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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2022-05-16 16:37:4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追诉时效的中断,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的规定,刑事案件所规定的追诉时效为: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除了以上一般的追诉时效之外,《刑法》第88条、89条对两种特殊的追诉情况作出了规定:1、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刑法》第88条关于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没有进行立案的。2、犯罪行为有连续性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犯罪犯罪嫌疑人在追诉期限内犯新罪,前罪的追诉期限从所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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