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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商标侵权行为

2018-07-02 12:16:53 来源:http://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

企业预防侵犯他人商标权有以下的措施

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商标权人,包括标识及包装的设计人员,应当熟悉运用商标法律并能灵活地运用,同时还可以让代理顾问帮您处理。

2、不使用未注册商标。要么不使用商标,如果使用就使用注册商标。对于已经申报,而且商标局已经受理的商标,也就是注册中的商标应该慎用,因为该商标的专用权是不确定的,为避免企业由于注册时间长和急需使用商标的这一矛盾,中兴达建议企业应当在产品开发研究之初就先进行商标注册,对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有“超前意识”。

3、对产品就使用一个名称,尽量不要对产品起别名。如果有需要区分自己同一类型的新老产品,还可以可以给新产品起一个新的名称并申报注册商标。

4、依法正确使用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随意改变注册商标的图样。如果确定要商标图样进行改变的,则需将改变后的图案进行商标申报注册。

5、在设计商标标识和产品包装的时候,应当尽量突出注册商标图形,少一点装潢图案。最好是在进行商标申报和商标注册之时,就考虑到对商标标识和包装设计的要求,或者也可以先设计出产品标识和包装,然后将其能够作商标注册的部分分离出来进行商标申请注册。此外还需注意的是留意同行业同类产品的标识和包装,避免仿照他人的设计风格而导致自己的思路发挥不出来,应当要有自己独特的设计思路和设计风格。

保护伞,法律

企业防范他人侵权商标权有4法

商标一经注册后,申请人便可享有该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如何更好的保护商标专用权,不仅需要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更是企业的重要工作。防止他人侵犯、危害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之一。除了要注意到上述所提的商标使用方面的相关问题外,同时还需注意并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

在商标申请期间,一定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同时还应注意查阅《商标公告》,一旦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当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而且《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也有相关规定,对注册不当商标或者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还可以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2、经常对商标信息进行检索。

企业需要经常对市场进行调查,要求各地推销商及分公司注意市场上同类产品企业标识包装,如果一旦发现侵权嫌疑时,需要及时加以制止,如果确定对方侵权的,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诉或向法院起诉。

3、加强商标标识的管理。

通过调查显示,工商部门查处的假冒商标案子,有不少与注册人对商标标识、包装物的管理不善有很大关系。有些商标注册人因保管不善,导致商标标识物被盗、流失;而有些真是因为对废次标识物(包括印制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废次标识物)没有进行有效的销毁,甚至还有一些人会将这些标识物卖给收废品的;有些是未对标识物印刷厂、纸箱厂等进行严格审查,这些标识物加工厂违背法律、合同和良心,会将商标加印数量并转卖给他人等等;以上这些因素都是导致商标侵权案件发生的常见问题。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则是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产品包装等标识物可能仍完好无缺,此时如果被一些不法之徒高价回收标识物,用以此进行假冒产品的制作与售卖。对付这种情况的最好办法就是设计出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标识物即遭破坏的标识物,或者还可以将商标直接标在商品上。

4、注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

防御商标指的是指驰名商标所有者,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这种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称为防御商标。我国《商标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一般商标分别在非类似商品上进行商标注册,从容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知名商标的声誉。按国际惯例,这类商标一般都难以注册,但是一经注册,则及不可闲置不用,如果闲置不用的话怎会因此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由于法律方面并未有明确规定,因此企业只能按一般商标分别注册,注册后必须使用,同时不可连续三年停 止使用该商标。但我国商标法对此种商标使用,规定的范围很宽,包括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交易文书上,也包括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因此企业只要在三年内使用一次,或做一次广告,即可排除“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这个障碍。

被告

侵犯商标权取证需注意5方面

如何证明商标被侵权,取证至关重要,就好比一个人犯法了,怎么才能说明这个人犯法,这是需要证据的,在法律面前,什么都需要证据,对于商标侵权也是如此,下面就看看商标被侵权后如何取证。

1、委托代理机构调查取证

因为商标权案件的专业性较强,如果权利人呢自行取证的话那么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尤其对不熟悉维权的人来说,更是难上加难,此时便可以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取证,这些人处理案件较多,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一般说来专业代理人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更为方便、有效,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也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 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一般为法院直接采信,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基本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可以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也是做好诉前准备的一个有效措施。

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根据《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了在商标权侵权案件中,可以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保全措施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时间段里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种保全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或者将有关证据予以销毁或发还,申请人此时还需要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如果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取证据的,或对足以影响案件的关键证据调查手段穷竭后,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这种情况一般分为三类:1、保全被控侵权产品;2、调查被控侵权单位的财务账册,以便确定赔偿额;3、调取被控侵权人存在侵权的证据。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还需要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申请调查的证据范围,需要符合法定情形;二是此项申请还需特别注意到举证时限。

法院通常情况下所采取的措施便是对被控侵权产品采用拍照的方式,或采用记录下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的方式,对易于调取的书籍、商标实物等采用扣押、提取等手法,而对于被控侵权人的财务账册一般会由于侵权人的阻挠或隐藏到导致极其困难。

5、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

当事人还可以向侵权所在地工商、公安部门举报,上述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并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清点数量、规格后查封并从中抽取样品。

【收集证据的注意事项须知】

1.收集证据内容及手段应合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要合法。在实践中,证据不合法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①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②取证程序不合法。如采用暴力、威胁、欺骗、引诱、收买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就不合法的。③内容不合法。也就是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虚假的、无证明力的事实材料,因对案件事实的查明毫无意义而为非法证据。

2.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

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相互印证,而不是相互孤立的。其次,当事人应收集与证明对象相一致的证据。经实践表明,证据证明对象过于分散往往非常容易削弱证据的证明力,至于相互矛盾的证据更是不为法庭所认定的。因此在收集证据后应当先仔细研究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剔除无关紧要的证据,确保证据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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