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昆明律师网 > 新闻中心 > 正文

郭美美玛莎拉蒂车被撞 中粮集团被判赔60万元

2012-11-17 11:05:48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admin-云南昆明律师

晨报讯 郭美美在微博上炫富的玛莎拉蒂车开了不到两个月就被撞受损,为此打起官司。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肇事车辆所有人中粮集团、肇事司机连带赔偿维修费等60.3万元,其中车辆贬值费21.3万元。

郭美美称,被撞的玛莎拉蒂购于2011年4月2日,购车款为240万元,当年5月28日晚,她驾车在朝阳区金桐东路北口被正在转弯的吴先生驾驶的奥迪车撞上,导致车辆严重损坏。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吴先生负全责。事后,郭美美先行支付了车辆修理费41万余元。因协商未果,郭美美将奥迪车所有人中粮集团、吴先生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车辆修理费等45万余元。开庭时,郭美美的代理律师提出因被撞车辆存在贬值损失,当庭要求将索赔额提高到69万余元。

法院认为,奥迪车司机吴先生因驾车时正在执行职务行为,故应由其所在单位中粮集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此次事故发生时,郭美美购买玛莎拉蒂仅一个多月,经鉴定此次事故对该车造成减值损失,故对该项诉求予以支持。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