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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国地名学会等6家社会组织年检不合格

2018-12-04 18:37:17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admin

本报讯(记者 蒋若静)昨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公示全国性社会团体2017年度第5批年检拟定结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地名学会等6家社团年检不合格。为维护社会团体权益,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年检的权威性,民政部已经对全国性社会团体2017年度(第5批)年检拟定结论在官网上予以公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民政部开展对全国性社会团体实施2017年度年检。目前,已经对第5批,共113家全国性社会团体做出年检拟定结论。年检不合格的社团包括发改委主管的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广电总局主管的中国民族影视艺术发展促进会、民政部主管的中国地名学会、农业部主管的中国农业会计学会,以及中国体育集邮与收藏协会、中国探险协会。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本次年检中不合格的中国地名学会曾经在今年10月份被民政部处罚停止活动一个月,该协会在分支机构“中国地名学会地名与姓氏文化专业委员会”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中国地名学会地名与姓氏文化专业委员会高姓文化总会”;后将“高姓文化总会”变更为分支机构“中国地名学会高姓文化专业委员会”,并又下设中国地名学会高姓文化专业委员会“黑龙江工作委员会”、“辽宁工作委员会”、“贵州工作委员会”、“湖北工作委员会”、“山东工作委员会”等地域性分支机构。

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关于“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及“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地名学会作出停止活动一个月的行政处罚,责令其撤销违规设立的分支机构。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该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地名学会的上述违规行为也与本次年检不合格存在关联。

据了解,社会组织年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银行账户设立情况、财会人员设立情况、会计账簿是否健全、票据使用是否规范等,此外还有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社会组织相关的登记证书等内容。社会组织的年检结果与信用信息管理相挂钩,如果不合格就会被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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