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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检察机关三大系统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12-11-19 14:37:13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admin-云南昆明律师

自2009年开设案管窗口统一负责对外接待以来,苏州两级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院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会议精神和《律师法》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要求,积极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律师接待工作水平。2011年,刑诉法修改在全国范围内的学习讨论如火如荼,苏州检察案管部门更是趁势而上、快马加鞭,通过科技强检,连续开发完成了“律师身份认证”、“案件信息查询”和“电子卷宗阅读”三大系统,并投入日常应用,为案件的规范化管理和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插上了科技的翅膀。

在今年7月举行的全省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座谈会上,苏州市检察院案管处应邀将这三项成果向省内众多律师代表作了现场演示。律师们观摩后普遍认为,这三套系统的实用性、易用性很好地满足了其在执业过程中对“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证据、更加及时地掌握案件进度”的迫切需求,它的前瞻性、规范性更是紧密贴合了新刑诉法进一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精神,因为,“对律师执业提供更透明化、更人性化的贴心服务,究其实质是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能享有更加充分的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律师们由此对苏州检察机关对其执业权利的高度关注和有效保障,以及苏州检察干警“秉正、求是、彰善、致远”的敬业精神作出了高度评价!

那么,这三大系统在苏州检察机关的实际运行情况究竟如何?它们又是凭什么在律师接待实务中魅力独具、光华闪烁?记者由此专程到苏州实地探访。

律师来访有了一卡通

沧浪区检察院案管科,六七名律师正在排队办理申请阅卷手续。

“你好,我是张豪涉嫌盗窃一案的辩护人,这是我的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函》和当事人《授权委托书》。”一名徐州口音的律师从包里取出手续,递给前台工作人员小蒋审查。小蒋接过材料,打开律师证,将上面所贴照片和眼前这位律师观察对比后,转回头对着屏幕,按序将他的姓名、性别、所在事务所名称、执业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逐项输入电脑。尽管小蒋打字使用的是五笔,相对于拼音输入而言,已大大节省了逐页翻看、挑选字词的时间,速度还算快,但面对执业证号、身份证号这样的一长串数字,他还是不得不在计算机屏幕和证件文本之间反复校对着输入有无差误……

而在一旁的另一位案管科工作人员小李面前,苏州光明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则顺势从上衣口袋里掏出身份证,直接在台面上的一个小机器上一刷,短短数十秒,小李就已经将他递交《授权委托书》上所载的犯罪嫌疑人姓名、案由在电脑上录入完毕,并打印出一张纸交给他,“您的阅卷密码,请收好”。刘律师随即提着包,拿着密码纸快步走进了一旁的电子阅卷室……

看到这一幕,还在等候小蒋完成信息录入的那位徐州律师多少有点诧异,而在他身后排着队的一名女律师由于并未看清细节,忍不住又羡慕又好奇地问道,“哎,你们这儿,律师阅卷也兴刷卡呀?还有绿色通道啊?怎么收费啊?”

“那不是POS机,而是我院首创的律师身份认证系统。”工作人员微笑着解释,“凡是在苏州市司法局注册登记的执业律师,现在只要一刷本人身份证,我们这儿的软件就能马上给他”验明正身”,从而快速授予他们阅取代理案件卷宗的权限!本地律师还带证函来的,那都算是OUT了!”

“哇,这办法好!不但加快了办理申请的速度,更省去了大家外出必须携带证件和专门开具介绍信的麻烦!方便多了!”女律师夸赞道,“要是所有律师都能刷卡,那就更棒了!”

这一国内首创的“律师身份认证系统”的诞生,起源于沧浪检察院在以往接待中对律师意见的高度重视,得益于该院在长期工作中对“科技沧浪”的孜孜追求。

自2010年底,该院案管科获知来访律师普遍反映办理申请阅卷、调取证据等手续时人工审证、审函速度慢、效率低后,便很快会同该院技术科积极探求解决之道,由此提出了建立“电子身份认证”这一创新构想。其后,他们迅速将想法落实于行动,对系统进行科学设计和反复调试。最终,他们自主研发并成功推出的这一系统,严格按照当初既定的方案构想,通过软件将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和市司法局提供的执业律师数据库自动对接,使得本市律师将其身份证在读卡器上刷取过后,其所在事务所名称、执业证号等要素信息均能即时传输、显示在案管科工作人员电脑上,瞬间完成对持证人律师身份的验证。这种以机器识别代替人工审查、以自动抓取信息代替手工登记的全新手段,和传统方法相比,无疑在高效性和权威性方面占尽风头。

