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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身负重案潜逃20年以上的人,究竟是怎么被抓住的?

2018-07-04 22:41:20 来源:正义网 作者:admin

他们或犯下命案、或贪占国财,畏罪潜逃,一逃就是20多年;他们有的卖菜为生、有的隐姓埋名、有的深居简出、有的继续结婚生子……却没有料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罪恶可以永远藏匿,即使过了20年,他们也必须为自己犯下的罪承担责任。

潜逃21年贩蔬菜为生

民警查车将其抓获

新闻: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机关抓获一名涉嫌故意杀人逃犯马某,其潜逃21年,为躲避警察追捕,期间从未使用过手机等通信工具,后侥幸回到石家庄,靠与他人合伙贩卖蔬菜为生。

抓获过程:2018年6月2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南警务站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货车瞬间加大油门意图闯卡,民警立即将该车截停后核查驾驶员马某的驾驶证、身份证,却发现其提供不了任何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经进一步查询,发现其曾于1997年10月在深泽县前马里村将王某杀死,并致另一人重伤后潜逃。目前,马某已被移交至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裕兴刑警中队,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贪腐大案嫌犯潜逃26年

被抓时住在月租200元地下室

新闻:26年前,北京男子余某因涉嫌贪污50万元巨额公款,潜逃至湖南,隐姓埋名,娶妻生子,租住在每月200块钱的地下室里,靠着在偏僻的小工厂、小作坊打零工维持生计。2018年6月21日,余某被北京市西城区“天网追逃”小组抓获。

抓获过程:对这起90年代发生的贪腐大案,从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到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区监委从未放弃追逃,还专门成立了“天网追逃”小组。追逃小组通过一系列高科技手段,寻找余某的蛛丝马迹。

2018年6月初,根据外地公安部门提供的线索,发现名为“李某”的湖南籍男子与余某相貌高度相似,经初步核查该男子很可能就是余某本人。6月21日,追逃小组在湖南省怀化市某居民区将余某抓获,其当时租住在一间不到20平米、月租只有200元的地下室,阴暗潮湿,脏乱不堪。其对当年涉嫌贪污50万元公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潜逃20年后回家探亲

买火车票时被抓获

新闻:杨某曾于1998年伙同他人在浙江省义乌市抢劫杀人,后隐姓埋名潜逃20年,近日被陕西省西安市公安机关抓获。

抓获过程:杨某潜逃20年后,认为风头已过,打算回家探亲。其在网上购买火车票时,火车站工作人员发现其个人信息和身份证号码有异常。经进一步查证,发现此人的体貌特征和姓氏与20年前发生在浙江省义乌市的一起抢劫杀人案案犯杨某疑似吻合,但和当时嫌犯的名字却有很大出入。2018年3月17日,西安铁路公安处民警掌握到杨某准备在西安火车站乘车,果断出击,在安检口将杨某控制。经审讯,杨某对1998年伙同他人在义乌市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潜逃20年深居简出

被邻居怀疑后露馅

新闻:1998年,上海嘉定人顾某用刀将妻子及岳母砍伤致死,潜逃至温州等地。20年来,因怕暴露真实身份,其很少与周围的人接触交往,几乎从不与人争吵。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抓获过程:2018年5月15日,浙江省金华市有群众向壶山派出所民警反映:居住在附近的一个电动修理车店老板“徐某”,平时很少与人交往,行为举止有些可疑。警方经过多方走访和详细上网比对,发现“徐某”的真实身份就是杀害妻子和岳母的顾某,遂将其抓获。

顾某表示,20年来每日都提心吊胆,艰苦难熬。自己住在四楼的房间,在装修时甚至特意在防盗窗留了个可以活动的口子,一根粗粗的绳子,就拴在窗户边的沙发腿上,万一有个风吹草动,就能够随时逃离。

漂白身份后以为无事

被结婚登记照片出卖

新闻:1998年犯罪嫌疑人罗某与熊某等人在与孙某抓打过程中,熊某拔出匕首朝孙某背部猛刺一刀,致使孙某死亡。熊某被抓,罗某畏罪潜逃,最后在新疆漂白身份,从事建筑行业,过着和常人一样的生活。后其被重庆市公安机关抓获。

抓获过程:20年过去了,重庆市公安机关并没有放弃过对罗某的追踪,随着人像技术等新刑事科学侦查技术不断出现,办案民警希望利用罗某25年前的结婚证件照片,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以寻找罗某。

此后,一名在新疆的女子进入警方视线,该女子身份证照片不但和罗某结婚证上的配偶陈某有相似之处,“两人”还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通过调查了解,最终明确该女子就是罗某的妻子,而罗某已潜逃新疆多年。随后民警前往新疆,将潜逃20年的罗某成功抓获。

背负命案潜逃20年

人脸识别系统终“锁定”

新闻:1997年,21岁的大学生朱某在北京与他人互殴,并与同伙致对方两人一死一伤,随后潜逃。2017年10月,北京公安机关在沈阳将潜逃20年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

抓获过程:朱某逃跑后,公安机关将其列为网上逃犯予以通缉。2017年警方在多地设置人脸识别系统,一名为“江国泰”的人用身份证办理酒店入住时,遇到人脸识别系统比对,其脸部特征与逃犯朱某吻合,至此警方将朱某抓获归案。潜逃20年间,朱某从未与家人进行联系,主要的生活来源是打工。一般都在网吧给人维修电脑做网管,平时也会在网上炒股票赚取生活费。

很多犯案的人为什么一直在等20年这个节点?因为很多逃犯认为过了20年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那么法律20年的追诉时效真的是这个意思吗?关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正义君:

刑法中确实有20年追诉时效的规定,嫌疑人所犯罪行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后可不再追诉。若20年后必须追诉,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是第八十八条非常重要,就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犯罪后已被立案侦查,后又为逃避警方侦查而跑路的,则不受20年刑事追诉时效限制。所以,不管他跑20年、30年、还是50年,依旧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三秦都市报、看看新闻、新京报、看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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