地的手机收上去了,禁 止她们使用这样的销售手段,但不久又发了下来,手机放在总监 张红芳办公室,使用这手机一般在张红芳的办公室内。张红芳等 公司领导对使用拍卖行推销的方式是知情的,是默许她们使用, 公司是既想提高公司的业绩获取高额利润,又想规避法律责任。 关于退货,公司的态度是能不退就不退,还有一个关于客户要求 回收或者拍卖藏品的话术,就是告诉客户公司只负责销售藏品不 负责回收和拍卖,目的就是公司不愿意回收和退货。退货的事情 集中在2017年。

(3)被告人牛真真供述:2017年2月19日,四部同事张 晶晶发条短息给其,让其冒充陕西亮宝楼拍卖行征集部“李霞” 经理的助理,让其给她的一个客户文女士打电话,其就给文女士 打了电话,配合她们组冒充了一下拍卖行经理助理。

七、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客服四部被告人刘丽娜(化 名“郭云”)多次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被害人郭军销售产品, 金额合计408780元。期间,被告人孟翠华担任刘丽娜主管,从 刘丽娜销售金额408780元中赚取提成。具体如下:

1、 2016年9月,刘丽娜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郭军销售 一幅“清明上河图大长卷”,金额19800元。

2、 2016年10月,刘丽娜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郭军销 售两幅“诗意山水画”,金额合计96000元。

3、 2016年11月,刘丽娜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郭军销 售一堂“九如图”,金额56000元。

2016年11月,刘丽娜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郭军销 “江山青衡绝壁”,金额48000元。

2016年12月,刘丽娜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郭军销 “日月同辉紫砂壶”,金额12980元。

2017年2月,一套“瑞雪兆丰年瓷瓶”(六个),金额合计6000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L证据保存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明涉案产品 来源于本案被害人郭军等事实。

2、 涉案产品照片、中金公司收藏票、产品证书等,证明涉 案产品系被害人从中金公司购买以及购买时间、产品名称、价格 等事实。

3、 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繁公(网安) FC-WA-2017091908被告人刘丽娜手机信息, 名“郭云”向客户推销产品;2016年12月 黄美尧授予她们机构少量的精品,件件都是孤品。

4、 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刘丽娜辨认出被害人郭军。

5、 被害人郭军陈述:2016年2月份一个自称中金公司销售 经理叫“郭云”(手机号18610948171,微信昵称“在水一方”) 的女子打电话向其推销藏品,并加了微信好友。2016年2月至 2017年3月,其陆续通过“郭云”购买藏品价值60万元左右。 拍卖行的人最早是在2016年3月份联系其的,自称为西安亮宝 楼拍卖行的工作人员叫“李霞”向其询问有没有可以拍卖的作品, 后来“李霞”(微信昵称“亮宝楼”)加了其微信。在2016年12 月份还有一个自称是湖南湘楚拍卖行的叫“王雪”(微信昵称“阳 关大道”)的女子通过电话联系其,加了其微信,问其有没有收 藏品可以拍卖。她们经常向其询问手中是否有某件藏品,一般都 是其己经购买过的藏品,其经常将从“郭云”那里购买的藏品发 给“李霞”看,“李霞”就说帮其找专家鉴定,告诉其可以拍卖 的价格一般都是高出购买时价格的好几十倍。其也经常向“王雪” 发送一些己买过的藏品照片,“王雪”给其的反馈和“李霞”是 一样的。让其觉得她们说的关于藏品的价格都是真的,跟其说的 中金公司推荐的藏品价值也是真的,其对“郭云”推荐的藏品就 更加信任。以后郭云再向其推荐藏品时,其会主动联系拍卖行的 人,拍卖行的人就会告诉其这个藏品很值钱,能拍出很高的价格, 于是其决定在“郭云”那里购买藏品。当其向她们提出拍卖的要 求,她们一般都会答应,例如“王雪”说帮忙安排春拍,等到了 时候,就说其作品少等理由把其的微信拉黑了,把其手机号也删 除了。“李霞”也说可以帮其拍卖,等到了约定的时间,就会找 出作品不符合拍卖的要求等理由推辞,其一件藏品也没有通过 “李霞”和“王雪”拍卖出去。其后来藏品卖不出去联系“郭云”, 让她帮其找人卖掉,她就回复称不负责拍卖。其对收藏品没有任 何鉴别能力,因为购买中金公司的藏品欠了人家外债40多万。

6、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刘丽娜供述:其刚上班的时候,主管孟翠华(化 名”孟菲”)要其起一个化名,其化名”郭云”,工作电话为 18610948171,通过微信昵称“在水一方”与客户联系。2017年 6月底其到高克歌为主管的小组,其他组员有孟秋杰、牛真真等。 2016年11月份,其冒充“陕西亮宝楼拍卖行”的工作人员“李 霞”加了郭军的微信,主管孟翠华在旁边教其使用在微信上向郭 军征集收藏品,告诉郭军好的藏品一定要在其这里卖。田方方冒 充“李霞”给郭军打电话,向他提到了周金山的画、魏楚予的画 (有很高的拍卖价值),还说了要是有合影的作品价格会更高, 与此同时,其用自己的微信“在水一方”向郭军推荐周金山的画、 魏楚予的画,后来郭军就把其推荐的周金山的画、魏楚予的画都 买了。“李霞”的微信还说了郭军买的魏楚予作品“九如图”已 经卖到70万了。2016年12月份的时候,其冒充“湖南湘楚拍 卖行”的工作人员“王雪”加了郭军的微信,主管孟翠华在旁边 教其使用,在微信上向郭军常年征集钱币、邮票、玉器、字画、 瓷器、紫砂、景泰蓝古玩杂项之类拍品等,他发了一幅周金山的 画,“王雪”说这个价值90万,他还让“王雪”帮忙让专家鉴定下周金山其他的画以及其他的作品,后来“王雪”说G20紫砂壶 起拍价暂时20万,G20纪念币暂时不拍,还说了周金山的山水 画拍卖的价格高,他又发了 “清明上河图”的卷图,“王雪”说 拍卖15° 8万,“王雪”还说了周金山的画和清明上河图是不是要 拍卖,拍前不收取任何费用,拍后收取佣金。2017年1月份的时候,其冒充“李霞”用微信向郭军征集玉玺类如中国飞天玉玺、 景泰蓝,故宫建院周年庆题材等等,郭军找“李霞”问了景泰蓝 的瓶子,“李霞”说了 30万,后来郭军又问了故宫的玉玺类,“李 霞”说碧玉加上青玉的故宫玉玺可以拍卖到100多万元,还说成 对的故宫玉玺可以卖到300多万。后来郭军在其这里买了景泰蓝 的瓶子、故宫的几套玉玺。“王雪”又向郭军征集紫砂壶,告诉 郭军紫砂壶估价在40万,郭军把一些其他藏品发给“王雪”,“王 雪”说故宫的玉玺整套240万至280万,说魏楚予的画50多万。 郭军在其处购买的藏品都是郭军将其推荐的藏品信息图片发给 其冒充的两个拍卖行的微信“李霞” “王雪”咨询拍卖的价格, “李霞,,“王雪”虚报出高价格后购买的,打电话冒充“李霞” 的是田方方、冒充“王雪”的是魏真,这两个微信是其在操作, 是主管孟翠华安排的。冒充拍卖行的话术总监张红芳是知道默认 的,总监会私下要求主管使用。谢留卿应该知道,之前他都没有 禁止过她们使用这种话术,后来路金桥案件后,才正式禁止她们 使用冒充拍卖行的话术。公司张贴了 “五不准”,其觉得是为了 规避责任,比如说不允许卖假冒伪劣产品,员工卖的都是公司的 藏品,谢总在大会上说她们公司卖的都是真的,所以公司完全是 在规避责任。公司对有些被通报批评的销售精英不但没有辞退反 而被提拔了,七部总监王利娟就是这种情况。

今年路金桥公司被查后,公司的主管要她们上报问题客户 (就是一直要求退货的客户),公司说上报问题客户就是把这样 的客户冷冻起来,谁也不跟踪了。在今年公司大会上张红芳说, 如果有问题客户要跟客户联系,不能像以前那样不联系,还说了 退货流程,是从二部刘珍那里学来的,是让客户填表寄到公司, 公司再寄表给客户这样拖时间,如果客户坚决要退,不能一起退, 要一件一件退。

(2)被告人田方方供述:其帮过刘丽娜冒充过“陕西亮宝 楼拍卖行”的工作人员“李霞”打电话给客户,当时是主管孟翠 华安排的。

(3)被告人孟翠华供述同前。

八、2015年至2016年,客服四部被告人赵小楠(化名“赵 阳”)多次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被害人陈先进销售产品,金 额合计298700元。期间,被告人孟翠华担任赵小楠主管,从赵 小楠销售的第2-6起金额合计238700元中赚取提成。具体如下:

1、 2015年6月,赵小楠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陈先进销 售一套“金申款立轴画作”,金额60000元。

2、 2016年1月,赵小楠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陈先进销 售一套“故宫十大珍宝瓷”,金额39800元。

3、 2016年4月,赵小楠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陈先进销 售一套“翰墨丹青甲天下”,金额59800元。

4、 2016年5月,赵小楠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陈先进销 售一件“长征徽宝”,金额39800元。

5、 2016年7月,赵小楠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陈先进销 售两套“长征雪景瓷板画”,金额合计39600元。

6、 2016年7月,赵小楠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陈先进销售一套“中华第一奥运冠军金牌表”,金额5970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1、证据保存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明涉案产品 来源于本案被害人陈先进等事实。

2、书证

(1)涉案产品照片、中金公司收藏票、产品证书、银行转 账记录、历史明细等,证明涉案产品系被害人从中金公司购买以 及购买时间、产品名称、价格等事实。

(2)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明2016年侦月27日被 害人陈先进报案称,2015年4月至今,自己被一名自称“赵阳” 的女子以“文物收藏”的名义诈骗,共计被诈骗50余万元。

(3)房屋抵押担保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明被害人陈 先进因购买藏品而抵押、出售房屋。

(4)陕西亮宝楼拍卖行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证明陕西 亮宝楼拍卖行无姓名为“高鹏” “李霞”的工作人员。

(5)上海朵云轩拍卖行声明书,证明上海朵云轩公司无姓 名为“高鹏” “李霞”的工作人员。

3、 微信截图(来源于陈先进的手机),证明陈先进于2016 年1月23日收到陕西亮宝楼“李霞”信息,“李霞”手机号 17078220139。

4、 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赵小楠辨认出被告人孟翠华、被害人陈先进的身份。

5、 证人证言

(1)证人吴彬(系亮宝楼公司的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作 证称:该公司没有和北京中金公司合作过,公司里没有叫“李霞” 的员工。

(2)证人赵晔冏(系上海朵云轩的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 作证称:该公司没有叫“高鹏”和“李霞”的工作人员,该公司 也没有和北京中金公司合作过。

