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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上半年网购投诉16.9万件

2018-08-10 12:41:2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

法制网北京8月9日讯 记者 万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9日对外公布2018年上半年市场环境形势分析,其中,12315消费者投诉情况显示,上半年,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6.9万件,增长9.0%。在上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0.7%。

据悉,针对电子商务这一新业态的特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断探索构建“标准引领、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上半年,着力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推动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信息分类处理规范》、《电子商务商品近似品牌技术识别指南》等10项国家标准,推动国内主流电商企业开展以消费体验为导向的品质标准研究应用。

同时,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休闲服装、婴幼儿童装、童鞋、旅行箱包、电磁灶等5种309批次网售产品,覆盖14家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发现不合格产品95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0.7%。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在3•15前向社会公布,督促电商平台企业下架停止销售,责令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后处理。

针对网购投诉量居高不下的问题,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网购时要多注意四点,避免消费陷阱,如遇问题保留证据,积极维权。

中消协表示,根据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数据统计,今年以来网络购物类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投诉内容主要涉及广告、质量、商标、售后服务等问题。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社会关注的有关网购平台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三无”保健品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认真查处。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网络购物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慎选平台,理性消费。消费者如选择网络购物及服务,首先要注意对网购平台的选择,要尽量选择正规的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其次在网购商品时,可以选择多家网购平台对所购商品的详细描述、产品检验报告、商家生产经营资质和信誉、商品评价等进行了解、比较,理性消费,避免掉入购物陷阱,防止上当受骗。

二、保存凭证,利于维权。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注意保留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

三、收货查验,谨慎签收。消费者在收到商品时,建议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商品无问题后再签收快递。

四、明晰权利,积极维权。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后依法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如果在购物中发现有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无正规生产厂家、无准确生产日期、无质量检测的“三无”保健品,消费者可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或12315、12331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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