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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案开庭 阿里状告已负刑责差评师索赔1元

2018-11-09 11:57:3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admin

不给钱,就差评?曾在网络上滥用评价权利的杜某、邱某、张某三人,在遭到刑事制裁后,又面临着来自电商平台的民事追责。

11月8日,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案在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全程进行网络直播——阿里巴巴以侵权为由,将上述三名利用恶意差评敲诈商家、已被刑事判决的差评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1元,并在淘宝网主页赔礼道歉。

“打1元官司并非为赔偿,更是为了警示差评师和教育公众,明确各方在电商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行为边界,为广大商家和消费者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本案只是阿里打击恶意差评行为的第一步,未来还将联合受害商家共同起诉。

“杜某等三人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被敲诈的商家权益,也侵犯了阿里对评价数据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更为严重的是误导了消费者,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11月8日上午,在海门法院的庭审现场,原告阿里巴巴方面说。

庭审现场,邱某、张某到庭应诉。在法庭上,邱某和张某对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很后悔,一度哽咽,“我们认识到自己的差评行为对于原告和卖家的权益确实有损害,愿意向原告赔偿和道歉,以此为教训。”两位被告对阿里的诉请和举证都没有异议。

事实上,在被阿里告上法庭之前,杜某、邱某、张某三人就因利用差评敲诈勒索网店商家,遭到刑事处罚。

2017年4月,杜某、邱某、张某三人利用卖家非常在意差评的心理,通过购物恶意写入虚假差评、再以删除差评为要挟,向卖家索取钱财。阿里巴巴安全部在接到商家举报后,协助警方侦破此案。

据警方调查,三人在开展差评进行敲诈勒索一事上分工明确:杜某负责在网上挑选店铺和商品,由邱某购买商品、收货,直接给店铺差评,再由杜某联系商家;杜某在与商家搭上线后,便开始索要钱财、讨价还价,让商家要么“花钱消灾”,要么“更多的人来给你差评”;邱见有利可图,便拉着弟媳张某一起参与。

落网前,三人共敲诈勒索了5位商家,每笔600元-8800元不等,共计2万余元。令人意外的是,本案中的邱某竟是江西的一位公务员,本想靠这个兼职赚点小钱,没想到走上犯罪道路。2017年7月,警方将正在机关大院办公的她带上警车。

2017年11月,海门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杜某等三人缓刑,并处罚金。在海门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后,今年8月,阿里以杜某三人向评价系统中恶意注入虚假数据、损害了阿里对评价数据所享有的权利,涉嫌侵权为由,又向海门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向三被告索赔1元,并在淘宝网主页向广大商家致歉。

“阿里打1元官司、要求被告上淘宝致歉,并非为了赔偿,更是为了警示恶意行为,明确各方在电商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行为边界。”张译文说,诉讼本身是提高差评违法成本的一种方式,对差评师而言,涉诉后要应诉本身就是一种成本和心理震慑。

由于网上有海量商品信息,现在很多消费者网上购物选择商品时,都习惯先看看其他消费者的购物评价,信用评价系统便成为消费者决策的重要参考之一;而恶意差评的存在,却会给原本客观呈现给消费者的评价内容造成污染,侵害了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针对恶意差评行为,近年来阿里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升级评价规则,如开放官方评价投诉平台,商家在受到恶意差评要挟的时候,可登录投诉平台提交不合理评价投诉。

此外,阿里也在协助配合执法机关对差评师予以打击。据阿里巴巴方面透露,自2017年开展打击恶意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阿里已经配合多地公安机关破获20余起利用恶意差评对商家进行敲诈的案件。

张译文表示,未来阿里还将联合受害商家共同起诉。据了解,目前阿里已经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了另一个被刑事处罚的差评师团伙。

“阿里坚持协同社会各界、通过多种途径来打击像恶意差评这样的恶意行为。我们的最终目的,是为广大商家和消费者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真正实现让好人一路绿灯、让坏人寸步难行。”阿里巴巴集团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说。(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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