6、被害人陈先进陈述:2015年4月份,一个自称是中金公 司的市场经理叫“赵阳”(手机号18611451051 ,微信号 18519778912,用中金公司号码40071778055)的人打电话向其介 绍字画类的收藏品。2015年5、6月份,一个自称“上海朵云轩” 拍卖行的“高鹏”(手机号13148103305)的男子(其从电话中听 出,但是声音也有点像女的)联系其,说金申大师的画最近一段 时间在拍卖行卖的很火,他的画非常值钱,问其有没有金申大师 的画,如果有的话可以帮忙去拍卖,其听了之后就联系“赵阳”, “赵阳”当时就告诉其朵云轩拍卖行是中国四大拍卖行,这个拍 卖行说金申大师的画非常值钱,那就肯定是非常值钱的。“赵阳” 向其推荐了一幅“百龙图长卷”和金申大师的两幅画,其共计汇 款111000元到谢志辉的银行账号。其在购买大约30万元藏品后, 告诉“赵阳”其没有钱了。过了几天,一个自称陕西西安曲江新 区雁引路35号“亮宝楼”拍卖行的叫“李霞”(发信息时用的手 机号17078220180,打电话用的手机号17078220139 )的人打电 话给其,说是“赵阳”的朋友,可以帮忙拍卖其购买的藏品。其 随后打电话给“赵阳”确认,“赵阳”回答“李霞”是她的朋友, 她平时买的藏品也是给“李霞”卖,还说让其把藏品给“李霞” 卖,这样就能回本赚钱,并让其继续筹点钱赶紧再买一些收藏品, 这样赶在春拍之前能多卖点。其听了之后又在“赵阳”那继续收 购藏品,但是在春拍之后“李霞”并没有把其藏品卖掉。其就打 电话问“赵阳”,“赵阳”说是一个老板在香港出售国家一级文物 出事了,要缓一缓,并让其继续收购文物赶在下一季度的拍卖时 多卖点,于是其又在“赵阳”那里买东西。“李霞”也向其推荐 一些收藏品,说这些收藏品在拍卖行上非常值钱,问其有没有。 几乎是差不多的时间内,“高鹏”又联系其推荐了一些收藏品, 这些收藏品与“李霞”说的一样,其便信以为真了,便陆陆续续 的买了。购买这些产品分别是:“故宫十大珍宝瓷” “翰墨丹青甲 天下”画、“长征徽宝”青白玉、“里约奥运会玉玺”青白玉、青 玉、三组“中国第一奥运冠军金牌表” “长征雪景瓷板画”等。

2016年8、9月份其又打电话找“高鹏” “李霞”,“高鹏”说带 几个鉴定的专家到其家来看购买的藏品,后又说合肥的专家转院 去了武汉的医院,后又说年纪大的专家出车祸在武汉去世了,其 打电话问“赵阳”,“赵阳”说好像有这个事情,最后其再联系“高 鹏”的时候,是一个自称“高鹏”的助手接的电话,说“高鹏” 因专家车祸去世的时候被公安机关抓了,接不了电话。之后“高 鹏,,“李霞”电话都联系不上了。其在联系不上“赵阳”之后到 北京找工商局等部门了解得知,北京市名字带“中金”的公司只 有一家,并且那家公司在2007年的时候已经倒闭了。其发现自 己被骗后到“朵云轩”去查询了解,那里并没有叫“高鹏”的人。 其从事门卫工作,一个月工资2000元不到,其将积蓄全部用来 买藏品且抵押房产贷款买藏品,房子被卖了还贷款,只能租房住, 儿子因智商低生活不能自理。其家庭情况以及抵押房子购买藏品 的情况都和“赵阳”说过。

7、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赵小楠供述:其在中金公司使用化名“赵阳”, 其手机号码18611451051,微信名:小妞,备注:赵阳18611451051 孟翠华是在2015年10月” 11月的时候担任其组长的,一直到 其2016年10月份离职前。陈先进是其客户,2015年6月份的 一天,其谎称是上海朵云轩拍卖行的员工“高鹏”,通过电话和 陈先进联系,说金申大师现在的画在拍卖行拍出了很高的价格, 如果他有金申大师的画,他们拍卖行会帮他以很高的价格拍卖。 陈先进于是联系其(赵阳的身份),其告诉陈先进朵云轩拍卖行 是中国四大拍卖行之一,这个拍卖行说金申大师的画非常值钱, 那一定是很值钱的,后陈先进就在其这买了 2幅金申大师的画, 共6万元。2015年12月份,其主管孟翠华用陕西西安的号码, 自称是陕西亮宝楼拍卖行的“李霞”,向陈先进推荐收藏品,然 后陈先进又来找其咨询并购买收藏品。2016年的一天,其谎称 自己是朵云轩拍卖行的员工“高鹏”,通过电话和陈先进联系 说这“翰墨丹青甲天下”的画很不错,价格很高,如果他有,可 以帮他以很高的价格拍卖。然后陈先进和其(赵阳的身份)联系 了,在其手里购买了这幅画(大概5万多元)。2016年的一天, 其主管孟翠华使用陕西亮宝楼拍卖行员工“李霞”的身份给陈先进打电话,说这段时间关于奥运会的藏品在拍卖行上比较火,能 拍卖出很高的价格,然后陈先进和其联系,当时其记得陈先进说 自己没钱了,其告诉陈先进能不能去借一点,其还对陈先进说这 玉玺、手表真的可以升值,可以卖出很高的价格,加上“李霞” 的宣传,陈先进后来便购买了 “里约奥运会玉玺”青白玉和碧玉 (6万多元)、奥运冠军金牌表(三组,共三万多元)。2016年的 一天,其主管孟翠华使用陕西亮宝楼拍卖行员工“李霞”的身份 打电话给陈先进,说这段时间拍卖行征集关于红色长征题材作品 拍卖,其向陈先进推荐了 “长征雪景瓷板画” 2万元左右,陈先 进便买了。陈先进经济条件不行,有一次陈先进说他没钱了,其 让他去想办法能不能借一点,他将用保险贷款买公司藏品的情况 告诉了其。2015年其用“高鹏”身份告诉陈先进香港佳士得有 拍卖会,为此陈先进还办了港澳通行证,后来其用“高鹏”身份 告诉陈先进香港佳士得拍卖会出事情了,一件国家级的文物丢失 了,全国的拍卖会都停止了。后来为了更好的推销藏品,其用“高 鹏”身份告诉陈先进拍卖会又可以拍卖了。陈先进后来购买奥运 会的相关藏品以及瓷板画后,频繁的联系其使用的“高鹏”手机, 说要拍卖,其用“高鹏”身份谎称有专家会来他家来鉴定藏品, 过些天后,其用“高鹏”身份又称专家出事了,来不了了。后来, 在其离职前的一个月左右,其不接陈先进打的“高鹏”电话,让 其同事帮忙接电话,谎称是“高鹏”的助理,说“高鹏”有事情去了等理由推脱。

总监和主管肯定知道客服使用冒充拍卖行话术的事情,每天主管都会要求把当天对哪些客户使用哪些话术的情况报给主管, 主管再报给总监张红芳。总监张红芳会请一些有这方面经验的员 工分享,提到使用冒充拍卖行的话术比较好。谢留卿、刘艳芳知 道公司普遍存在冒充拍卖行话术进行销售的行为,还让客服签订 过一次承诺书承诺不用非法手段推销,把责任推给她们客服。在 2016年有一次,总监张红芳让她们客服把所有外地手机都从每 个小组交到总监那,谁要用就自己过去拿,那次就坚持了几天, 然后手机又还给每个小组。公司对待这个事情就是睁一只眼闭一 只眼,因为不使用这些话术,销售额肯定没有那么高,公司赚的 钱也少了。

其卖给陈先进的产品都是张红芳当总监的时候卖的,谢留卿 保证销售的藏品都是大师的作品,销售给陈先进的藏品其没见过, 平时公司都是拿样品看,销售出去的都没有看到。

(2)被告人孟翠华供述:其任主管期间,赵小楠向陈先进 销售了大概80万元的藏品,有玉玺、字画(金申大师的)、瓷版 画等,具体的情况以赵小楠说的为准。销售时都有使用冒充拍卖 行的方式。陈先进要求退货,公司给退了 10万元。其余供述同 前。

九、2016年至2017年7月,客服四部被告人高克歌(化名 “高歌”)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被害人蓝均福、吴学贞销售 产品,金额合计101280元。具体如下:

1、2017年7月16日,高克歌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蓝 均福销售一幅8平尺“花开富贵图”,金额64000元。

2、2016年11月8日,高克歌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吴 学贞销售一套“天宫神舟徽宝玉玺”,金额3728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1、 证据保存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明涉案产品 来源于本案被害人蓝均福、吴学贞等事实。

2、 涉案产品照片、中金公司收藏票及产品证书等书证,证 明涉案产品系被害人从中金公司购买以及购买时间、产品名称、 价格等事实。

3、 电子数据

(1)微信截图(来源于蓝均福手机),证明页面显示与微 信号是gaoge722.微信名“A +心形图案+gaoge”(被告人高克 歌)的聊天记录;页面显示与微信名“互利共赢@”的聊天记录, 有关冒充嘉德拍卖行向蓝均福征集玉玺拍卖、瓷器专场或者景泰 蓝专场、古玩杂项类产品及涉案产品起拍价等信息。

(2)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8号 FC-WA-2017091109被告人高克歌手机信息,证明高克歌使用化 名“小樊” “周茜” “高歌” “北京中金贵宾部孟依”向客户推销, 冒充财务部总监、刘总、审核部总监等身份欺骗客户。2017年5 月4日,高克歌向客户称“一带一路合玺”全球新闻发布会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一带一路经济委员会主办、中金公司承办。 2017年7月,高克歌向客户称“建军大业”国家已经确定它为 历史性文物,是要载入史册的,以后小孩的课本中都会有这款玉 玺。2017年5月,高克歌向客户称“四海同心景泰蓝”是国礼

作品,未来必会成为国宝级、世界级的文物;称“四海同心景泰 蓝”的价位国家补助1万元,国家只有5个名额。2017年7月, 高克歌对郑姓客户使用让名额手段;对客户称”建军功勋”纪念 套装,全部采用999纯银材质打造!…全国限量发行,名额有限。

4、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蓝均福陈述:2017年3月份,一个自称是北京 中金收藏的人(女子的声音)给其打电话推销产品,对方加其微 信(微信号是gaoge722,昵称是A +心形图案+gaoge ),说她姓 “高”,自称“小哥”,其从她的微信号推测她叫“高歌”。从2017 年5月份开始,其通过“高歌”推荐,在“中金收藏”购买了十 几件(套)产品,共价值30多万元。期间,“高歌”说爱新觉罗。文 嘉有一幅很好的花鸟画,可以收藏,也可以转手,因为当时有个 拍卖行的人联系过其,说12月份可以帮其安排拍卖作品,所以 其就答应了 “高歌”,花64000元买了爱新觉罗•文嘉的牡丹图。 有个微信名是“互利共赢@”的人加其微信,自称是拍卖公司的 人,问其有没有藏品需要拍卖,他问的藏品都是其通过“中金收 藏”公司购买过的藏品,都是玉玺、字画、军旅题材的一些藏品, 还经常通过微信给其发一些拍卖信息,说物品拍卖的价格有多高。 后来有一次其在微信上联系“互利共赢@”,说其有“百龙图” 要他帮其拍卖,“互利共赢@”又说拍卖要排队,要排到6个月 后。其70多岁了,两年前得了直肠癌,儿子是智障,其想收藏 点藏品保儿子后半辈子。其对字画、玉玺、瓷瓶都不懂,都是听 “高歌”的介绍才购买的。其一共被骗了 12次,共计335050元。