据悉,该系统于2011年初试运行成功后,截至目前,已为来访沧浪检察院的百余名律师完成了快速身份认证,在操作简易、技术安全、程序规范等方面广受各方好评。

记者了解到,在7月份的全省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座谈会结束后,沧浪区检察院已抓紧时间着手落实“要进一步拓宽系统中律师数据信息,为更多律师提供方便”的会议精神。他们积极争取到了省司法厅的支持,目前已依托省司法厅的现有数据,初步建成了“全省执业律师身份信息库”。我省2万多名律师均有望在近期,凭二代身份证在苏州全市检察案管部门快捷办理各项涉案申请。

“我们做的只是程序上的些微简化,但对律师而言,却是非常实在的一大方便”,沧浪检察院案管科副科长姚莉说,“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我们,从小处着眼、把细节做好。”

案件办理装上了GPS

“你好,我代理的这个案件公安说要再过些日子才移送检察院,麻烦先帮我办下预约”,苏州新开利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边说边把《授权委托书》、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自己的联系方式等几份材料递给虎丘检察院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操作了不到一分钟,当班检察官小高就答复他,“您好,黄律师,预约已经办妥,案件到了之后,我们会马上短信通知您”。

这,就是虎丘检察院“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所提供的“案前预约”服务。

“过去,律师到检察院阅卷,要么直接跑来却被告知”尚未收案”而扑了个空,要么就得隔三差五的打电话到办案部门问询。占用不少时间和精力不说,三天两头频繁来电问”案件到了没”,律师们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小高简单介绍了这一项目产生的缘由,“所以我们主动换位思考、充分为律师着想,这才有了现在的这一”预约”服务”。

“案前预约”使得律师在检方收案前就可以”先期挂号”,一旦检察院正式受案,系统就会自动将案件和律师预留的手机号码关联,发送出”案件已到,可予阅卷”的温馨提示。

已多次办理过此项预约的江苏吴鼎律师事务所梁律师对此发表了自己的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这样一来,我安排工作行程和办案节奏可方便多了!而且预约过后,他们的短信通知并不仅仅局限于受案,而是把服务期延伸的很长无论起诉环节的退查、退查重报、诉至法院,还是诉后法院确定开庭时间,乃至法官最终作出判决,检察院都会第一时间发短消息给我,如此”一劳永逸”、足不出户就能对案件进度”尽在掌握”,实在是太给力了!况且这项服务还不收费,对我们律师来说,可谓是坐享其成啊!检察院提供的这个贴身”短信助手”,可比我安排律师助理负责联络还来得省心、贴心哪!”梁律师对这项设计的功能到位赞不绝口。

据了解,除了上述“案前预约”服务,虎丘检察院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还为律师在内的所有诉讼参与人提供有关案件的“自助语音查询”、“手动短信查询”和“在线网络查询”。只要拨打“0512-68111200”24小时查询热线,按照语音提示输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的身份证号码,或将上述内容编辑短信发送至“13776082928”,就能得到有关案件进展的自动语音播报和自动短信回复。而登陆虎丘检察院官网的“案件查询平台”,按照页面提示输入本人姓名、执业证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案由等相关信息,律师们不仅能获知代理案件的进展,还能一并在网上选择日期、选择时段,提交所代理案件的阅卷预约。仅一个工作日,就能得到该院案管中心能否按照“律师订制”如期安排该次阅卷的回馈。

电话、短信、网络多管齐下,共同构建起的多维、立体查询模式,就像给案件从公安机关到检察机关、从检察机关返回公安机关亦或是移送到审判机关的整个流转行进过程安装上了一个“GPS”,使得律师在内的所有诉讼参与人都能实时掌握案件所处的诉讼环节。

据悉,自2011年6月正式开通运行以来,虎丘检察院查询系统已累计接受电话自助查询900余次,发送案件告知短信8000余条,办理各类预约服务460余次,深得广大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赞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记者就此采访了虎丘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我们化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深入挖掘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的潜在需求、从而开发完成的这一系统,将案件办理情况全程、同步对外公开,不仅是契合修改后刑诉法”最大限度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对案件知情权、参与权”的精神,同时,这也是我院执法办案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打造”阳光虎丘”的最坦诚姿态”,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徐立飞如是说。

阅卷打开精致电子书

“可找着这地儿了!”这位来自北方、性格爽直的郑律师,边把手续递给相城检察院案管中心的小王审查,边和她攀谈,“我啊,其实三年前代理一伤害案来过一趟苏州,这回到相城,还想着故地重游仍住市检察院附近吧,周围环境熟悉些,反正苏州城市也不大,估摸着到一个区里怎么着也不会太远,可没想到,路上还是费了不少功夫!”

