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昆明律师网 > 新闻中心 > 正文

法官提示:促销进口红酒价高平时 商家构成价格欺诈被判三倍赔偿

2018-07-09 11:09:32 来源:新华网 作者:admin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熊琳)消费者李先生在“促销季”网购一瓶法国进口红酒后发现,所谓的“促销价”明显高于平时的交易价,于是诉至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商家行为构成价格欺诈,应根据原告主张三倍赔偿消费者。

适逢网购促销季,李先生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了一瓶法国进口红酒。广告显示该红酒专柜价为5600元,促销价为1888元。买回红酒后,李先生发现该红酒在其购买前几天的价格为1688元。李先生认为商家构成价格欺诈,遂诉至法院。

法官审理后认为,经营者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虚构原价诱骗他人购买商品,应属价格欺诈行为。

本案主审法官认为,本案中,商家存在虚构原价的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