(2)被害人吴学贞陈述:在2016年,其接到自称中金公司 的收藏顾问叫“高歌”(电话18611458601,微信号gaoge722, 昵称Agaoge)的电话,向其推销藏品并邮寄一些藏品杂志。再 后来其接到一个自称是中金公司董事长谢总的秘书“小孟”(电 话:18519779001,微信号:wxid-lw44te6keddll2,昵称:一忆 江南)的电话,也向其推销字画和玉玺,其也从她那购买了两次 产品。其总共买藏品花了 1069760元。“高歌”和“小孟”想卖 其什么藏品的时候,其就会接到一个自称是南京拍卖行的人的电 话,跟其说哪个大师的作品价值多少,后其就会接到“高歌”或 者“小孟”的电话向其推荐这个作品。其因为之前听南京拍卖行 的人讲的价格很高,而“高歌”和“小孟”推荐的这个大师藏品 价格正好很低,其当时就想差价这么大所以就买了这个大师作品。 自称南京拍卖行的人微信是wxid-2cvzlg3xzym822,昵称“江苏 南京聚德拍卖”;自称湖南拍卖行的人微信是 wxid-ylolrcsxs94k22,昵称“湖南湘楚拍卖行”;还有一个自称 是拍卖行的人微信wyd-0123456789。这三个人经常在微信上面 对其说某大师的作品已经上百万,可以收藏,问其是否有某大师 的作品,他们拍卖公司可以帮其拍卖,还要其将藏品拍照发给他 们,他们在微信上对其藏品进行报价,其看报价比“高歌”和“小 孟”的要高,就越来越相信他们,现在知道拍卖行就是托。

5、被告人高克歌供述:其2015年10月进入中金公司上班, 培训老师要求新员工起一个好听的名字方便客户记忆,其化名 “高歌”。2015年上班用的座机是400的号码,2017年初换了北京的185开头的座机号码,其手机是北京的号码18611458601(微信号gaoge722,昵称Agaoge ) 其一直在王利娟小组,总 监是张红芳。2017年7月10日其被提拔为四部组长,组员有孟 秋杰(化名“孟依”)、牛真真(化名“于小静”)等人,除了自 己的销售提成还能分整个小组的销售提成,总的提成大概有6000 元左右。在卖“清逸八骏”时,是用“抢名额”的特殊话术卖给 蓝均福的,而且也冒充了拍卖行给蓝均福发一些虚假的信息,就 是冒充拍卖行的人告诉他拍卖行正在征集哪些藏品进行拍卖,说 的藏品都是其以前卖出去的藏品,这样做是让他相信从其这里买 的藏品能通过拍卖行迅速以高价拍卖出去,能变现,更加相信, 从而再从其这里购买藏品。吴学贞是其和王文迪一起维护的客户, 其卖过五次藏品给他。在向吴学贞推销藏品时,冒充拍卖行给吴 学贞发过微信,大概就是说其以前卖的藏品非常值钱,是在其卖

“天宫神舟徽宝”那套玉玺的时候用的,用的方法和对蓝均福使 用的方法一样,目的也一样,是让他相信从其这里买的藏品能通 过拍卖行迅速以高价拍卖出去,能变现,这样就更加相信,从而 再从其这里购买藏品了。

公司每天上午晨会让销售业绩最好的客服和大家分享销售 经验,之后四部再开会,由四部昨天销售冠军分享销售方法。公 司为了促进其他部门的业绩,也会让各个总监组织经验交流会, 四部经常派员工到其他部门去传授销售经验。

其部门有两部公用手机,用来冒充嘉德拍卖行和湖南湘楚拍 卖行,客服使用只要和主管说,主管经总监同意就可以使用了,产生的话费由部门报销。其在王利娟小组时,每天和王利娟说对 哪位客户用哪种冒充拍卖行的话术,王利娟统计后报给张红芳, 所以王利娟、张红芳对使用这些特殊话术情况非常清楚。2016 年年中,谢留卿在公司大会上说,这些特殊话术不能用了。之前 公司收过一次手机,一个星期左右,手机又发回来由总监保管, 再使用这些手机进行特殊话术推销藏品时,要到总监办公室去使 用。

客户要求退货,如果客户吵得很,客服就会把客户报给总监, 总监再告诉刘艳芳,刘艳芳就会把客户给拉黑。还有就是客服觉 得客户的家庭条件差坚持退货的,总监和刘艳芳才会同意退货。 2017年以前没有退货流程,2017年过完年之后,公司专门针对 退货出了规定,退货必须按照公司的退货流程进行,过程很繁琐。

十、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客服七部总监被告人王利 娟(化名“王菲”)多次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被害人任仕平 销售产品,金额合计86030元。另,王利娟担任四部主管期间, 从高克歌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被害人吴学贞销售金额37280 元中赚取提成。具体如下:

1、 2016年7月23日,王利娟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任 仕平销售一枚“里约奥运玉玺”青白玉版,金额29800元。

2、 2016年8月10日,王利娟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任 仕平销售一枚“里约奥运玉玺”青玉版,金额3980元。

3、 2016年9月4日,王利娟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任仕 平销售一套“G20徽宝玉玺”,金额20680元。

4、 2016年9月27日,王利娟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任 仕平销售一套“日月同辉紫砂壶”,金额12980元。

5、 2016年10月23 H,王利娟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向任 仕平销售一套“中国飞天宝玺”,金额1859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L证据保存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明涉案产品 来源于本案被害人任仕平等事实。

2、 涉案产品照片、中金公司的收藏票、产品证书等,证明 涉案产品系被害人从中金公司购买以及购买时间、产品名称、价 格等事实。

3、 电子数据

(1)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繁公(网安)电检[2017] 038号 FC-WA-2017100801被害人任仕平手机信息,证明“互利共赢@” 以中国嘉德拍卖行名义向任仕平征集奥运题材的玉石作品、紫砂 壶作品、瓷器作品、红色题材作品、字画专场,“互利共赢@” 与任仕平就任仕平持有的产品能否上拍的微信聊天记录;王利娟 向任仕平推销李家山水、周金山作品、魏楚予作品,中国飞天宝 玺等。上述内容经被告人王利娟确认系其与任仕平的聊天记录。

(2)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8号 FC-WA-201709110K 1112被告人王利娟手机信息,证明2016年 9月T2月,王利娟与微信名A “梦中人”的聊天记录,A “梦中 人”说,今天让菲姐以南京聚德拍卖张杰联系连续三个电话客户 拒接……准备明天上午先上拍卖会和同行随后刘总继续跟。2016

年12月19日,王利娟在小组(高歌、苏曼、心怡、小蕊、倩倩) 微信群里说,新手机名字小蓝,手机号码130上海156青岛,新 手机有六种魔音功能,组员表示收到。2016年12月23日,王 利娟给客户发送今日头条“中国飞天宝玺”大全套在宝港国际秋 季拍卖会拍卖价160万、“G20徽宝”大全套在北京玄和秋季拍 卖会拍卖价98万。

4、被害人任仕平陈述:一个叫“王菲”(手机号是18601024984, 微信号是wangfei-vip-ok,昵称是A菲儿)的向其推荐中金公司 收藏品,其购买了六次藏品。2016年5月份一个自称是中国嘉 德拍卖会征集部叫“张佳”的人,问其有没有奥运题材的玉玺要 参拍的,其说没有,其把之前购买的收藏品发给这个人,这个人 说8月份只收奥运题材的玉玺,这期间中金公司“王菲”经常发 一些“里约奥运会玉玺”的照片给其,向其推销说这玉玺收藏价 值大,拿到拍卖行可以卖非常高的价格,其便买了两块“里约奥 运会玉玺”青白玉。其买了后把图片发给“张佳”,后“张佳” 又说现在拍卖行参拍关于“G20紫砂壶”,又问其有没有,其说 没有,正好这个时候“王菲”也开始向其推销“G20紫砂壶”, 其便买了。后来又是同样的情况,其又在“王菲”那买了 一个航 天玉玺,一个G20玉玺。“张佳”这个人,后来又自称“林霞”, 手机号码13061713302, 17081476390,微信昵称:互利共赢@。 其在中金公司购买收藏品是因为“王菲”的推销,后来这个叫“张 佳”的拍卖行的人发拍卖物品信息误导其,让其认为这些收藏品 真的有收藏价值,认为可以在拍卖行卖出好的价格。“王菲”答

应帮其拍卖藏品,但是每次一讲到这件事情,她总是要其继续持 有不要卖,意思就是敷衍其。

5、被告人王利娟供述:其于2013年6月进公司时公司规定 都要用化名,其起化名“王菲”,并要求先办一张北京的电话卡, 其有两张北京的电话卡。其入职半年后升任四部主管,2017年6 月被任命为客服七部总监,按公司规定拿部门销售额1%的提成。 其在推销“里约奥运会玉玺”青白玉、青玉、“航天玉玺” “G20 紫砂壶-日月同辉”时,使用话术外还用了 “互利共赢@”这个 微信号冒充上海嘉德拍卖行的工作人员骗过芜湖的任仕平。

2013年其进公司时就听说有客服冒充拍卖行向客户推销的 事情,公司组织销售经验分享会,冒充拍卖行等特殊话术都是在 员工大会上分享的,刘艳芳在场,谢留卿偶尔也在。冒充拍卖行 的话术经过交流,逐渐在客服部被普遍使用,比较多的在2015 年、2016年。公司为每个客服部门都购置了几张外地号码的电 话卡,用于让客服部话务员冒充拍卖行等。2015年下半年,其 作为四部主管让人买了一个上海的号码,用来冒充上海嘉德拍卖 行,注册的微信名字叫“互利共赢@”,其小组每个人都用过。 有时候小组客服人员也会找其商量,怎么用冒充拍卖行或者他同 行手段,其之后将其小组准备使用的话术情况详细的报告给张红 芳,张红芳在第二天有时候会问这些话术是否用了,所以张红芳 对整个四部用拍卖行的话术情况是非常清楚的。2016年夏天, 谢留卿让各部总监把用于冒充拍卖行、同行的外地手机、手机号 码收起来,放在总监那里。过了半个月左右,张红芳又让各自把 手机拿回各组,然后其和以往一样,继续使用拍卖行和同行的话 术。公司对她们使用冒充拍卖行、同行话术是默认的。2017年 的3、4月份公司才在墙壁上张贴“五不准”规定。其因违反“五 不准”规定被公司两次通报批评,没有被辞退,从主管被提拔成 总监,其觉得公司张贴批评通报就是掩人耳目,其实是默许使用 这些被通报批评的推销方法。

路金桥事件之前公司很少办理退货,之后公司开始陆续办理 退货,公司为了让要求退货的客户联系不到客服,就让客服更换 电话卡,并且将电脑上关于业绩和销售数据都删除了。

另查明,2017年上半年,被告人谢留卿提供附有虚假产品 鉴定证书的“一带一路玉玺”供公司客服对外进行销售,金额合 计667240元。具体如下:

1、 2017年上半年,被告人宋柳燕向被害人黄以万销售一枚 “一带一路玉玺”,金额15800元。

2、 2017年4月22 0,被告人费平向被害人袁同兰销售一 套“一带一路玉玺”,金额28000元。

3、 2017年4月26日,被告人温冰向被害人宿双强销售一 套四枚“一带一路玉玺”,金额合计156160元。

4、 2017年6月11日,被告人何瑞娜向被害人孙挺销售一 全套“一带一路玉玺”,金额合计27460元。

5、 2017年6月16日,被告人张亭亭向被害人欧鲁山销售一套“一带一路玉玺”,金额合计156160元

6、2017年6月,被告人常玲向被害人陈送多销售一套“一 带一路玉玺”,金额合计156160元。

7、2017年5月24日,被告人王梦阁向被害人南祥尧销售 “一带一路玉玺”一枚碧玉版,金额15640元;一枚青玉至尊版, 金额9980元;一枚青玉典藏版,金额2380元。

