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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2012-12-07 22:56:41 来源:法制网 作者:admin-云南昆明律师

法制网北京12月6日讯 记者周斌 见习记者张昊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推进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做出新贡献。

通知指出,必须充分认识推进宪法全面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现行宪法施行30年来,以其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地位,始终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推进宪法实施。

通知强调,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这一国家根本制度,规定了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根本任务,规定了我国的国体、政体。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宪法的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必须坚持公正司法,积极推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我国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通知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我国宪法通篇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光辉思想。人民法院落实宪法要求,必须牢记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不断推出切实可行的司法便民措施,下大力气化解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必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光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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