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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和影响社会稳定

2012-06-28 22:49:44 来源: 中广网 作者:云南昆明律师

全国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今天下午在大连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更好发挥检察机关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曹建明说,近年来,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针对影响国计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开展一系列专项工作,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保持了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机制逐步健全,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明显提高;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进一步提高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水平和实效;坚持不懈地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狠抓队伍建设,执法水平和公信力有了新的提升。

曹建明指出,要充分认识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的十七大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进展,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检察机关一定要全面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有针对性地全面加强和改进侦查和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努力使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更加适应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对检察机关执法理念、侦查模式、工作机制和队伍素质的更高要求和全面考验。

曹建明强调,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一要围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以及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的职务犯罪力度,继续深化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坚决遏制一些行业和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既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办案,防止和克服脱离职能搞服务,又要坚持把执法办案放在大局中审视和判断,防止和克服就事论事、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二要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善于把握社会矛盾背后所反映的职务犯罪,有针对性地加大查办和预防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职务犯罪案件,社会管理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始终,通过有针对性地查办案件,促进群众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妥善解决,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激化矛盾和影响社会稳定大局。更加注重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犯罪预防,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三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突出查办和预防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矿产资源开发、教育、就业、医药购销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地沟油”、“毒胶囊”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的职务犯罪,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中发生的贪污、挪用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等职务犯罪,以及其他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继续抓好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加大对群众举报线索的查处力度。四要围绕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正确把握和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侦防一体化机制,完善预防调查、预防咨询、警示教育、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提高预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促进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法治文化建设。

曹建明指出,要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为契机,大力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树立正确执法理念,紧密结合侦查工作的实际,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牢固树立、自觉践行“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在执法办案中自觉坚持并切实体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二要着力转变侦查模式,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依法全面收集证据,有效整合资源、加强内外部协作和制约。切实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权等各项权利,高度重视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综合运用各类强制措施,既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又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三要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上下级检察院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任务和关系,更好形成上下紧密联系、地区之间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特别是侦查部门与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惩治职务犯罪的合力。四要大力推进科技强侦,进一步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

曹建明强调,要高度重视对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一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办案各环节进行更为严格的规范,坚决及时纠正一切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把案件管理机制建设作为规范执法的重要措施,促进侦查活动严格依法进行。二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的新规定,认真梳理执法办案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部位,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体系。把保障辩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等作为内部执法监督的重点,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三要严格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曹建明指出,要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领导。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研究,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把握正确发展方向。要高度重视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队伍建设,以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始终保持这支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培养一批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引进充实一批审讯、会计、计算机等专业人才。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办案环境,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侦查和预防工作的重大部署,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排除干扰阻力。充分运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等平台,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更加有效地防范和打击跨国跨境腐败犯罪。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出席会议。高检院副检察长邱学强主持会议。

辽宁省委副书记夏德仁,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唐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振江,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肖声出席会议。高检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纪检组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级检察院分管院领导、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负责人,军事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孙莹 田彤 贾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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