8.2017年5月,被告人王文迪向被害人林治华销售一枚“一 带一路玉玺”,金额15800元。

9、 2017年4月,被告人郭丽敏向被害人魏永利销售两枚“一 带一路玉玺”,金额31600元。

10.2017年5月19日,被告人高克歌向被害人蓝均福销售 一枚“一带一路玉玺”青玉典藏版,金额2380元。

1K 2017年5月,被告人高克歌向被害人倪发生销售一枚 “一带一路玉玺”青玉典藏版,金额2380元。

12.2017年4月25日,被告人王利娟向被害人李希国销售 一套“一带一路玉玺”,金额合计28160元。

13、2017年5月,被告人魏真向被害人刘学兵销售“一带 一路玉玺”碧玉版一件,金额16800元;青玉典藏版一件,金额 2380 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L证据保存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明涉案产品 来源于上述被害人的事实。

2、涉案产品照片、中金公司收藏票富鉴定证书等,证明上 述涉案产品系被害人从中金公司购买以及购买时间、产品名称、 价格等事实。

3、 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出具证明材料,证明该部 没有“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也未授权任何单位 出具“宝玉石鉴定证书”。

4、 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黄以万陈述:其在中金公司一个自称“柳叶”、 微信名“柳叶”的女子推销下购买了 “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

(2)被害人袁同兰陈述:其在一个自称中金公司收藏顾问 “王园园”(微信号是yyfplO,昵称是a园园)的推销下购买了一套“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

(3)被害人宿双强陈述:其在中金公司温冰(手机号是 18500950365,微信昵称“温小冰”)的推销下购买了一套四枚“一 带一路合玺”等产品。

(4 )被害人孙挺陈述:其在一个中金公司客服自称是“刘昕” (真实姓名何瑞娜,手机号码13521932805,微信昵称:好运来) 的推销下购买了 “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

(5)被害人欧鲁山陈述:其在中金公司的员工“尚瑜”(手 机号码18210721650,微信昵称“尚瑜”)自称是中金收藏的高 级收藏顾问的推销下购买了 “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

(6)被害人陈送多陈述:其在一个叫“常灵”(手机号码 18511329690、18611098251,微信昵称“冷美人”)的自称是中 金公司经理的推销下购买了 “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

(7)被害人南祥尧陈述:其在一个叫“王梦”的自称是中金 公司的投资理财顾问的人推销下购买了 “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

(8)被害人林治华陈述:其在一个自称叫“姜楠”(真实姓 名为王文迪,手机号18519779001,昵称:一忆江南)的中金公 司收藏顾问的推销下购买了 “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2017年6 月下旬,“姜楠”多次打电话,让其把“一带一路合玺”监制证 书寄回去给她,如果不寄给她会影响以后的收藏机制,也会影响 她们公司回收其合玺的价格。其就寄给了她。

(9)被害人魏永利陈述:其在一个自称中金公司的客服经 理叫“郭乐乐”(手机号13121047133,微信昵称A~strauberry) 的女的推销下购买了两套“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过了几天“郭 乐乐”说合玺的监制证书有点问题,让其寄回去,其就把监制证 书寄回去了。

(10 )被害人蓝均福陈述:其在一个自称是中金收藏的人(女 子的声音,微信号是gaoge722,昵称是A +心形图案+gaoge )的 推销下购买了 “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

(11)被害人倪发生陈述:其在一个自称中金收藏公司员工 叫“高歌”(联系方式18611458601,微信号gaoge722 )的女子 的推销下购买了 “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

(12)被害人李希国陈述:其在一个自称中金收藏公司业务 员叫“王菲”的人(手机号18601024984,微信昵称“A菲儿”) 推销下购买了 “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后“王菲”给其打电话 说这件收藏品的鉴定证书的字错了,让其将鉴定证书给送货的员 工带走,以后再重新给其一张鉴定证书,其没有同意。

(13 )被害人刘学兵陈述:其在一个自称中金公司姓魏的(手机号码18610145681,微信昵称“雅雅”)女子的推销下购买了 “一带一路合玺”等产品。

5、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宋柳燕供述:2017年上半年,其化名“柳叶”, 使用北京的电话号码向黄以万销售了 “一带一路合玺”。

(2)被告人费平供述:其化名“王园园”,使用北京的电话 号码向袁同兰销售了藏品“一带一路合玺”。

(3)被告人温冰供述:2017年4月26日,其使用北京的 电话号码及微信名“温小冰”向被害人宿双强销售了 “一带一路 合玺”大全套,大概有四块玉,销售价格是十几万元。

(4)被告人何瑞娜供述:2017年5月的时候,其化名“刘 昕”,使用北京的手机号码向孙挺销售了 “一带一路”的玉玺。

(5)被告人张亭亭供述:其化名“尚瑜”,使用北京的电话 号码向欧鲁山销售了三个“一带一路合玺”,一共是156160元。

(6)被告人常玲供述:2017年5月,其化名“常灵”,使 用北京的电话号码向陈送多销售了 “一带一路合玺大全套”,价 格是156160元。

(7)被告人王梦阁供述:2017年的一天,其化名“王梦”, 使用北京的手机号码向南祥尧销售了 “一带一路合玺”碧玉、青 玉典藏版、青玉至尊版,价格分别是:15640元、2380元、9980 元。

(8)被告人王文迪供述:2017年5、6月份,其和林治华 联系时称自己是“姜楠”,邀请林治华到北京的展厅参观,林治 华参观后现场付定金购买了这个碧玉的“一带一路玉玺”,价格 是15800元。

(9)被告人郭丽敏供述:2016年12月份至2017年期间, 其使用化名“郭乐乐”、北京的手机号码及微信昵称“A〜 strauberryw向天津的魏永利销售过两个“一带一路合玺”碧玉, 每个15800元。

(10)被告人高克歌供述:2017年5月,其使用化名“高 歌”、北京的电话号码向蓝均福销售“一带一路玉玺”青玉典藏 版,价格是2380元,向倪发生销售一枚“一带一路合玺”青玉 典藏版,价格是2380元。

(11)被告人王利娟供述:2016年底至2017年7月,其使 用化名“王菲”、北京的电话号码及微信昵称%菲儿”向客户 李希国销售“一带一路合玺”碧玉和青玉版,共2万元左右。

(12)被告人魏真供述:其使用化名“魏小雅”、北京的电 话号码打电话邀请刘学兵参加北京“一带一路玉玺”的发布会、 参观东方国宝艺术馆,后刘学兵购买了两个“一带一路玉玺”, 一个是碧玉的16800元,一个是青玉的2380元。

综上,被告人谢留卿犯罪金额为6461300元,被告人刘艳芳 犯罪金额为5794060元,被告人刘珍犯罪金额为×××8000元,被 告人张艳婷犯罪金额为×××8000元,被告人张胜楠犯罪金额为 ×××8000元,被告人何子君犯罪金额为1713160元,被告人孟翠 华犯罪金额为1405460元,被告人孟秋杰犯罪金额为926800元, 被告人张晶晶犯罪金额为875980元,被告人牛真真犯罪金额为786360元,被告人刘丽娜犯罪金额为408780元,被告人赵小楠 犯罪金额为298700元,被告人宋柳燕犯罪金额为180130元,被 告人王利娟犯罪金额为123310元,被告人高克歌犯罪金额为 101280元,被告人刘婷婷犯罪金额为93420元,被告人吴蕉红 犯罪金额为86710元,被告人谢秋艳犯罪金额为86710元,被告 人李威威犯罪金额为132000元,被告人田方方犯罪金额为 132000 元。

被告人谢留卿、刘艳芳、吴蕉红、王利娟、高克歌、谢秋艳、 刘婷婷、张晶晶、牛真真、田方方、刘丽娜、宋柳燕、李威威等 人于2017年7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赵小楠于2017 年8月1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孟秋杰于2017年10 月1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张胜楠于2017年12月19 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张艳婷于2017年12月27日主 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刘珍于2017年12月28日主动到公 安机关投案,被告人何子君于2018年1月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 投案,被告人孟翠华于2018年1月13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谢秋艳退出违法所得3000元,被告 人刘婷婷退出违法所得9300元,被告人张艳婷退出违法所得 9132元,被告人王利娟退出违法所得9444.7元,被告人高克歌 退出违法所得20000元,被告人孟翠华退出违法所得3588元, 被告人何子君退出违法所得6568元,被告人李威威退出违法所 得1500元,被告人宋柳燕退出违法所得10000元,被告人张胜 楠退出违法所得80000元,被告人张晶晶退出违法所得34000元,

被告人赵小楠退出违法所得20000元,被告人牛真真退出违法所 得50000元,被告人田方方退出违法所得5280元,被告人刘丽 娜退出违法所得16000元,被告人孟秋杰退出违法所得48000元 等。

上述事实还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书证

L企业登记信息、租赁合同、工商档案及公证书等,证明 郑州国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东方信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 中金国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东方国宝艺术馆的工商登记情况、 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信息等O

2、 中金公司客服抄录的话术材料,证明中金公司有应对客 户问到出手、拍卖、回收的话术,有给客户普及放长线钓大鱼以 藏养藏的话术。

3、 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直属单位人事处出具的《关于文化 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有关情况的说明》、中华文化促进会情况说 明,证明谢留卿不是该会理事,谢留卿所属中金公司也不是该会 理事单位。

4、 公安机关关于讯问合法性的情况说明、对张艳婷的讯问 笔录及张艳婷的病历材料等,证明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刘艳芳、吴 蕉红、张艳婷的讯问过程中没有刑讯逼供行为。

5、 《认罪认罚具结书》,证明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刘婷 婷、王利娟认罪并接受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6、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健康手册、居民委员会证明等,证

明被告人田方方、刘丽娜等人处于哺乳期,刘珍、李威威、张晶 晶处于孕期,被告人孟秋杰虽家庭困难仍愿意积极退赃。

7、 公安机关出具的破案经过、抓获经过、到案经过,证明 本案受理、侦破及各被告人到案情况。

8、 扣押清单,证明对电脑、打码机、各被告人手机等予以 扣押。

9、 前科劣迹查询,证明各被告人均无前科劣迹事实。

10、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证明各被告人出生年月及家庭住址 情况。

二、证人证言

1、 证人任福平的证言,证明“北京中金公司” 一个自称“刘 潇”的收藏顾问向其推销过收藏品,说是非常有收藏价值,有很 大的升值空间,只要买就能赚钱,“刘潇”承诺购买半年后公司 帮其联系拍卖行拍卖,其信以为真,先后购买北京中金公司100 多万的收藏品。其根据“刘潇”的推荐到上海、杭州的拍卖行去, 那两家拍卖行的人看了其收藏品后,不帮其拍卖。其觉得被“刘 潇”给骗了,要退货,“刘潇”说她们公司是不会退货的。最终, 其通过要债公司帮其把货退掉,北京中金公司退给其99万元。 证人任杰关于退货情况的证言与任福平的证言一致。

2、 证人郑清辉的证言,证明一个自称中金公司的投资理财 总监叫“吴昕”的女子打电话向其推销藏品,“吴昕”使用的电 话号码为18612178601

3、 证人刘军的证言,证明其在中金公司常玲的推销下购

买了产品,常玲向其保证如果不想收藏了,产品可以原价退回。 2016年其将产品带到上海卢宫市场,请专家鉴定,所有产品都 是假的,不值钱,后其打电话给常玲要求退货,被常玲以各种 理由推脱。

4、 证人李娟的证言,证明谢留卿组织产品项目培训,让客 服冒充拍卖行跟客户说产品很值钱,拍卖行可以高价拍卖,让客 户信以为真,再继续找其购买产品。2016年6月份,公司突然 统一安排人将之前发给客服的手机卡注销了。谢留卿给公司全体 员工开会的时候说:公司员工用公司发的电话号码给客户打电话 冒充拍卖行,让客户高价购买公司的那些所谓的收藏品,要求客 服把那些已经发现上当的客户全部断掉。谢总还说如果事情被查 出来了,就说这是员工个人行为,跟公司没关系。证人李娉娉的 证言内容与李娟证言一致。

