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行政处罚的相关问题
2019-06-04 10:07:54 来源:http://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一)行政处罚适用的概念
行政处罚适用一般涉及三方面的内容: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予以何种处罚;予以何种程度的处罚。
(二)行政处罚适用的原则
(1)一事不再罚原则。
(2)有效制止危害原则。
(3)教育改正原则。
(三)裁量处罚的情节
(1)不予处罚的情节有: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有: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等。
(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双重适用
应当将行政拘留折抵相应刑期,将行政罚款折抵相应的刑罚罚金。
(五)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1)行政处罚的一般追诉时效为2年。
(2)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起算点原则上从违法行为发生之13起计算。
(3)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规定追溯时效的单行法律有两个: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的6个月;二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6条规定的5年(但税款追缴没有时限,即何时发现,何时可责令补税,只是不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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