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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文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诉制度改革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2017-02-21 22:30:33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

法制网北京2月21日讯 记者刘子阳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证据不得认定案件事实。

意见要求,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经审查认定的非法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也不得因舆论炒作、上访闹访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意见规定,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都应当在法庭上出示,依法保障控辩双方的质证权。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强制证人到庭。

此外,意见明确,法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的,应当重视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审查。讯问笔录记载的内容与讯问录音录像存在实质性差异的,以讯问录音录像为准。

“新时期推进司法改革,离不开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的创新。不创新理念和制度,改革就会停滞不前或者陷于空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戴长林说,意见通过推进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实实在在、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扎实有力地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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