5、 证人杨明萌的证言,证明其部门2015年、2016年有用 于打配合的外地手机,其用过外地手机一人饰演两个角色打电话 给客户,手机下载一个变声软件就可以实现。2016年下半年开 始,公司将要求回收、拍卖的问题客户通过400电话的后台进行 屏蔽,客户投诉无门。2017年4月路金桥事件之后,公司特别 强调“五不准”,不过还是有违反两次的人没有被开除。证人韩 晶晶证言内容与杨明萌证言一致。

6、 证人张文芳的证言,证明其化名“张文”,中金公司有的 客服用过公司保证藏品拍卖,回收的承诺来让客户相信她们从而 购买藏品等。

三、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谢留卿供述:其微信名、QQ名为“种地人”。2012 年左右,其在北京成立了 “北京中金典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并 在郑州成立分公司“国博通讯”,做钱币和邮票之类的销售,后 逐渐转变为销售字画、玉器、瓷器等收藏品。其后来将“北京中 金典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国博通讯”注销了,先后在北京 注册了 “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东方国宝艺术馆 等公司,中金公司法人谢社卿是其堂哥,东方国宝艺术馆法人谢 志辉是其侄子,实际负责人都是其本人。其在北京的总公司没分 部门,长期在北京的员工只有四个,负责一些售后,周雪峰是负 责人。总部专门负责货源供给,其亲自负责进货。公司总经理是 刘艳芳,还有两个副总经理张红芳同时兼任四部总监、杨真真同 时兼任三部总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刘艳芳在重大的售后 事项、与进货厂家的协调问题上都会向其请示。在郑州的分公司 专门负责销售,员工大概有两百左右,共有人事部、接线部、策 划部、客服部、核单部、终端部、质检部,还有一个负责进货采 购的人叫邓变青,刘艳芳直接管理客服部。公司通过业务员对广 告积累下来的客户进行电话推销产品。接线部、客服部、核单部、 终端部员工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加提成。其要求员工介绍自己是 “中金收藏”的收藏顾问,要求员工用真名,但实际工作中很多 员工习惯用小名或自己想一个好听的名字。公司监管确实不严。 2014年公司统一给员工办理北京电话号码,2015年公司将那些 号码停了,让员工自己去办。2016年5、6月份,公司要求员工 将工作上使用的手机卡全部注销,让员工不敢违规。2016年底 或2017年初,公司要求销售人员实名办手机卡销售。刘艳芳向 其通报有员工违规现象,公司处罚员工时其才知道客服有冒充国 家工作人员、拍卖行工作人员、抬高价行为。“五不准”是2017 春节以后挂上去的,是其在公司以前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总结出 来的。2017年退货量比2016年大了 一点,但和许昌事件没有什 么关系。

2、被告人刘艳芳供述:其微信号921740917,微信名“太 阳图案”,QQ名“向太阳”。其于2015年4月任公司的副总经理, 职责是分配货源、监督并督促销售,管理售后退货。其一直在郑 州办公,公司的各个部门都在郑州办公。谢留卿在北京注册了公 司,在北京还有一个展厅叫东方国宝艺术馆,负责人是周雪峰。 公司让客服在销售的时候和客户说公司在北京,以中金公司名义 推销,给人的感觉就是北京有很厚重的文化气息,客服不使用真 实姓名不是公司要求。如果有人要到公司就让客户去东方国宝艺 术馆,回避公司在河南办公的情况,这样客户就会认为公司在北 京,就会比较信任公司,销售就比较容易。公司的宣传主要在网 络新媒体上,比如今日头条、百度、搜狐都上过。公司对厂家提 供的一些资料根据公司的需要由策划部进行一些整改,整改后的 话术,其会组织客服部学习,然后用于推销。字画这些产品都是 以大师亲自制作、未来的升值价值巨大的名义给客户推销,瓷器 和景泰蓝作品都是大师设计”未来升值空间大的名义给客户推销。 话术内容有一些夸大的内容,在供应商给的资料和网上查询的资 料范围内。公司话术中没有抢名额、冒充拍卖行等行为。公司销 售孤品给客户后,其他客户还要的话可以定制;限量藏品,只要 客户需要,可以让老师再画,卖给客户不限量;景泰蓝、玉玺有 发行量的,卖完就没有了。公司每月中旬要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 由其主持,谢总有时会参加,在会上其让销售冠军和优秀团队、 主管分享订单是如何出、客户是如何维护的经验。其知道大约有 二三十个人这样做过(承诺拍卖公司高价拍卖)。2016年2、3 月份的时候,谢总就不允许客服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法,其和常洋 去各个部门收冒充拍卖行的手机,每个小组都有这样的手机,号 码以上海和北京居多,还有变声手机,有的装了变声软件。问题 客户是想退货或者出手的客户,是客服在销售中有用了一些过激 的手段。更换电话号码是因为公司400电话和客服手机号码用的 时间长了,客户会标记为骚扰电话,接通率低,就要更换,400 电话更换频率高一点。将客户拉黑不是其安排的,是客服自己的 行为。2017年统计问题客户后,其就特别要求客服要与客户保 持联系,不要将客户号码拉黑。2016年10月份左右公司更换了 新收藏票,后面增加了客户须知。退货前公司会给客户寄过去一 张退货申请表,客户将申请表和藏品寄到公司在北京的东方国宝 艺术馆,公司分批退。“五不准”是路金桥事件之后开始制定的, 但公司之前也有一些规定,后来汇总制定了 “五不准”,公司没 有开除过违反“五不准”规定的员工。产品的来源只有谢留卿和 采购部的邓变青知道,公司推销的藏品没有在拍卖会上拍卖过, 其个人感觉部分玉石类的东西做工比较粗糙。客服部、接线部、

物流部、人事部、核单部员工的薪金是底薪加提成。其个人的工 资是底薪3500元加客服部总监的平均工资。

3、被告人张红芳供述:每个进公司的人都会有一个化名, 其化名叫“张末”,微信名“绚丽人生”。其公司的名称是北京的 公司,办公地点在河南,如果办理河南郑州的卡,客户会怀疑, 所以公司规定每个人都要用北京号码。其于2014年任客服四部 总监,2015年回家,2016年3月回到公司,继续担任客服四部 总监。公司下发的任务由其分给各个主管,公司给客服四部的活 动经费也由其管理。业务员基本工资2000多元,业绩提成四、 五个点。客服部总监的基本工资是3500元,加整个部门销售额 的1%的提成。公司话术主要介绍藏品的创作背景、藏品及作者 介绍,有的藏品有拍卖记录,是策划部冯丹丹和赵娜找的。2016 年年底客服四部发生过使用冒充拍卖行的手段销售产品的现象, 其事前不知情,是质检部张改事后通知的。公司的话术都是在大 会上各部门分享的,如果存在特殊话术(冒充拍卖行、打配合等), 质检部的人也会向谢留卿和刘艳芳报告。以前其当员工的时候没 有“五不准”,2016年重回公司上班的时候也没感受到公司对“五 不准”多么严格的要求,只是2017年公司突然对“五不准”要 求严格起来,开会时强调,又把“五不准”挂在墙上。问题客户 是指在公司购买藏品后对藏品的价格产生了疑问想退货的客户。 如果有客户要求退货,其会让客服去向刘艳芳请示,公司的态度 是一般不给退货,如果客户态度比较坚决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就 会安排给这些客户退款。陈先进经常打公司电话,谢总怕陈先进

闹事惹麻烦就让其安排给他退款。

4、 被告人杨真真供述:其2014年任客服三部总监,总监的 任务就是客服三部的日常管理、上传下达以及业务督促。在2016 年其和张红芳被谢留卿任命为公司副总经理。其工资是基本工资 加提成,提成是整个部门销售业绩的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公司 以前用的400固定电话,2016年下半年400固定电话不用了, 要求员工办理两张归属地都是北京的电话卡。2016年底,公司 统一收过员工身份证给员工办理北京的电话卡。刘艳芳建了 一个 微信群“为人民服务”,公司所有部门总监都在群里,还有策划 部的一些员工也在群里。公司的话术就是让客户觉得公司藏品做 工水平好、藏品少、收藏价值高、升值空间大。中金公司下午有 总监会,刘艳芳主持,说哪个部门的客服卖的好,把这个销售好 的客服请出来向大家分享经验。每天都有晨会、各部门的各个小 组会,内容都是分享销售经验。其知道本部门客服手中的大客户, 如果有客服一直没有出单,其会鼓励她们提高业绩。路金桥事件 后,谢留卿开大会确定了 “五不准”,张贴在公司办公室的墙上。

5、 被告人刘晓供述:其2016年3月任客服六部总监,总监 的工作是传达公司销售任务等,协调别的部门任务完成好的客服 分享销售经验,其工资是底薪加部门销售业绩1%的提成。报化 名这个规定其进公司一直就有,不是强制规定。公司要求员工称 办公地址在北京,不能向客户透露公司在河南郑州,如果有客户 要到公司来,一般都把客户带到北京的展厅叫东方国宝艺术馆。 以前宣传公司是中华促进会理事单位或者委员单位,2017年初

刘艳芳要求员工不要这样说了。其当总监时,部门400电话集体 更换了一次,早些时候使用的是公司统一办理的不记名手机卡, 后来被统一收走注销了。特殊话术有冒充拍卖行、冒充同行报高 价、冒充公司领导、抢名额。一般客服使用打配合的特殊话术时, 会和主管沟通,或者跟其商量。其公司除了部门的分享会还有整 个公司的员工大会,这两个会上都是让销售任务完成好的人去分 享经验。在2015年和2016年期间,部门分享会上除了分享正常 推销话术外,还会分享一些打配合的特殊话术具体使用方式。所 以对这些事情(指特殊话术),其公司总监都是知道的,刘艳芳 主持员工大会也是知道的,老总谢留卿应该也是知道。到了 2016 年下半年,谢留卿才突然在公司宣布不允许再使用冒充拍卖行、 冒充同行报高价等打配合方式了,但是还可以使用抢名额、冒充 公司领导(但不允许冒充谢留卿和刘艳芳的名义)打配合来辅助 销售。其部门有四部外地号码手机,两部是上海号码,两部是南 京号码,大多用来冒充同行报高价,有时候也会用来冒充拍卖行 人员。2016年6月份左右,公司突然把这些手机收上去检查, 一个礼拜左右又还给其部门,刘艳芳说过由总监保管,过了几个 星期,公司彻底不用这些手机了。路金桥事件以来,公司出台了“五不准”,上面的内容在2016年下半年公司就已经不断开会说 了,一直到路金桥事件后才打印出来贴到墙上。其以前做客服时 知道,总监和刘艳芳在公司系统里面有把客户拉黑的权限,那时 候有些麻烦的客户就会被报给总监,由公司领导把客户拉黑。

