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昆明律师网 > 新闻中心 > 正文

“民事诉讼法修改再建议”圆桌论坛举行

2012-06-24 02:21:54 来源:法制网 作者:云南律师

法制网讯记者蒋安杰6月16日,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再建议”圆桌论坛在清华大学举行。会议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和全国律协《民事诉讼法修改律师再建议稿(草拟稿)》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民诉法研究会会长张卫平和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均对两会合作举办“《民事诉讼法》修改再建议”圆桌论坛这种形式表示肯定,同时认为学术界和律师界的密切合作开创了我国民间力量推动立法的新形式。

张卫平会长表示,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经进入关键时刻,希望通过深入研讨提出能够统一反应律师界和学术界的一些修改意见推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金山副会长表示,由于学术界和律师界各自的共同努力,人大二次审议稿已经考虑和吸收了来自专家、学者和律师的一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如强调立案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二审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等等。

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朱树英律师代表全国律协做了《》的说明。朱树英主任介绍说,去年10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诉法的全面修改已经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为契合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进程,推进民事诉讼法立法进步,促进民事司法公正,在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去年先后七次举行民诉法修改研讨会的带动下,全国律协也于去年11月27日在京隆重举行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会(由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和民事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以发出律师(并代表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见解和声音,使此次民事诉讼法大修全面吸收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充分反映律师的建议和民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再修改建议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权发布)

1、建议确立调查令制度(授权调查制度)——代理律师有权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持令调查;

2、建议确立律师费等合理费用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机制——原被告任何一方胜诉时均可请求对方支付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3、建议确立交叉诉讼制度——共同诉讼中共同被告可以在本诉进行中相互提起交叉诉讼;

4、建议明确规定现金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保全请求金额的10%——降低财产保全、行为保全难度;

5、建议明确规定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一旦高消费即予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追究刑事责任;

6、建议明确要求其他利害关系人必须参加诉讼并规定必须开庭审理——完善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审理程序;

7、建议取消法院可以判决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得承受“无诉之判”;

8、建议限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下——防止基层法院滥用简易程序。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