“下回您就知道,直接在市院办理阅卷就行了!我们这儿已开通了远程电子阅卷服务,在苏州市院案管中心就能直接阅取我们相城的案卷了!”案管科的小王热情地向他介绍,她边说边在电脑上操作,“好了,您代理的王志涉嫌聚众斗殴一案阅卷授权已办好,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姓名的首字母和执业证号,就可以查阅到这个案子的证据材料了”。

征得郑律师同意后,记者随他一起进入阅卷室,一睹“电子阅卷”的庐山真面目。

郑律师在电脑上输入信息后一点鼠标,整本卷宗就从封皮、目录开始,其后是立案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等各种诉讼文书,接着是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发破案经过等诸多证据文本,一页接一页,直到最后的封底,全部都按序连贯呈现在屏幕上。

原先一本一本纸质的卷宗,在经过案管科工作人员拆开、逐页高速扫描并经软件处理后,此刻,竟以一套“连环画”的形式,生动展现开来。

发现这个案件共有3卷近400页,郑律师不免嘀咕“罪不算重,两人轻伤,材料倒也不少呵!都是涉案人多给闹的!”小王微笑着说明“您先浏览下大致内容,认为对定罪量刑尤为重要的部分,可以这样……”,说着便操作鼠标随机标注了几页作演示,“我们会将您勾出的那些一次性打印出来给您带回去!”“还有这功能啊,那敢情好!”……

一小时后,郑律师阅卷结束回到案管科前台,十几分钟就拿到了他所需要的近百页案卷材料打印件,一看,“ 嘿,这上面还有水印哪!”记者也上前察看,果然,打印件上浮显有当日阅卷时间、地点、律师证号等的浅色底纹。

“这可是您此次来苏工作成果的防伪标识哦!”小王笑着说。

从小王处记者了解到,如律师在苏州市检察院进行远程电子阅卷,流程也别无二致。待市检察院授予阅卷账号后,律师便能从彼处计算机直接登陆到相城的阅卷平台,浏览并打印出案件全部材料,只在水印所示阅卷地点上有所不同。

对于这次阅卷经历,郑律师竖起了大拇指,“这里有两点让我感到尤为舒心!其一是审查起诉环节阅卷范围不局限于讼诉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而是包含了所有证据,方便我及早全面了解案情,无需起诉后再跑到法院阅卷;其二是这里不像别的有些地儿尚停留在”看本本”,律师阅卷检察院还派个书记员啥的在一旁陪着,像防贼似的,多少让我们心里感到别扭。苏州开辟的电子阅卷没有监督者,茶水、纸杯一应自取,让我阅卷时更自在惬意,打印服务也十分便捷,让我深感执业过程受到尊重和信任!”

据悉,苏州检察案管部门早在2009年就向代理律师开示全案证据,可谓超前实现了新刑诉法对律师阅卷范围的扩展。对于这一举措,相城检察院案管科副科长徐小波解释说,“苏州很早就深刻意识到检察官和律师虽角色不同、责任不同,但彼此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由此我们很快转变了执法理念,和辩护律师的关系也由对立对抗转为平和平等,非但不会妨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还积极主动为他们提供各种方便。我们深知,律师的有效辩护客观上是在促进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双方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郑律师临别时坦言,“尽管这回我还没能体验远程阅卷所带来的便利,但有苏州检察对律师执业的周全考虑,有检察官谦和热忱的服务态度,我觉得这里的规范和文明程度的确是国内一流!”

“众雁高飞头雁领”,面对律师们的一致好评,苏州检察机关并没有因此而停住前行的脚步。目前,在苏州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已在两级院全面推广,市院和各个县区院之间的远程电子阅卷也在加紧筹备建设中。

“随着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律师的执业权利进一步拓展,我们面对新形势、新背景,一是迅速将向所有代理律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刻录光盘一事提上工作日程;二是完善了对律师约见室的建设,方便并规范律师与检察官就案件处理充分交换法律意见;三是在积极思考建立对律师提出申诉控告、申请调取证据及变更强制措施等的扎口管理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侦查、审判等其他办案机关有碍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加以制止和纠正”,从苏州市检察院案管处处长薛小红寥寥数语中,记者看到了苏州检察对律师执业权利的持续保障和对司法文明公正的永恒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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