6富被告人顾铭瑶(化名“李静”)供述:其是客服一部主管,在其来的三年中单位用的手机号码换了两次,一次是2015年底 换的,一次是2016年下半年换的。公司让其起化名,说是方便客户记忆。公司培训时说公司总部在北京,郑州只是分公司,公司不让和客户说公司在河南,如果客户要到公司参观就把北京展厅的地址发给客户,展会上有公司邀请的名人和大师,更加深了客户对公司的信心,客户才会购买客服推销的产品。主管职责是 每天早上小组开会,了解每个人的业绩情况,有时候小组客服也会和主管商量使用哪一类话术,有时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使用特殊 话术,主管是知情的。客服销售的手段有抢名额、冒充同行报高 价、冒充拍卖行、承诺公司回收等。2015年,一部每个小组都 配一个手机,称为同行号,专门用来冒充同行打电话用的,一般 由主管保存,话费是部门出的,四部的同行号手机还自带变音功 能。2016年下半年,公司总监苑晓婷将这个同行号手机收回去 了,不再允许使用了。总监会请一些有经验的人向其分享特殊的 营销话术,总经理、董事长肯定知道这些手段,2017年(路金 桥事件后)出台了 “五不准”制度,但是一些客服还在偷偷的使 用,总经理、董事长也没有严格制止,没听说有人因为违反“五 不准”被开除。对客户提出让公司帮忙拍卖产品或者回收的,公 司出台了针对性话术,大致内容是公司只是收藏品销售,不负责 拍卖或者回收,国家有专门的文化交易场所可以进行销售,客服 就会用这个话术回复客户。

7、客服四部主管被告人薄小寒(化名“小寒”)、客服二部 主管被告人常玲(化名“常灵”)、客服三部主管被告人高慧娟(化

名“圆圆”)、客服四部主管被告人郭丽敏(化名“郭乐乐”)有 关公司要求起化名、使用北京电话号码、对客户称公司在北京、 主管职责、分享会、特殊话术及“小手机”使用情况、回收话术 等供述与被告人顾铭瑶供述一致。

8、 被告人郑晶晶供述:其进公司时公司就让其起化名录入 公司销售系统,其化名“王丽”。公司原来的号码不是实名制的, 座机一开始是400的电话,这个400电话换过好几次,今年上半 年的时候公司拿其身份证办理了北京号码。公司不许其说公司在 河南,要说在北京。销售技巧培训主要是公司或者公司部门组织 的经验交流会或者分享会,分享冒充拍卖行和同行公司的销售方 法的人有张红芳、王利娟、李威威、张晶晶、李亚楠、何子君。 这些分享会都是公司组织的,公司领导一般都在,总经理刘艳芳、 副总经理张红芳、杨真真以及各个部门的总监都在,谢留卿有时 在,所以他们都知道。公司给每个部门提供了两个外地的电话号 码,供客服冒充外地拍卖行给客户打电话用,平时放在部门总监 那里,谁要用就到总监那去拿,这个电话费不是公司出的就是部 门出的。因为客户要求退货非常多,2016年下半年,公司说要 把这个号码收回不让用了。路金桥事件后,公司张贴了 “五不准”, 但有的部门还是私下使用,总经理、董事长对此事睁一只眼闭一 只眼。问题客户就是之前客服和客户说可以拍卖或者回收的,但 是现在客服又解决不了的就作为公司的问题客户,是今年路金桥 事件之后公司要求员工上报问题客户。

9、 被告人陈丹、张亭亭(化名“尚瑜”)、黄宁宁(化名“黄小宁”)、方婷婷(化名“方婷”)、何瑞娜(化名“刘昕”)、温冰、 费平(化名“王园园”)、蔺雪迎(化名”林雪”)、李东丽(化名 “李冰”)、王梦阁(化名“王梦”)、刘丹娜(化名“刘潇”)、魏 真(化名“魏小雅”)、陈月华(化名“苏小曼”)、孟陆杰(化名

“孟悦”)、王文迪(化名“王姜楠”)、耿宁(化名“周西” “伊 一”)、王芳芳(化名“王芳”)有关公司要求起化名、使用北京 电话号码、对客户称公司在北京、部门和公司开分享会、冒充拍 卖行的“小手机”及使用情况等供述与被告人郑晶晶供述一致。

10、被告人范永梅供述:公司要求与客户联系都是用化名, 目的就是万一出事客户找不到客服,公司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实际上的老板是谢留卿,谢留卿之下是刘艳芳,他们两个总 体负责公司的所有事务。其在人事部工作,主要负责对新人的招 聘和面试,签订合同以及罚款代收。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对客服是 否懂收藏方面的知识没有要求,招聘员工最重要是有销售经验。

11、被告人王清华、赵娜、冯丹丹、边红岩的供述,证明公 司策划部负责产品的话术设计,根据谢留卿的要求,夸大作者的 艺术地位、藏品的价值,编造一些藏品的拍卖记录,虚构部分产 品的拍卖价格,虚构产品被国内外政要、名人或机构收藏等。

12、被告人路畅的供述,证明接线部主要负责接听电视媒体 和网络媒体上的客户电话咨询以及处理客户的电话或者网络订 单。公司在退货上是有问题的,客户联系不上之前的客服或者客 服对客户退货要求置之不理,而客户又不知道公司的地址和客服 的真实姓名,所以有客户采取扣住公司配送员的方式要求退货。

现在张贴的“五不准”是2017上半年刚出的。

13、被告人马丽萍的供述,证明路金桥事件后,公司在墙上 张贴了 “五不准”规定,在2017年6月份左右,谢总专门让核 单部、质检部,还有刘艳芳和她们一起拍了一个视频,说明一直 在执行“五不准”,杜绝公司不合理的销售行为,目的是为了证 明公司是对销售违规行为一直很正规地进行监督的。

14、被告人张改的供述,证明其之前化名“张瑶气谢留卿 要求质检部回访时不要主动向客户询问有没有客服承诺拍卖或 者回收的现象,不主动涉及到客服有没有违规的行为。冒充国家 工作人员或者冒充拍卖行人员进行推销的行为,在公司每个客服 部都存在,四部和三部用的比较多。律师想要其从质检部工作上 给谢留卿证明公司一直以来都不允许员工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和 拍卖行的人员进行销售,是把责任推卸给员工,实际情况不是这 样的。公司领导说发现在销售过程中电脑里销售方案出现“话术” 两个字,让质检部删除,以免被公安机关发现,怕被查是诈骗。 2017年5月份刘艳芳发给其“办事处整理的有问题客户”文件, 其从客户问题简述中发现,有部分客户是客服在销售时使用了冒 充拍卖行人员、承诺高价回收,有些客户是贷款买的,有的是卖 房子买的,还有的是家庭背景深,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其知道这 是公司害怕这些问题客户会给公司带来麻烦,所以要求各个部长 亲自维护。

15、被告人周雪峰的供述,证明谢留卿说东方国宝艺术馆是 公司的门店,对外是公司的形象。

16、被告人杨磊的供述,证明其是物流部的经理。公司没要 求配送员必须告知或者让客户阅读相关内容和客户须知。2017 年6月份之前(公司)没有重庆办事处,由于后来客户到成都办 事处要求退货的太多了,经常堵住办事处,所以2017年6月份 就将办事处从成都搬到了重庆。

17、被告人张功辉的供述,证明其是市场部北京办事处负责 人。公司大部分字画类藏品证书上的照片与实物都有差异,公司 要求PS产品证书。2016年底左右公司更换了收藏票,要求必须 要客户签字,没有要求配送员必须让客户仔细阅读收藏票后再签 字。其听下面的配送员说客户都不看收藏票上的客户须知,客户 须知在第二联的背面,客户最多看下第一联上的产品和金额,就 直接签字了。2017年春节后,公司要求统一注销手机号,想退 货的客户就联系不到客服了。

18、被告人谢志辉、岳万磊、申军伟、朱登恩、张强力、李 鹏飞的供述,证明配送产品时修改产品证书,公司没有要求配送 员必须让客户仔细阅读收藏票后再签字等。

四、芜湖市价格认定中心芜价认定〔2019〕310号《关于瓷 杂类、字画类、玉器类等253项产品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载明 涉案瓷杂类、字画类、玉器类等产品共253项的市场零售价格为 人民币壹佰零肆万捌仟玖佰念拾元整(¥ 1048930元)。

五、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温冰辨认出廖绍春;被告人耿 宁辨认出王进喜;被告人陈月华辨认出任凤琴。被告人张强力 辨认出陈送多;被告人朱登恩辨认出其马宽亮、秦海龙;被告 人李鹏飞辨认出被霍久亮”马宽亮。被告人王清华辨认出被告人赵娜。

六、电子数据

1、 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繁公(网安)电检[2017]19号电子 数据检查工作笔录,对周雪峰综合办公室2台台式机、6台电脑 一体机、2台笔记本电脑提取文件,证明含东方国宝客户资料、 退货函内容,以及曹书铭、周金山、李砚祖、谢美林等人简介的 内容等。

2、 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繁公(网安)电检[2017] 33号电子 数据检查工作笔录,对从河南扣押的6台电脑提取文件,证明含 河南仓库账、收藏票、产品资料、员工学习资料等内容。

3、 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繁公(网安)电检[2017] 34号电子 数据检查工作笔录,对从北京扣押的2台组装电脑、1台电脑一 体机、2台笔记本电脑提取文件,证明含北京9月表格、北京发 河南的货等内容。

4、 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繁公(网安)电检[2017] 37号电子 数据检查工作笔录,对被告人张改的银色U盘、被告人张功辉的 黑色U盘提取文件证明:FC-WA-2017082507银色U盘含每月退单、我的数据、我的学习资料、通报批评、罚款通知富质检回访、 新客户开发、办事处整理的有问题客户等内容。

5、 被害人南祥尧提供的手机页面照片显示与微信名“最初 的梦想”(被告人王梦阁)的微信聊天截图照片,载明有关中国 飞天宝玺产品照片、拍卖公司、拍卖会信息。

6、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电子数据检查工作笔录,从各被告 人手机提取的电子数据信息资料。简要摘录如下:

(1 )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7 号 FC-WA-2017080702 被 告人谢留卿手机信息,证明刘艳芳的任职时间是2015年4月。 2016年7月,谢留卿和“加龙”(吴江龙)的聊天记录,“加龙” 说,广东客户叶先生收到李庚大师的孤品“陆游诗意图”,客户 让朋友看了说实物上的题字和证书上的字迹不一致,客户对产品 提出质疑,要求提供证明;谢留卿跟吴江龙说开个证明,内容是 “我是李可染画院院长李庚,您通过中金收藏收藏的陆游诗意图 确定是我的真迹作品,请放心收藏”,并把证明的内容发给了 “加 龙”;2017年3月,“加龙”说“普天同庆•九州方圆”宝玺、“普 天同庆•中华盛世”景泰蓝双尊经过大家意见调整,今天统一发 最新资料,“普天同庆•中华盛世”作者还是改为戴嘉林;市场 销售配套(拍卖用嘉德或翰海,上cctv配套)。2016年8月, 谢留卿和杨磊的聊天记录,杨磊说谢总重新整理的有“问题客户” 内容详细了又增加了几个客户,已经给质检张改也发了一份,给 刘总也发了 一份,说到任仕平这个问题客户的一些情形。2016 年10月,谢留卿和微信名叫张三剑的聊天记录,“张三剑”说: “做魏楚予项目必须提前准备好话术,就是魏的市场价值问题, 咱们的员工现在习惯看雅昌,习惯讲拍卖,而雅昌的拍卖数据对 魏很不利,总共上拍15次,流拍11次,最贵的价格十几万,做 魏楚予项目必须提前准备好话术。”谢留卿说“好”。2016年11 月,谢留卿和供货商胡玮的聊天记录,谢留卿让胡玮去找魏楚予

