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昆明律师网 > 知识产权 > 专利 > 正文

专利侵权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019-02-27 16:03:00 来源:http://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

一、专利侵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二、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提出指控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首先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以下事实:

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1、是否拥有专利权以及专利权处于何种法律状态;

2、被控侵权人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行为;

3、被控侵权行为的技术内容是否落入专利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

4、被控侵权行为人的实施行为出于生产经营的目的。

(二)、侵权诉讼的特殊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专利侵权诉讼属于民事侵权诉讼的一种,应当适用民事侵权诉讼的一般规则。

三、专利侵权证据有哪些

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以此为依据,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本文由昆明律师提供,需要法律咨询、请律师、找律师、打官司,免费律师咨询,律师在线咨询,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http://www.chinalawyeryn.com),资深律师提供咨询确保需要法律服务的人都有所获,知名律师不断努力让本网成为云南最优秀、最权威、最全面的律师网站,确保你在本网站找对律师、打赢官司。

本网中文网址:http://法律咨询.cc

http://律师咨询.cn

http://打官司.cn

欢迎需要法律咨询、律师咨询、找律师、打官司的朋友访问。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