录段录音,胡玮说(魏)不愿意骗人。2016年11月,谢留卿和 刘真(二部的客服)聊天记录,魏老师说“青山” “韶山”不是 他的真迹,“南湖”不是他的精品。2016年11月,谢留卿和路 畅有关甘肃卫视、青海卫视有效订单情况的聊天记录,还谈到每 单提成情况;2016年12月,路畅发给谢留卿的工作情况汇报: 公司销售项目全员参与培训及考核,邀请其他部门进行出单技巧 分享等。2017年4月,谢留卿和孙松林助手张丽微信名的聊天 记录,张丽说,我们的章是中国国画研究院,问谢是否把证书底 款改了,谢说改。2017年4月,谢留卿和刘艳芳的聊天记录,谢 留卿说小心录音,说袁建平从2015年6月份开始到8月份买了 200多万,是因为客服说2016年要拍卖,他是冲着拍卖买的货; 2017年5月11 0 ,有关手机实名制通知的聊天记录;2017年6 月,有关客户须知的聊天记录。谢留卿和边红岩的聊天记录,2017 年4月20日,关于“五不准”内容;2017年5月8日,“五不 准”定稿。2017年5月,谢留卿和赵娜的聊天记录,谢留卿跟 赵娜说以后别轻易落款北京,中金收藏就行了,赵娜说收到。

(2)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8 号 FC-WA - 2017091211 被 告人顾铭瑶手机信息,证明顾铭瑶使用化名“李静” “杨萌” “郭 琪” “张小楠” “飞飞” “甜甜”,冒充故宫博物馆负责人、魏老工 作室助理,项目运营总监、项目部总经理•中金收藏贵宾服务中 心等虚假身份向客户推销产品。2016年7月25日客户刘志辉要 顾铭瑶帮其出手,顾铭瑶承诺后期帮助出手和拍卖。

(3 )繁公(网安)电检[2017] 031 号FC-WA-2017092425被告人陈丹手机信息,证明陈丹使用化名“李可” “陈琳”等向客户 推销产品,冒充中国收藏家协会的工作人员欺骗客户。2017年5 月,陈丹向客户说随“一带一路合玺”附商务部一带一路经济委 员会出具的监制证书印刷错误,要客户寄回东方国宝艺术馆再寄 正确的证书。2017年7月,陈丹与李彦辉(同事)有关在电话上 将客户拉黑的聊天记录。

(4)繁公(网安)电检[20171 028 号 FC-WA-2017091113 被 告人郭丽敏手机信息,证明郭丽敏使用化名“郭乐乐” “小夏”

“小灵”向客户推销产品,冒充投资理财总监欺骗客户。2017 年4月,郭丽敏向客户宣传中金公司签约中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 马英民、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张之铸、景德镇陶瓷馆副馆长徐桃生、 中国书画大师范曾、奥运徽宝设计者郭鸣、中央电视台著名鉴宝 专家蔡国声、单国强等知名专家。

(5)繁公(网安)电检[2017] 03 0 号 FC-WA-2017091918 被 告人方婷婷手机信息,证明客服一部微信群聊天记录,2017年7 月4日,被告人吴蕉红要求一部员工全体到二部听分享,群内成 员回复收到。7月14 0,吴蕉红要求成员分享短信,刘婷婷等 人在部门群里面向大家分享“建军功勋纪念章大全套”话术的内 容记录。

(6)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8 号 FC-WA-2017091204 被 告人何瑞娜手机信息,证明何瑞娜使用化名“小雅” “王佳” “杨 柳” “刘昕”向客户推销产品,冒充豫品收藏工作人员、南京雅 昌拍卖行工作人员、今日头条客户总监、搜狐客户总监等欺骗客 户。2016 年 1 月-6 月,718553663@chatroom “2016-8” 群中的 聊天记录显示,提到相互打配合的上海号、南京号的手机,提到 打同行、发同行信息推销产品。

(7)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8 号 FC-WA-2017091205. 1207. 1209被告人蔺雪迎手机信息,证明蔺雪迎使用化名“林 雪”向客户推销产品。微信群“老精英队”聊天记录:2016年3 月20日,“项目部郭英”与“中金温冰”相互配合使用南京手机 号码向客户推销,并提到冒充同行。2017年3月25日,吴蕉红 在群内要求一部客服使用打配合的手段推销,“胆大、脸皮厚”, 说只要见到客户犹豫,两个人就可以打配合,拉着客户快点,四 部好几个客户就这样搞定的。

(8)繁公(网安)电检[2017] 030 号 FC-WA-2017091902 被告 人王梦阁手机信息,证明王梦阁使用化名“杨林” “刘丽”向客 户推销产品,冒充拍卖行,同行欺骗客户。2015年9月,王梦阁 自称是上海典藏杨林,向客户推销“抗战徽宝”。2015年11月, 王梦阁自称是上海雅昌刘丽,向客户推销“伟大胜利景泰蓝”。 2015年11月18H ,王梦阁向客户承诺联系拍卖。2017年5月,王 梦阁向客户推销产品,称“一带一路合玺”是官方标志性藏品, 短短几个月就拍卖到上百万的高价。

(9 )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9 号、031 号 FC-WA-2017091406. 2421被告人魏真手机信息,证明魏真使用化名“小高” “苗苗”向 客户推销产品,冒充拍卖行、同行(藏品阁、九鼎收藏)欺骗客户。

(10)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9 号 FC-WA -2017091401

被告人陈月华手机信息,证明陈月华使用化名“苏曼”向客户推 销产品,冒充拍卖行欺骗客户。2017年2月,陈月华冒充嘉德 有佳拍卖行向客户征集瓷器类藏品如景德镇陶瓷四大天王张松 茂等人。2017年4月,陈月华向客户称,“一带一路合玺”作为 唯一见证一带一路用的官方纪念宝玺,他的价值绝对不会亚于 178万的亚投行合玺。

(11)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6 号 FC-WA-2017082505 被告人耿宁手机信息,证明2017年6月13日,耿宁利用微信名“红红火火(wxid_ydc5rrgsbso22 )”冒充南京聚得拍卖行征集 部,向客户征集书画、瓷器、玉器、景泰蓝、紫砂壶及重大题材 如奥运题材、建国题材、航天题材、一带一路题材等。

(12)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9 号 FC-WA-2017091418 被告人范永梅手机QQ信息,证明2016年11月,“柠檬”(范永 梅)和郭芳芳的聊天记录,有关没有拍卖、同行,如何给出单, 客户问到出手、回收等问题,该如何解决的内容。

(13) 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6 号 FC-WA-2017082401 被告人边红岩手机信息,证明2017年6月12 0,刘艳芳要求以 后中金发票只能开表格内的内容(只能开办公用品),各总监回复收到。

(14)繁公(网安)电检[2017] 027 号 FC-WA-2017080306 被告人朱登恩手机信息,证明2016年3月25日,赵国义说,这 个证书章盖错了,其手上的碧玉证书是0135,玉玺是35。张功 辉说,咱家有空白证书,带回北京重新打编码吧。赵国义说好, 因为新来的玉玺和以前的证书不一样,以后送货时注意,可以修 改为一样的,只是麻烦罢了。

(15)繁公(网安)电检[2018]59 号 FC-WA-2018093001 证人东方国宝艺术馆员工苗新雨的手机信息,证明2016年11 月,苗新雨和张曼曼在谈怎么和北京中金公司客服打配合,谈 到接待陈送多的注意事项,说陈送多比较特殊。张晶晶对客户 使用的话术,要苗新雨按照她(张晶晶)的话术说;苗新雨转 发张晶晶的聊天内容,要张曼曼对客户说(张晶晶)的办公地 址在博物馆后面的那栋楼,整栋楼都是一个办公地址。配合客 服六部的李依依,跟客户说(北京中金公司)办公地方在丰台 区,要苗新雨把这个话转给张曼曼。2017年4月,与微信昵称 “秋-果果”(谢秋艳)的聊天记录,谢秋艳跟苗新雨说,如有 找蓝天客服的人、找蓝总监,就告诉客户有这个人,是公司的 一个投资总监,办公区域在东城区,办公的地方不接待人。2017 年7月,苗新雨与微信昵称“小马甲”的客服聊天记录,“小 马甲”说到文嘉的“寿松图”1014号是从上海发往北京展馆, 要苗新雨不要跟客户说编号,这个作品是重画的,要说作品是 老师从香港带回来的,都是孤品,件件精品。苗新雨与多名客 服聊天记录,配合客服使用的话术应对到展厅的客户,配合客 服推销产品。

上列证据来源合法,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可作认定上述所 查明事实的证据。

针对控辨双方的意见,综合评判如下:

一、关于证据问题

(一) 关于部分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两次建议延期审理后 补充提交的证据来源不合法,且其中《价格认定结论书》越权对 真伪及收藏价值进行鉴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意见。本院认 为,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的相关规定,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公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 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的,可以提供。故对辩护人提出证据 来源不合法的意见不予采纳。《价格认定结论书》的文书格式符 合《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的要求,不需要价格认定人员和相 关专家签名并附相关资质证书,故该《价格认定结论书》可以作 为证据使用,但是其中关于“范曾、孙菊生、爱新觉罗•文嘉的 画作均为伪作,无收藏价值”的认定超出业务范围,本院不予采 信。

(二) 关于部分辩护人提出“以刑讯逼供等方式取得的被告 人有罪供述和以欺骗方式取得的被害人陈述,均应依法排除”的 意见。经查,虽然被告人刘艳芳、杨真真、吴蕉红、张艳婷提出 在讯问过程中被恐吓或者殴打,但未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公 诉机关提供的情况说明、讯问笔录、张艳婷的病历材料等证据证 实侦查人员讯问程序合法。又查,侦查人员在询问被害人前,依 法告知身份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笔录取证程序合法, 内容亦无不当,故对辩护人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三) 关于部分辩护人提出“案涉收藏品登记保存、扣押程 序违法,涉案产品实物未当庭出示,不能保证涉案产品同一性” 的意见。经查,本案涉案产品来源于中金公司的事实,不仅有被 害人的陈述和对应被告人的供述相互印证,且有部分被害人的汇 款单据、中金公司的收藏票以及相关电子数据予以佐证,公诉机 关当庭出示了涉案产品照片等材料,足以认定涉案产品同一性, 故对辩护人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四)关于部分辩护人提供证明中金公司所售产品有正规上 游供应商,在公开市场流通,并符合市场销售价;产品证书合法 且均由上游供应商提供;中国美术家协会等系合法组织;营销方案不存在虚构情况;涉案产品具备较高艺术价值等方面的证据。 经查,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出具证明材料证实“一带一 路玉玺”鉴定证书出具单位“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属于虚构的单位。其他证据不能改变谢留卿等被告人使用冒充拍 卖行、承诺回购手段诱骗被害人购买产品行为的性质,与本院认 定的犯罪事实没有关联,不予采信。

(五)关于部分辩护人提供证明中金公司是正规经营的合法 公司、严格禁止违规销售、有专门的退货流程等证据。经查,谢 留卿主导公司制定规范经营的《五不准》制度系在路金桥诈骗案 案发后,且使用《五不准》制度规定的禁止违法销售手段的相关 人员不仅没有受到实质性处罚,反而获得表扬或提拔。公司虽然 有《关于收藏票客户签名若干规定》《配送人员上门配送管理细 则》等制度,但实际没有要求配送人员提醒客户阅读客户须知后 签字。当购买中金公司产品的客户要求中金公司帮助他们拍卖或 者回购产品时,公司及员工拉黑客户手机号码或者变更工作电话号码,阻断客户与中金公司之间的联系,并且对要求回购或者拍 卖的客户制定“话术”,欺骗客户长期持有,既不回购,也不帮 助拍卖,证明中金公司上述制度并未实际执行。另查,中金公司 收取货款不进入公司账户、要求客服对客户使用化名、隐匿实际 工作地点等,亦证明中金公司并非规范化经营的公司。对辩护人 提供该部分证据的证明目的不予采信。

(六)关于部分辩护人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徐桃生、马英 民出庭证明中金公司产品均为真品,且有收藏价值的问题。经查, 徐桃生、马英民当庭陈述自己与中金公司没有利害关系,但在案 证据证明,徐桃生、马英民为中金公司销售的产品品鉴过或者参 加过中金公司举办的展会,被中金公司宣传为签约专家,因此, 徐桃生、马英民与中金公司具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对其证言不作为参考。

二、关于定罪问题

(一)被告人谢留卿等20名被告人“冒充拍卖行” “承诺回 购”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中金公司客服为获取非法利益,釆取冒 充拍卖行工作人员,虚构拍卖行征集拍卖品拍卖,虚构公司产品 可以拍卖出高价,或者虚构公司能够回购所售产品等手段,使被 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购买产品。中金公司既未帮助拍卖,亦 不予以回购,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 故意,客观上实施虚构事实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谢 留卿、刘艳芳以及客服部的相关总监、主管,为获取非法利益, 组织客服学习并使用上述诈骗手段,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犯罪故意,系共同犯罪。故依法认定谢留卿、刘艳芳与使用诈骗手 段的客服及相关总监、主管等18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

关于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谢留卿、刘艳芳、吴蕉 红、刘珍、谢秋艳、张艳婷、张晶晶、赵小楠、田方方、刘丽娜 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不能成立。

(二) 被告人谢留卿提供虚假包装产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谢留卿负责中金公司进货,其购进的“一带一路玉玺”鉴定证书 虚假,但其隐瞒真相让客服销售,从中牟利,应认定谢留卿具有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犯罪故意,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在案证据不 能证明被告人刘艳芳及相关总监、主管和客服明知该产品鉴定证 书系虚假而进行销售,认定上述人员与谢留卿有共同犯罪故意的 证据不足,不应认定为诈骗罪共犯。

(三)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留卿等人其他销售虚假产 品或虚假包装产品构成犯罪的问题。虽然公诉机关提供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政部等单位的证明等证据,但认定涉案产品虚假或包 装虚假的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故公诉机关指控相关被 告人构成诈骗罪证据不足。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谢留卿等人实施“抢名额” “要名额” “冒 充同行报高价”等不规范销售行为构成犯罪的问题。虽然公诉机 关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证明相关被告人实施 了上述不规范销售行为,上述行为也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但此类 销售行为较为常见,普通群众对此有一定的辨识能力,不足以陷 入重大错误认识,公诉机关据此指控相关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证据不足,故公诉机关指控相关被告人构成诈骗罪不能成立。

三、关于认罪认罚问题

关于部分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在案件审理阶段所作的认罪 认罚程序违法”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罪认罚 制度适用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在案件未判决前,被告人如实供 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适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故辩护人提出程序违法的意见不能成立,不 予采纳。本案中,被告人刘婷婷、王利娟认罪认罚,签署了《认 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予以从宽处罚。虽然常玲、马丽萍、边红 岩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作出有罪判决应当做到犯罪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常玲、马丽萍、边红岩 犯诈骗罪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有罪。

四、关于犯罪数额问题

关于被告人张艳婷的辩护人提出“涉案金额应当扣除不在扣 押清单中的四件产品“国色天香粉彩瓷板画” “白玉象耳先换扁 瓶” “仿渔樵耕读瓷板画四条屏” “王槐治的年华系列瓷板画”, 扣除张胜楠独自向肖湘生销售产品的涉案金额”的意见。经查, 张胜楠使用冒充拍卖行手段向肖湘生销售的“仿渔樵耕读瓷板画 四条屏” “王槐治的年华系列瓷板画”均有张艳婷的配合,且均 在登记保存清单内,应予认定;另两件产品与本院认定的犯罪事 实无关。

关于被告人李威威及其辩护人提出”李威威不应对田方方在 2017年6月销售的数额132000元承担责任”的意见。经查,被告人李威威自2016年3、4月份至2017年6月期间担任主管,田方方销售涉案产品时间发生在李威威担任主管期间,并从奎威园”” 寡销售金额获取提成,故对辩护人该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张胜楠及其辩护人提出”一对天骄龙凤金表共计 30万元,不是指控的69° 8万元,肖湘生自述孙菊生的猫画作价 格是30.8万元”的意见。经查,关于“天骄龙凤金表”价格, 肖湘生陈述是30万元,张胜楠供述是69. 8万元,关于孙菊生的 “猫”画作价格,肖湘生陈述是30. 8万元,张胜楠供述是31.68 万元,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天骄龙凤金表”价格 为30万元,孙菊生的“猫”画作价格为30° 8万元。

关于被告人刘丽娜提出“产品销售时间有出入”的意见,以 及其辩护人提出“起诉书指控的第1、3、4、5、6、7起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应当扣除,第2起应以收藏票显示的56000元认 定涉案金额”的意见。关于销售时间,本院已根据被害人郭军陈 述、被告人刘丽娜供述以及收藏票等证据据实调整。关于起诉书 指控的第L 3、4, 5、6、7起,有被害人郭军陈述%被告人刘 丽娜供述及登记、扣押清单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关于刘丽娜销 售的第2起,共两幅“诗意山水画”,收藏票仅显示一幅画的价 格,本院根据被害人郭军陈述及被告人刘丽娜供述,综合认定两 幅画的价格为96000元。

关于被告人刘婷婷的辩护人提出”刘婷婷对三个组员的诈骗 金额负责于法无据”的意见,被告人何子君及其辩护人提出“没 有对其他人员进行管理,不应对没有参与的销售行为负责”的意见。经查,刘婷婷、何子君作为客服主管,对小组客服进行管理 并从相应客服的销售金额中赚取提成,故应对小组客服的销售金 额承担责任。

关于多名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涉案产品具有自身价值,应 从犯罪数额中扣除”的意见。涉案产品虽然具有自身价值,但均 系各被告人为非法骗取被害人钱财而使用的犯罪工具,属于犯罪 成本,不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留卿、刘艳芳、吴蕉红、刘珍、谢秋艳、 刘婷婷、张胜楠、王利娟、高克歌、何子君、孟翠华、李威威、 宋柳燕、张艳婷、张晶晶、赵小楠、牛真真、田方方、刘丽娜、 孟秋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 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谢留卿、刘艳芳、刘珍、张艳婷、张胜 楠、何子君、孟翠华、张晶晶、牛真真、孟秋杰诈骗数额特别巨 大,被告人吴蕉红、谢秋艳、刘婷婷、王利娟、高克歌、李威威、 宋柳燕、田方方、刘丽娜、赵小楠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 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上述被告人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诈骗数额超出本院认定的犯罪事实部分, 本院不予支持。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谢留卿等人系为共同实施诈骗 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公诉机关指控谢留卿等人构成犯罪 集团,本院不予支持。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真真、刘晓、顾铭 瑶、薄小寒、常玲、高慧娟、陈丹、郑晶晶、郭丽敏、张亭亭、 方婷婷、费平、何瑞娜、温冰、黄宁宁、蔺雪迎、李东丽、王梦 阁、刘丹娜、魏真、陈月华、耿宁、王文迪、孟陆杰、王芳芳、 范永梅、王清华、赵娜、冯丹丹、边红岩、路畅、马丽萍、张改、 周雪峰、杨磊、张功辉、谢志辉、张强力、朱登恩、申军伟、岳 万磊、李鹏飞犯诈骗罪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人谢留卿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刘艳芳作为公司总经理,在共同犯 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 罪处罚。被告人刘珍、吴蕉红、谢秋艳、刘婷婷、张胜楠、王利 娟、高克歌、何子君、孟翠华、李威威、宋柳燕、谢秋艳、张晶 晶、赵小楠、牛真真N田方方、刘丽娜、孟秋杰在共同犯罪中起 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对相关被告人及 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从犯的辩解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吴 蕉红,谢秋艳、刘婷婷、王利娟、高克歌、李威威、宋柳燕,张 晶晶、牛真真、田方方、刘丽娜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相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此提出 的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赵小楠、孟秋杰、何子君、孟翠华、张 胜楠、张艳婷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相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此提出的意 见予以采纳。被告人刘婷婷、王利娟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 理。本案各被告人在案发前无前科,对相关辩护人就此提出的意 见予以采纳。被告人谢秋艳、刘婷婷、张艳婷、王利娟、高克歌、 孟翠华、何子君、李威威、宋柳燕、张胜楠、张晶晶、赵小楠、 牛真真、田方方、刘丽娜、孟秋杰退出违法所得,对上述被告人 及其辩护人就此提出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综上,根据上述 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对被告人刘珍、张艳婷、张胜楠、何子君、 孟翠华、张晶晶、牛真真、孟秋杰减轻处罚,对被告人吴蕉红、 谢秋艳、刘婷婷、王利娟、高克歌、刘丽娜、赵小楠、宋柳燕、李威威、田方方从轻处罚。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 第一、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以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条第(一)(三)项、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谢留卿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 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2030年7 月2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刘艳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 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2028年7 月2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刘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 民币二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四、被告人张艳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 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五、被告人张胜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人民币十三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六、被告人何子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 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七、被告人孟翠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 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八、被告人吴蕉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人民币八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7 月2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九、被告人谢秋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7 月2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十、被告人孟秋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 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十一、被告人张晶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 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十二、被告人牛真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 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十三、被告人刘丽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 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十四、被告人赵小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 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九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十五、被告人刘婷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 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十六、被告人宋柳燕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 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十七、被告人高克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 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十八、被告人王利娟犯诈騙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 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十九、被告人李威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 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十、被告人田方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 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十一、被告人杨真真无罪。

二十二、被告人刘晓无罪。

二十三、被告人顾铭瑶无罪。

二十四、被告人薄小寒无罪。

二十五、被告人常玲无罪。

二十六、被告人高慧娟无罪。

二十七、被告人陈丹无罪。

二十八、被告人郑晶晶无罪。

二十九、被告人郭丽敏无罪。

三十、被告人张亭亭无罪。

三十一、被告人方婷婷无罪。

三十二、被告人费平无罪。

三十三、被告人何瑞娜无罪。

三十四、被告人温冰无罪。

三十五、被告人黄宁宁无罪。

三十六、被告人蔺雪迎无罪。

三十七、被告人李东丽无罪。

三十八、被告人王梦阁无罪。

三十九、被告人刘丹娜无罪。

四十、被告人魏真无罪。

四十一、被告人陈月华无罪。

四十二、被告人耿宁无罪。

四十三、被告人王文迪无罪。

四十四、被告人孟陆杰无罪。

四十五、被告人王芳芳无罪。

四十六、被告人范永梅无罪。

四十七、被告人王清华无罪。

四十八、被告人赵娜无罪。

四十九、被告人冯丹丹无罪。

五十、被告人边红岩无罪。

五十一、被告人路畅无罪。

五十二、被告人马丽萍无罪。

五十三、被告人张改无罪。

五十四、被告人周雪峰无罪。

五十五、被告人杨磊无罪。

五十六、被告人张功辉无罪。

五十七、被告人谢志辉无罪。

五十八、被告人张强力无罪。

五十九、被告人朱登恩无罪。

六十、被告人申军伟无罪。

六十一、被告人岳万磊无罪。

六十二、被告人李鹏飞无罪。

六十三、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作案 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他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 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范 涛

审 判 员 程敬虎

审 判 员 章晓峻

人民陪审员 陈晓东

人民陪审员 陈 斌

人民陪审员 朱能丽

人民陪审员 滕忠平

法官助理 李 进

法官助理 崔月梅

书记员 蔡 亮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 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 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 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 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 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 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 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 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 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 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 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 有悔罪表现;

(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 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 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 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 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 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 出以下判决:

(一)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 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 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 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 情形的除外:

(一) 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的;

(二) 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 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 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 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 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 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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